小说下载尽在http://www.bookben.net - ★★书本网论坛★★.   附:【本作品来自互联网,本人不做任何负责】内容版权归作者所有!   《谢锦》燕九虞 文案: 谢锦的小老板是个相信一见钟情却从来遇不到那个命中注定的男人。 久居江南的孟二少爷以前从来没想过会见一个男孩子三次就心生爱慕。 江南一隅有明山秀水,小镇里姑娘手中的纸伞折旧了故事,古巷道的青意一时荒一时盛,年节里不见回乡的游子,家中老父母的银丝都望穿。 新一年该入暖的时候,旧苏城下了雪。 一见钟情、日久生情,最妙不过人生锦绣时候,我能够遇上你。 内容标签: 都市情缘 情有独钟 因缘邂逅 搜索关键字:主角:沈一岑,孟余忘 ┃ 配角: ┃ 其它: 第1章 第 1 章   江南一隅有明山秀水,小镇里姑娘手中的纸伞折旧了故事,古巷道的青意一时荒一时盛,年节里不见回乡的游子,家中老父母的银丝都望穿。   新一年该入暖的时候,旧苏城下了雪。   咖啡店的小老板窝在暖色灯光下拨弄着蔷薇花枝,玻璃隔绝了冷意,他不时会从来客那里听得一些事,比如春谢里的蔷薇蔓正是要新绿的时候,如今蔫蔫的,比锦荣街的新砖水泥看着还要冷。   说话的人是办公室出来的忙里偷闲,可在这样反常的季节里心情总算不上好,小老板回以笑意,起身为客人续杯。烟渺般的热气黏在客人的黑边镜片上,客人安静如品茗,心里感慨,这年轻人还挺懂暖人心的时机。   小小古城的一半已经变了新貌,河溪边的苇花少了许多,大楼的灯火却明亮。咖啡店在春谢里和锦荣街相接的拐角,名字起的随意,就叫“谢锦”,老板是个二十多岁的男孩子,眉眼温润干净,得小姑娘喜欢,总引得人穿过钢筋水泥的新城,跑来连呼吸都慢上一拍的老城区,就为喝他一杯咖啡或是花茶。小老板秉着来者是客,为所有人送上自己闲暇时候做的小点心,也能得到一番好评价。   倒也有人专冲着他的点心。谢锦老板的点心是旧苏一绝,恐怕是个快要人人皆知的秘密。   下午的时候雪下大了,一时间没有客人,调成振动的手机在这时候很是突兀,小老板看着屏幕上的名字,有些惆怅地接了:“曾先生,您的宝贝儿子四舍五入就奔三大叔了,您还隔三差五一个电话,怎么的,怕我丢了?”   电话那边很罕见的一阵沉默。   他听着这个沉默,没由来心慌了一下,才听到电话那边男人说了声“怕你离家出走。”   他就笑了。   “记仇!”小老板呵呵一笑,靠在冰箱上道:“我知道了。反正我不会再去相亲的你别想骗我。”   正好一个熟客进门来,女孩子听到这一句,眨着眼睛捂着嘴,轻手轻脚地往自己常坐的位子走过去。小老板也就顺势打开冰箱为她拿了一块小蛋糕,才继续讲电话:“您说,是要我干啥,还是我爸又干啥了?”   总归大事,一定是沈白亲自来打电话。他对老曾心知肚明,人到中年,什么都要念叨,和沈白放手让他出去自己生活的性格全然相反。一切琐事如饮水冷暖都要问,做父亲的打这样的电话,开心归开心,他都二十六了,还不能放心啊?   哪料想电话那头曾好期说:“有件事儿我还是要说一下的儿子,咱家宝贝,只有你爸。”   “哦,然后呢?”小老板想,这曾同志觉悟不高,不就是恩恩爱爱,恩爱到中年不腻,还非得放闪,想过他这做儿子的感受么?肯定没有,不然他不会被逼得搬出来独立。   可女孩吃着蛋糕偷偷看他温柔的神色,还以为是家里父亲正在进行爱的叮嘱,小声地和他说别和父亲生气。   小老板做了个“知道”的口型,那边曾好期说:“然后啊,今天记得回家吃饭。”   就为这?   电话那头幽幽传来一句:“你爸掌勺。”就挂了电话。   小老板有一瞬间垮了唇边的笑。   他倒宁愿是家里有个女孩子等着同他相亲!   可兜兜转转的埋怨,说出口来,就变成一句无奈的“父爱如山。”女孩子听了,露出一个颇有故事的表情,安慰他道:“唠叨也是爱嘛。”   不,小老板心想,这山的沉重,并非凡愚能理解!要是现在能回到小学去写作文,他一定写——我的两个老父亲,一个做菜可以吃,一个掌勺能杀人……   电话挂掉还没放下,屏幕又亮了起来,小老板垂下目去,没有接,五秒钟之后来电自己挂了,标准的骚扰电话的配置。他回身去放手机,然后给女孩准备咖啡,女孩在座位上吃蛋糕吃的开心,嚷嚷着还要。   小老板板起脸来:“如果我家点心能让打包,光一个你就全扫空了。”   女孩子撒娇磨他:“你要是做了两个蛋糕,我一定只要一个,剩下的给你留着,谁来要都得和我打一架。可明显你的小冰箱里还有嘛。”   昨天的草莓,早上兴起做的蛋糕,小冰箱里的存货才没了一半。怎么开冰箱门的时候她眼睛就这样尖?   “你男朋友肯定要被你烦怕了。”到底还是拿了一个,带着咖啡,“我糖放的不少,你可悠着点。”   “不怕不怕,就这小蛋糕,你给我我能吃一整个,这才两块,你以为呢。”女孩揶揄他,说:“你肯定是被女孩子烦得怕了。”   “谁说的,女孩子看见我都红脸好么。”小老板还挺骄傲。   女孩脱去外衣就是走空姐路子的身材,踩着一双平底鞋都快和男生一样高,性子大大咧咧,讨喜。小老板给她递上咖啡,多嘴问了一句:“你今天不上课?”   女孩说:“你怎么对学生党这么有偏见?今儿那大雪,我倒是想上,老师大发慈悲,说连着明天的双休日,放假了。”   左右没别的客人,小老板干脆坐到女孩对面,愤愤不平道:“怎么我读书的时候老师回回拖堂,恨不能日历上没有双休日?”   女孩子被他的表情逗笑了,说:“这我怎么知道。你读书的时候,我还在幼儿园和男孩子抢糖吃呢。”   小老板摸摸鼻子,嘟囔着“也没那么久吧。”然后就抢走了蛋糕上最后的一颗草莓。   “呜啊!大叔欺负人!”   到最后,小老板硬是被逼得答应女孩让她上阁楼去探险。   咖啡店的二层是个小阁楼,当他的点心仓库使,隔几个月就得被她上去一回,谁让她是他开店那时候进来的第一个客人,前几天还送了一盆蔷薇,说是给他没有客人只能发呆的下午找点乐趣。   小老板回嘴说他可以继续做点心啊,到底还是收下了。   旧苏这个地方说人不多,也不是,只是新城那边忙着挣钱,老城的人有自己的来往圈子,他的谢锦开在这样的拐角,实在是靠吃熟客,三两个人聊起天来,一晃一个下午。时间其实过得慢,这样的一辈子,他觉得还是很好的。   如果魏林可以不要隔三差五就奔到他店里,走的时候还要捞走能带的所有点心的话。   作者有话要说:   想写一个谈恋爱的故事,不足之处,请多指教。 第2章 第 2 章   魏林到店里是在一个小时之后,店里只有一个休闲装的男人敲打着笔电,桌上放着一个咖啡壶,坐在角落里。小老板在吧台后头擦着玻璃杯——这里也做些酒水生意——见是魏林,他放了杯子,转身的刹那吞下一声叹息。   “小沈子上酒!今天不吃那甜腻玩意儿。”魏林动静很大,坐到椅子上,包一砸,客人都借着喝咖啡看了他一眼。   小老板从善如流,摆上喝酒的杯子,说:“魏公公慢饮,醉了小店不供住宿。”   “噫!”魏林翻个白眼,催着他快些把酒满上。   叫小沈子,因为小老板姓沈,唤魏公公,魏林却没有生气的意思。   沈一岑看他拿起杯子一口闷了,还特意翘起小尾指,娘里娘气地说:“本公公活了二十多年,见过可多人了,就属你嘴毒,什么都不肯吃亏。这上下两片嘴皮子一张开,叫人流泪那是堪比辣椒,叫人吐血还得称出来几斤几两。”   “你不喜欢?”   “你再给我满上一杯,我就要说爱你了。”   “我不反对你讨厌,反正酒钱照收。”他只给再倒了半杯,“我说真的,喝多了你难受。”   “无趣。”魏林心里算了算自己的斤两,不满道,“以前都是两杯半,现在就不给了,难道你以前都在酒里掺了水?”   “我可是良心商家,都没给你算点心钱。”沈一岑给自己倒了一杯茶,观魏林喝酒的神情,说:“我这脾气,无趣你就不来找我了。你家上司这回干了什么缺德事?借酒消愁,还是十年前你犹豫要不要和女孩子表白的时候。”   “谁借酒消愁了?老朋友聊聊天不行?”   “倒不是。那你是想借酒壮胆去揍人的?喝完给我消停啊,以前你就不是打架的料。”说完沈一岑又摆摆手,说,“在下也金盆洗手多年,打架得找年轻人啊。”   “天不怕地不怕的你以前,居然也服老了?哼,我哪儿还有什么事啊,企划案又吵起来了呗。”魏林的声音低下来,都不带停顿,咬着牙恨恨地说,“他跟我表白。”   这话常人听了要蒙,饶是沈一岑也呼吸一滞,不知该附和什么。同他十多年的交情,这时候实在是摸不出他到底是欢喜,还是厌恶。   魏林看着他:“你不吃惊?”   “我定力好。”沈一岑说完,知道魏林要数落他读书时候的黑历史了,就接着说,“这人又不是说喜欢我,到底要看你是个什么意思。”   “我?哼!我要是信他,那叫信邪!”沈一岑被拉着碰了个杯,魏林也被他挡了一口闷的念想,只能小口嘬着酒,“他就是和我作!吵架吵不过,想了一个新招,爷上火着呢,来一句喜欢,他以为能浇了?”   他喝酒上脸,还因着激动,已经红了,说:“诶,我喝酒可不是为他!我心疼我手下几天几夜的忙活。那小子做生意知道是沾亲带故还是什么的,好好一个案子非磨我要再改,就吵起来了,吵到后头,他就和我表白。卧槽!”   沈一岑忍不住把手贴到魏林脸上给他降温,一边问:“你这意思,是不喜欢?”   魏林翻个白眼:“也不是。”   沈一岑等他下文,他说,这上司三十未满一表人才,还有钱,也没理由不喜欢。可要说喜欢,他又不是没有入眼的女孩子,也不是吃软饭的小白脸,是正经大学毕业回来工作的,凭什么被男人表了白就要喜欢?   魏大才子除了打架不行,上得厅堂下得厨房,有一道红烧狮子头连沈一岑都忍不住偷师,相比起来他上司除了钱才貌,根本就是生活不能自理。   “你都不知道,我组里那小姑娘端着水来劝架,全倒我身上了,楚柯居然,居然……”他好半天都说不出口,自暴自弃地接着话,说,“人小姑娘见了吓得快晕,我能跟她生气么?我上去就把楚柯走关系搞来的新衣服给撕了,完了就上你这儿了。”   难怪今天他一身衣服全是时尚新款。   沈一岑思索一番,诚心建议:“要不辞了单干?你也不是没本事,在他那儿受气还不如到我店里落脚,一张桌子一壶咖啡,点心总是少不了你的。我还想把你养胖点呢,你这脸,硌手。”   魏林咬着杯沿,瞪着眼又红着脸,那皱着眉的样子忒可怜。   沈一岑轻笑了下,把手收回来。他和魏林认识这么多年了,哪里不能看出一点端倪,便直说:“你还是喜欢。”   魏林默了一会儿,说可不是嘛。说完自己摇头,又接了一句——也要看人的真心。   真心,其实最难自证。   魏林的上司楚柯,沈一岑之前见过一次,确实是八面玲珑的总裁范儿。可男女荤素不计,倒不是说人家滥情,只是他的每段深情的时间都有些短,对象也不是魏林这样的普通人,有资本好聚好散。可魏林是死脑筋,要是喜欢的人不喜欢他了,也不知要生出多少波澜。   再说沈一岑自认是操心命,哪怕这世道对人相爱已经宽容许多,他还是怕魏林吃亏。这小子从小到大吃亏太多,估摸着脑子快要傻了。   沈一岑灵光一闪,道:“要不今天到我家来吃饭吧,吃完我把老曾支走,你和我爸聊聊。”   魏林和沈一岑十几年前就是狐朋狗友,知道他有两个爸爸,以前谈恋爱那叫一个轰轰烈烈。后来他出去上大学再回来,也经常去沈家吃饭,按沈一岑的话说,他倒也算是半个沈家人。   也正因如此,他知道沈一岑近几年老是被曾先生催婚,搬出来住也是如常。这一听他说要回家吃饭,魏林被感动得眼里水汪汪的,紧握着沈一岑的手,说:“兄弟啊!”   “嗯,爱你。”沈一岑对魏林的感动有些莫名其妙,上手揉揉他的脑袋,心说我大概是太帅了,那就不告诉他今晚是谁做饭了。   没半点觉得自己缺德的。   魏林风风火火地回公司拿东西去了,沈一岑收拾好吧台,待在店里的男人似乎完成了一篇稿子,心情还不错,同他打了招呼就离开,玻璃门关闭带着门把上的铃铛,铃铃地显得寂寞。   静音的手机终于不似震动那样突兀,沈一岑点亮屏幕,跳出来许多短信提醒,无内容的短信五分钟一条,早已经构成骚扰,他挑着眉,回拨了电话过去,开口就说:“他已经回去了。短信轰炸对着当事人比较快,下次你应该试试。这话,我应该说了很多遍了。”   电话那边的男人早就习惯小老板这般大火气的快言快语,轻笑了下,说:“可是只有他被咖啡店小老板劝解了心事,回来才能不发火不动怒,更有效率地工作。”   沈一岑“呵”了一声,说:“听说你今天表白了,结果不乐观,可你还惦记工作?楚先生,有话明说,说了就要负责,还是说你真的是玩笑?人一颗心,放你那儿就是玩物么?”   “我谈工作,也谈情说爱,你怎能断定我不是真心?小老板未免太操心。”   “何止操心,我还想下次留人夜话家常。”沈一岑随手拿了一颗坚果叼嘴里,最后四字说的缓慢而清晰,隐隐给人压力。   楚柯满不在乎地说:“你们的家常都是老故事了,讲来不觉得腻么?”   沈一岑皱起眉,边磨牙边道:“楚先生,你应该信任我与他的同窗之谊,作为一个曾经无数次帮他递小纸条和情书的人呢,我建议你要相信我的话。是否需要我告诉你他写情书的习惯?”   听着声音就知道沈一岑生气了,楚柯却仗着相隔电话,话说得暧昧:“我相信这在我以后和他话家常的时候,他会亲口说出来,不劳沈老板多言。”   说完挂了电话,却想,这沈一岑心中魏林的分量还真不少,可越是如此,楚柯就越不高兴,听说那人身边是没有女人的,连男人都没有,认真去算,就魏林一个,感情也太好了。   这边沈一岑被挂了电话,眉紧得很,片刻又舒展开来。   小老板不是被表白的,可他自信有的是资本让人求上门来! 第3章 第 3 章   魏林典型记吃不记打,在沈一岑这里喝了点小酒,哄开心了,回了公司他就有胆子压着人开车送他再回谢锦,开的还是楚柯的进口车。   因为回家顺路,被迫充当司机的上班族小哥全程苦着脸体验了一把豪车,在锦荣街街口把车停了,和魏林双双下了车。   分开的时候魏林和他说大兄弟谢谢你啊,你回家你回家,不送了啊。也不知道是不是酒后劲上来了,反正看着人是有点傻的,惹得小哥一走三回头,就这回家路五六分钟,揣着心走得分外煎熬。   沈一岑今天的最后一个客人是一只瘦花猫,老猫,不亲人,叼着他丢过去的小鱼干躲到谁家的墙角下,明明没饱,却还是警惕着不轻易再接近。沈一岑也不强求,拿了个饲料盆放在店门口,自己蹲在旁边,面对着一大片蔫蔫的蔷薇蔓和雪。   春谢里严格来算并不是旧苏的古道,大概三四十年前才建起来的房子是那种文青的韵味,有一些小洋楼模糊着年代感,蔷薇蔓倒是疯长,已经成了一些人家天然的篱笆墙。   等待终于还是有些意义,一只灰毛的小东西经过,被小鱼干吸引,优雅地进食之后学他蹲在店门口,小尾巴左摇右摇,沈一岑余光里见它仰着脑袋,似有粘人的意向,他就把猫抱在怀里。这大冷天里猫咪很暖,眼睛很亮,看的人心痒痒。   只可惜小东西身上带着铭牌,已经是别人家的爱宠,不然他一定拐回去当做沈家一员。   他此刻神色是不多见的,魏林动作神速,正好撞上,怎么说,就好像沈一岑揣了个独此一份的珍宝在怀里。   沈一岑无疑是个温柔的人的,但很难得能撇去潜意识里的疏离,魏林看着看着心说完了,我这兄弟以后不会真的一个人一只猫或者狗,就这样孤独终了吧?   沈一岑一抬头,那个瞬间很想把魏林眼里明晃晃的怜悯当做错觉。   “你来得倒快。”用点心就能想到魏林刚才在腹诽什么,沈一岑不计较,放了猫,起身拍拍灰,说,“我以为你这一去八成回不来了。”   这话沈一岑顺嘴一说,不过以前倒还真发生过。   “两成没这么快?小沈子,你也太低估我本事了,他楚柯吃肉,我难道吃素的?”魏林得意洋洋,“我把楚柯的新车开来了,你来开?”   “我都一年没动过方向盘了,手生,人或是车我可都赔不起。”   魏林坏笑,说:“小沈子长得这么帅,以身相许啊。”   沈一岑幽幽地看过去,也笑了:“魏公公不嫌,今晚就到我家住算了。”   魏林就怂了,连连摆手,说我开玩笑呢。   于是两个人还是骑着自行车往沈宅去。   去沈家大宅魏林是轻车熟路。第一回 去的时候他刚到旧苏,沈家刚刚搬家,沈一岑被班上的同学起哄说要去他家的豪宅吃一顿迁居喜酒,他一个局外人孤零零拎着扫把去外边的包干区打扫卫生。不知道是不是太可怜了,入了沈一岑的眼,班上快六十个人,愣是只有他被请去沈家吃了饭,等回了学校那是一时间风头无两,一米七不到的小个子被全班赶着叫哥,魏林着实是虚荣了一把的。   沈一岑却在饭桌上和他说他们以前就见过,只是往事不堪回首,沈一岑提了一句就自觉打住,笑嘻嘻地抢走了盘子里最后一块鸡翅。曾先生见了呼啦给了他一个爆栗,小沈同学礼尚往来在桌子底下与他交锋,沈白先生和蔼和亲拉着自己聊家常。   一晃十多年了,魏林转头去看沈一岑,才能觉察到时间已经走过这么长远。   骑到河溪边的时候他们下来推车过桥,老城区不像新城那样有快速的街道清扫体制,地上的雪来不及扫清就结了冰,沈宅在老城区的深处,还得要走上十多分钟。   路上沈一岑和他聊天,问他为什么就杠上楚柯了,天下之大芳草一堆,楚柯他就是一根花心的破柴火,根本不值得他魏大才子青眼。   “喜欢就喜欢了,我哪儿知道为什么。”魏林像是被家长点明心事,也不甘示弱地回问他,说你条件这么好不缺人爱的,为什么这么多年还是一个人。   沈一岑倒是直言不讳,说他信的是一见钟情,现在还是一个人,自然是因为还没遇到那个喜欢的。   魏林挠挠后脑勺,想起来他是有次提过要是他俩都没人爱,就一起凑合下半辈子。那时候魏大才子还没被社会彻底打磨,鼻梁上架着文绉绉的银丝眼镜,捧着沈一岑亲手端来的咖啡,偷着打量他的神色,支支吾吾说你别玩笑话了。   不过沈一岑的心思也好懂——他是认生,怕寂寞。   魏林撇撇嘴,唉声叹气地说喜欢一个人这么就这么难啊。沈一岑就突然回个头,眼睛亮晶晶的,说其实你要是敢上,也很好啊。不过他到底还是有自知之明的,自认楚柯身板太硬,他这个读书人啃不起。   沈一岑就可惜地笑笑。有一搭没一搭,沈家大宅就到了。   旧苏的老城区一向藏龙卧虎,沈家所在的小区的门卫虎背熊腰,压迫感十足,看着就不是简单角色,可以想见住在这里的人更是不好惹。沈家的宅子在最深的地方,边上有一颗很大的榕树,从大门进去路却是一条直线,所以隐约能看到树影间的小白楼。   也是老房子了,还有文艺范儿的院儿门。沈一岑和门卫打声招呼,骑着自行车同一辆越野撒肩而过,魏林连忙低头跟了上去。   这院儿里除了小孩子,还真没见过谁会骑自行车进出的,越野车降下车窗,年轻男人回头去看,正好看见沈一岑伸手往邻居家偷了几个小果子,大概是金桔。   沈白在院子里收拾自栽的花草,看着沈一岑推车进门,嘴里塞得满满的金桔,剩下的硬塞在魏林手里,他就板着脸训他:“又去动你白叔的金桔。”   沈一岑把车一放,坏心地拉着魏林做挡箭牌,说:“反正白叔回来也是摘来给咱家吃的,他疼我呢。”   魏林夹在这两父子中间,叫了声“沈叔”,沈白的脸色才缓和,沈一岑瞧准时机去帮着把花盆摆好,一边说:“老曾出去了吧?也是,您也就能在我俩都不在家的时候出来倒腾这些,这天儿这么冷的,对腰腿不好。”   沈白笑着看他摆弄重物,轻飘飘地一句就给你表现一下的机会,然后就不管了,揽着魏林要进屋去。   魏林单独面对沈白,有些窘迫,说:“什么都没带就来蹭饭,叔叔您不嫌吧?”   “你这话说的,回自己家还带什么东西?”沈白笑看他,指着还在劳动的小沈同学,说,“别像这小子东摸一把西捞一把,就是仗着他叔叔伯伯看我的面子不打他。”   沈一岑竖着耳朵听个正着,却只能装作没听见,等他俩进了屋,他才敢嘟囔着果然不是亲儿子啊、拒绝区别待遇啊云云,劳动完毕就窜进屋洗了手,一边说着爸爸我乖不乖啊,一边谄媚地给沈白捏肩,看表现还是那个老幼通吃的谢锦小老板。   沈一岑的养父深居简出,人才中年,看样貌更似沈一岑的兄长。两个人都是温柔面相,看眉也似,眼也似,笑起来唇边弧度也只差分毫,任谁能看出是非亲父子?魏林对这位沈先生了解不多,不过他对小辈和蔼可亲,温柔宠溺,沈一岑以前有些矫情,全是这样的家庭给惯出来的。   十多分钟后曾好期从外面买东西回来,魏林也是叫“叔”,上前去帮忙拿东西。曾好期“噢”了一声,说这不是小魏吗,好久没来了啊。魏林绕绕头,拿着东西躲进了厨房,过了一会儿他挺不好意思地说叔叔要不今天我来做饭吧,沈一岑是第一个喊赞同的。   厨房里已经在炖汤了,沈一岑得了曾好期的眼神指示,也跟着进去,看着那锅汤就头疼。他转身看魏林已经穿好围裙要开始动刀了,也就认命地过去打下手。   魏林算是半个沈家人,觉得自己好久没上门了理应给两位长辈做顿饭菜,感觉就像在家给父亲尽孝一样,想着都有点想哭。他做了四个家常菜,加上现成的汤,到上桌的时候,魏林还没觉得有什么不对。   直到他们离开沈家大宅,走出百米开外,魏林摸着肚子,苦道:“沈一岑你和我认识这么多年了,坑我你的心不会痛吗?!”   “不会呀。”沈一岑很是怜爱地揉着他的脑袋,说:“良汤苦口,你最近被楚柯闹得快傻了,补一补挺好的。”   大门口正好一辆越野车开进来,灯光远远照在他们俩身上,虽然看不清神情,但那动作总还是亲昵和宠爱的表现。沈一岑微翘的短发是栗色的,穿着运动型的羽绒服,推着自行车,年轻男人看着看着就笑了。 第4章 第 4 章   旧苏的雪下的不久,晴后有些许云,云隙间偶然能见飞机经过的痕迹,很像画廊挂出来的一幅晴时的天景。   魏林在一夜之间胆子大了起来,打电话请病假的时候中气十足就像在宣战,楚柯身为老板,假是给批了,可觉得是小老板的报复,且为了爱车,他只能亲自走一趟谢锦,还在路上苦思给小老板的好坏脸色。   这小老板楚柯是又爱又恨,爱他肯为了魏林开绿灯,恨他不信自己以至什么都要插手,打个电话都不给好言好语,楚柯心想你这样对人你的心不会痛么?可是到了地方只逮住门口一只晒太阳的猫,谢锦的玻璃门上挂着手写的木牌,上书意思是闭门谢客。   楚柯还是第一次被人拒之门外,有些不信地往店里看,桌椅是摆成迎客样子的,吧台上还摆着瓷杯,显然是大早上的没有客人,小老板自娱自乐服务自己。不过已经看不到热气了,不能推断出人到底是什么时候离开的。   “不是吧。”他被晾在门口,脸贴在玻璃上都冰了,“他能掐会算啊?”   自然不是。沈一岑这会儿在医院。   他发小燕池再为人父,妻子有些难产,好死不死医院血浆告急,万一需要输血只能让燕池贡献,可那样他儿子就没人管了。有小燕同学家门口走丢的前科,这疯子再神经大条也不敢放他儿子一个人,于是小老板刚泡好的红茶一口没喝,接了他电话就跑到产房门口给他抱着小孩,坐在长椅上神游天外。   所幸什么事都没有,生产顺利进行,不过一会儿小老板就能再当一次干爹。   燕池火速去买了两瓶水回来,坐在沈一岑旁边要接过他儿子。小燕舟差不多五六岁,看着不胖但是骨重,沈一岑一看他发小,说:“你得了吧,等着抱你二胎。大半夜闹到现在,你没看舟舟都困得不挪窝了,我抱着他睡得了。”   小燕同学刚吃过早点,靠在沈一岑肩上睡觉,角度刁钻,口水全糊在人脖子上,还附上Q弹小红唇一枚,小手正揣在沈一岑的衣服里取暖。   燕池把手收回来一抹脸,靠在椅子上说:“这小兔崽子就喜欢你,在我怀里扑腾得很呢,算啥?亲爹不比干爹亲?一年也没见几次啊。”   沈一岑挑着眼角看人,“谁让我帅呢。”   燕池就往他脑袋上不轻不重地招呼了一巴掌——老子面前你也敢说自己帅?沈一岑龇牙咧嘴一副很疼的样子,骗到小燕舟迷迷糊糊一句哥哥不痛给你呼呼,又给了燕池一击重创。   这疯子特别“伤心”,捂着心口,看着产房那边,自暴自弃地说:“你帅你帅,等这个出来你就给我滚,再让你圈粉一个老子就给你跪下。”   沈一岑在认真考虑这个可能性,等小燕舟睡熟了,他才小声跟自己发小说:“也不用,还得和你说‘爱卿平身’。我啊就想听你喊声哥,哎燕池,你喊一声来听听。”   要不是自家儿子在人怀中,燕池想,今天沈一岑这脸是可以不要了。   不过时势造英雄,燕池累得很,开了尊口,说:“好吧,帅哥,肩膀借下,介意你就可以滚了。”   沈一岑倒不是不肯,说:“你头大,能放上来你就放吧。”等着他发小翻着白眼枕到他肩上的时候又嘴欠添了一句:“左拥右靠,老子今天值了。”   燕池靠在他肩膀上眯着眼,说:“切,你想要帅哥美女在怀?也没见你真的处一个。”   “追我的女孩子太多,都各自有大好前程,我左挑右选,还真找不到一个我配得上的姑娘。我是不想耽误人家。”这话半真不假,沈一岑被安排多次相亲,喜欢他的姑娘是多,可是他根本不信不在感情基础上的相处,觉得姑娘人好,不值得为他付出无解的爱情。   燕池“哟”了声,说:“你还挺有自知之明。那男孩子呢?也没见你带一个。”   “某人问这事的时候是不是忘了,谁百八十次的说要嫁我,结果和一个姑娘一见钟情闪电结婚生娃过日子的?”   别说这沈一岑的脸皮还越来越厚了!燕池把脑袋从他金贵的肩膀上移开,指着这人笑眯眯的眼,低声反驳——谁要嫁,老子说的是娶!   沈一岑低低地笑起来,挤眉弄眼,说:“那你也没娶。哎我不和你玩笑了,等会儿若姐出来得削死我。”   燕池才好好坐下,靠在他肩膀上,眼睛就没再离开产房的门,那扇门之后是他一见钟情相濡以沫的妻子,还有一个将要来到这个家的小生命。   沈一岑也不再说话了,任由消毒水的味道沾染到身上,仿佛也被医院别样的安静感染,在静静地等待一个生命的降临。   过了好一会儿,燕池开口,干巴巴地说:“我回来了。”   沈一岑闭了闭眼,笑着回了一句:“欢迎回家。”   燕池情况特殊,早些年做事太绝,都没给自己留一条后路,早已是孤家寡人。他一个人走南闯北,结婚之后才在邻市安顿下来,老婆孩子都不是这里户口,顶多一句欢迎回来,哪里还有家?不过沈一岑完全不尴尬,后加了一句:“我现在一个人在春谢里住复式小高层,你看着是和我一起,还是安顿好了去找房子?”   他是怎么知道自己要回旧苏定居的,燕池完全不诧异。沈一岑心细,做过挺多让人刮目相看的事情,渐渐的也不需惊疑,反而让人更想依靠他。   他和沈一岑从小住一个院子,老居民区,哥俩好的时候一起干诸如掀女孩子裙摆、爬树捉小鸟这样的坏事,有时候怼天怼地怼到互怼,互相哪儿看都不顺眼,打架是常事,输赢对半开,到现在二十多岁其中一个结婚生子,还会为了争论谁帅而动起手来。   这个人是他在旧苏最后的联系和牵挂,所以理所应当可以把自己的生活托付出去。燕池都无须盘算,主动交代了自己的钱包在哪个口袋、如今身家多少以及大概何时不再打扰他,沈一岑一一听来,最后才听到他发小提的唯一要求——管饭。   “你这……”沈一岑挑了个眉,“太没追求了”   燕池老实交代,说柴米油盐酱醋茶都是生活,怕要求太高,被自己吃穷。   ——“我陪着我老婆回来创业的,要做一个合格的家庭主夫啊。”除了不会做饭,他还挺自夸。   燕家小二终于顺利来到这个世界,是个女孩,因为早产要待几天保温箱,燕池的妻子杜若还要在产房里观察身体变化情况,沈一岑便自告奋勇抱着小燕舟去看妹妹。   燕池守在产房外,看着他离去的背影很是不爽——老子的女儿让你这小子先看了,老子还没看几眼呢。   他已经知道将来自己女儿肯定又会成沈一岑的小粉丝,那家伙身上有股迷劲儿,关键是还会说话,以后住在旧苏朝夕相处,如果沈一岑迟迟不成家,来个忘年恋都不奇怪。   不过他不担心,如果真有这事,发生之前他就能把沈一岑揍个半死。   等沈一岑抱着小燕舟再回来,跟着从他身后传来不急不缓的脚步声,伴随而来有一个年轻的男人的声音,说赶早不如赶巧,燕先生,恭喜。   沈一岑回过头去看,一身休闲款西服的男人拿着一枝康乃馨,手里提着果篮,朝他们走过来,小燕舟看见他喊了一声“孟叔叔”,燕池很是意外地迎上去,说:“孟先生怎么来了?”   男人的目光在沈一岑身上顿了下,笑说:“杜若生孩子,我这做老板的自然要来看看,再说她早产,是我让她来旧苏的事情太急了,欠了考虑,看燕先生忙活一晚上了吧,唉,是我不好。”   男人的话有些江南语调,说话慢,但是舒服,小老板原先挺喜欢一个电台主播,就似他这样,光听嗓音就能挥霍一个下午。   燕池说:“怎么会,提前来旧苏是我们的决定,孟先生不要多心。再说我本是旧苏人,可能孩子也喜欢这地方,老大就不是预产期生的,也生在旧苏。”   男人笑了笑,说:“风水宝地。”又看着沈一岑,问:“燕先生的朋友?”   燕池一拍脑袋,说:“忘了介绍。这是孟先生,你若姐的顶头上司。”又和男人介绍沈一岑,说:“这是我发小,姓沈。”   沈一岑一手抱着小燕舟,伸出另一只手来,与他客气地交换了名字——   “沈一岑。”   “孟余忘。”   “听你这名字是取了父母的姓氏?”   孟余忘点头,沈一岑笑说巧了,我也是。   他没有遗漏这个男人漂亮的浅琥珀瞳色,短暂的交谈之间,似乎可以从萍水相逢升格为泛泛之交——小老板有自知之明,从不把自己挂上君子的名号——他看着燕池再为人父心生欢喜,而对自己将要改变的生活全然未觉。 第5章 第 5 章   燕池一家住进沈一岑的复式小高层,过了快两个月,生活没有多大的改变,小老板还是照样经营咖啡店,只是待在谢锦和客人聊天的时间短了许多——他得回家做饭。   所幸燕池还不是太废,家常做的有模有样,但是为了照顾燕家小二,还得让沈一岑掌大勺。   燕家小二大名燕陶,是杜若从古书上找的,希望她快乐。小燕舟下半年才能入学,所以成天跟着沈一岑到谢锦,小孩聪明爱学,已经认全了所有熟客,学会了坐在门口说“欢迎光临”。   楚柯后来又来了一次,来的时候是个雨天,有些湿寒,进门就问沈一岑要了一杯黑咖啡,沈一岑倒没有趁机报复,附赠了两颗方糖。大老板却像是几天没睡觉了,一口闷掉咖啡,眉头反而舒展开来。   沈一岑给他竖个大拇指,说:“每一个往我面前坐的人都有事情想和人说,今天我心情好,你失恋了?”   楚柯说:“我都没追着,你开门迎客的,不要高兴得这么明显好不好?”   “我喜形于色,直言直语,不像某人前段时间打个电话都阴阳怪气,潜台词多到可以另开一场戏了。”沈一岑咧开嘴笑着,说,“现在求上门来?也是赶着我高兴的好时候,我听,帮不帮另说。”   楚柯摇头,说不是为追不着,是想问他魏林脑子是不是傻的。   沈一岑看他眼神那才叫看傻子,说我好久不打架了,不代表我不会打了哦。楚柯也还学不会在他面前谨言慎行,是觉得小老板这护食的模样最讨厌。   按楚柯的意思,说句不好听的,他楚柯一个老板爱人,就算是潜规则也有老多的人赶着要,何况他拿出百分的真心,可是魏林避之不及,多少让他失了信心。   沈一岑对着他没心没肺:“这不是挺好,省了你日后失恋,还得跑来我这里倒苦水。”   小老板从来都不喜欢他,楚柯也放不下身段求人,便自觉转了话题,看着搬了个老高的凳子坐在窗边的小燕舟,说:“这小孩?”   沈一岑面不改色:“我儿子。”   身后一桌的女生窃窃私语的声音颓下去小半会儿,复而兴奋了起来,楚柯没再问下去。这年头年轻人的思想表意太明显,他心里挂着魏林,是来和小老板沟通的,可不想变成小女生脑中故事的主人公。   何况小老板一点都不喜欢他,一句两句聊不下去,巴不得他快点走。   他就走了,挺没气节的。   留在吧台上的小册子沈一岑从头翻到尾,那是一本室内装修的集成册,楚柯公司占比最重的就是室内设计,旧苏新城区七成以上的拎包入住的房子他都经过手,给燕池找新房子的事情问他再合适不过。   不是魏林而是楚柯亲自来,沈一岑倒是挺意外的,他想了想,还是拿出手机发了条短信谢谢这大老板。   常来的女孩好像和男朋友进入了倦怠期,恋情危机还未解除,考试成绩却十分理想,已经内定好了一所名校,于是成天逗留在小老板这里。   女孩看着自己送的蔷薇,它同谢锦开业时在门口拍摄的照片一起摆在吧台的一边,室内温暖,所以提前开了花,果然是黄灿灿的好颜色,不比似玫瑰那样花型,这盆栽里的植物就像是随性开在路边的,不过小老板照顾得很好。   小老板正往杯子蛋糕上撒着霜糖,他手指纤长,摇着小筛子,神情温柔得仿佛在完成一件瑰宝,映着头顶暖色的小桔灯的光,谁都得承认,长相确实能吸引人,被吸引有时也无关性别,无关感情。   她撑着脸,说:“你多好啊,每天都笑着过,都不见有什么烦恼。”   “柴米油盐酱醋茶,生活的烦恼多着呢,只看你是乐于接受还是成天拉长着脸了。”他端着一碟杯子蛋糕和一碗切好的水果走出来,水果自然是给小燕舟的,小老板把杯子蛋糕放在临窗的长桌上,对着女孩做了个“请”的动作。   女孩子坐在吧台前面不下来,说:“外面有坏人,我就待这儿。”   小燕舟投来询问的目光,沈一岑揉揉他的小脑袋,小声说这个阿姨胆子好小哦。小燕舟就插起一块苹果跑过去,说姐姐不怕,给你吃。   女孩本要骂小老板无耻的,这才笑着不计较了。   沈一岑回到吧台后头,把杯子蛋糕给了女孩,说:“你这不行啊,人家男孩子不错,不抽烟不喝酒,正统新世纪好青年,爱你死心塌地,你凭什么闹别扭?”   女孩歪着头想了一会儿,说:“叛逆期?”   沈一岑啧啧:“这样还肯爱你,真可怜。”   “我不知道他爱不爱我,他可能只是舍不得。”女孩叹了口气,说,“你谈过恋爱么?舍不得一个人和舍不得一种感觉,我觉得不一样。”   她边叹气边吃蛋糕,太妃糖糊在嘴角,舔一舔就有甜味,吃完一整个之后又问小老板要了一个,沈一岑拿来草莓的,女孩吃了,说:“忒酸。”   “恋爱嘛,不是甜就是酸咯。”沈一岑摇摇头,说我又没谈过,我怎么知道。   “那你该谈一个试试了。”女孩子翻个白眼,突然说,“要不和我谈谈?人帅多金会做饭,嗯,你还勉强能行。”   桔色暖光之下,小老板还是那个温柔的面相,笑的时候眼睛微微眯着,眼角上挑,说:“好呀。”   就很帅啊,可事实上他的全话挺欠揍的——你们这些女孩子不是说坐到我面前来的都是来表白的么?红着脸坐得老远的,都没一个真的到我前面来说话,小哥哥我也很想谈恋爱的呀。   有句古话怎么说来着,可远观不可亵玩。小老板啊隔着远远的距离时是个温柔的帅哥,偶尔店里有姑娘或是小伙失了恋,他关照人的本事可是不低,而一旦同这人熟了,不得了,就算还是那个温柔的帅哥,有时候说话贱起来让人想动手。   “我说正经事呢!”女孩一叉子戳进剩下半个草莓,当迷你话筒举到他面前,“沈老板,坦白从宽,你到底想不想谈恋爱?”   沈一岑瞪着无辜的双眼,说想啊,可惜漂亮姑娘的男朋友等的要不耐烦了。   谢锦玻璃窗外等待的男孩子手捧着一束花,看过来的眼神很是不善,女孩撇撇嘴径直走了出去,一对小情侣的闹声渐行渐远,沈一岑低头收拾,敛下一抹笑来。不过最后还是喜形于色,连小燕舟都忍不住好奇,连问他几次是不是捡到钱了。   小燕舟很严肃地告诉他:“捡到钱要交给警察叔叔哦。”   沈一岑又揉了揉他的小脑袋。   第二天谢锦又一次关了店门,大白天的,挺罕见。这回不是去医院,燕池携家带口要去见见他好久不见的沈叔叔和曾叔叔,沈一岑任劳任怨陪着一起,并且借口买菜,非常巧妙地躲过了曾先生的催婚。   他慢吞吞地踩着自行车,心想老曾真的是老了呀,这么快就想抱孙子。又想这附近有什么地方能买菜的,超市?诶不行,水产还是菜场的新鲜……   要出小区大门的时候他还在想到底是买河鱼好还是海鲜好,就听到有人喊了一声沈先生,是一种挺惊喜的语调。   沈一岑停车回头看,开在他身后的一辆越野按了下喇叭,他看着孟余忘打开车门下来,脸上有些意外,说:“真巧。” 第6章 第 6 章   是不是真的很巧,孟余忘自己才知道。   更知道再次在这个小区门口如同命运一般地与人重逢,他自己有多欣喜。   他三次见到沈一岑,第一次觉得有趣,第二回 看得温柔,而后在医院正式相见,沈一岑伸手过来介绍自己,来了一句“巧了,我也是。”简直是一箭射中了孟余忘的小心脏,让他越看这男孩越心痒痒。   说得不好听点,他居心叵测。   沈一岑见是他,也挺意外地说了声“好巧”。他还一脚踩在自行车上,扭着身子看过来,眨巴着眼睛,栗色短发重新剪过,短短的刘海服贴地盖在眉眼的上方,乖巧和无辜和隐晦的不知所措从他的眼里流露出来,孟余忘那瞬间的感受,就是所谓的怦然心动。   很久以后他都不知道自己对小老板有很大的误解,小老板哪里乖巧啊,是当时被突然叫住,一下子忘了自己刚刚想去哪里、想买什么,所以目光呆滞无辜,孟余忘又先入为主,才觉得他乖巧。   恋爱的男人没有底线,不过孟大老板觉得人乖巧,那就乖巧吧。这边沈一岑不疑有他,和孟余忘点点头说完“好巧”,就打算骑着自行车走了。   孟余忘连忙喊住了他,说:“你去哪儿啊?”   沈一岑回道:“菜场,我买菜去。”还没等孟余忘磕磕巴巴问他去哪儿菜场、要不他开车送这样的话,沈一岑自己又回来了,蹬着自行车骑到他车前面,说,“若姐今天在我家吃饭呢,你是她老板,你要不要来?”   直截了当,亮晶晶的眼睛盛满的是善意,孟余忘想这人拿这样的目光问人,谁能够拒绝?   很奇异的,他心里的紧张也悄悄地没了,就很自然地说:“你要不上我车,路上说吧。”   沈一岑转着眼睛,似在考虑这个提案,孟余忘已经为他打开了副驾驶的车门,心里想不要形象了撒泼打滚也得让人上了车,二人空间独处之下,是让关系更亲近的绝佳方案。   很是龌蹉很是心机,可惜他开始就错判了小老板的性格。沈一岑考虑的是有人开车他就可以去更远一点但是东西更好的市场,所以考虑了一会儿他就把车往门卫那儿一放,说我们走吧。   干脆得让心机boy孟余忘心花怒放。   上了车,沈一岑说:“你这车我看见过,原来是你啊,你怎么住在这里啊?”   他回答说是借住在合伙人的家里,沈一岑就哦了一声,说:“是秦老爷子家?我记得他侄子在湳杭开公司,不怕孟先生笑话,我俩以前还打架来着。”   孟余忘笑着说想象不来。   越野车缓缓地开出小区,沈一岑坐在副驾驶上指挥方向,一直开到河溪边,然后开上了桥。旧苏的桥有四大三小,小的自然是古城里的景点,而大的譬如他们驶过的这座桥是十多年前新建设的产物,唯一一座古代的大桥横亘在不远处,已经专做行人步行的桥梁来保护了。   这时候过桥的车辆有些多,孟余忘开的慢,偶尔看看沈一岑,发现对方一直看着远处的古桥,只留一个漂亮形状的耳朵和短发蓬松的后脑勺。   他的坐姿很端正,第一次坐不太熟的人的车,沈一岑也不好一副懒散的模样。可总扭头看车窗外也不是办法,沈一岑脖子都酸了才后知后觉地想起来问孟余忘:“孟先生本来是要去哪儿啊?”   孟余忘说:“出去转转。我很少来旧苏,也是近期为了工作室的工作,早就听人说旧苏的古城胜景,我还没看过。”   沈一岑点点头,说:“听说是挺好看的,可是游客太多了,我也只是去过边缘地带,不过下半年苇花开了才叫绝景。”   “旧苏城苇花如雪,都写在古县志上了。”   沈一岑也说:“湳杭优伶一折戏听下来让人简直要醉死在那吴侬软语里,孟先生捧过场没?”   孟余忘还是那句话,工作忙。   沈一岑信他,说:“若姐说孟先生暂时领导工作室,放了她好长的产假,还怪不好意思的。”   “她不好意思?是不愿意闲着吧。不过工作室还在起步阶段,不需要很多的管理,推一推也是可以的,我也只是偶尔过来。”孟余忘笑说,“我这个做老板的可是很想休假啊。”   “那就休呗。”   孟余忘小声重复了一遍他的话,说:“那挺好的,我就去金陵,去明都,去长阳。我好久没休过假了,去国外哪个海滩玩一玩也行。”   “果真是万恶的资产阶级,孟先生,有钱人啊。”——来自土生土长、顶多去过邻市湳杭的小老板。   “沈先生仇富?”   “当然不。”沈一岑呲着牙笑着看窗外,水产市场已经不远,“我在想请你到我家吃饭的话,要敲你一顿什么海鲜好。”   且看他家住的地方,肯定不是个不富裕的家庭。孟余忘失笑,说:“这个季节吃鲳鱼吧,蛤蜊呀虾类也都可以啊。你们家没有人对虾蟹过敏吧?”   “没有吧。”沈一岑想了一会儿,说,“我爸好像经常炖鱼汤,虾蟹啊……等我打个电话问清楚点,反正燕池是不过敏的。”   心机的boy抓住了关键词,问:“好像?你不和你家人一起住?”   沈一岑边拨号码边回,说是啊,不打扰他们老人家二人世界嘛。   电话接通,是曾好期标志性的担心——“儿子啊,你是不是迷路了?”沈一岑说不是不是,我至于在我家附近迷路么又不是你们老人家……最后好不容易把家里有没有人海鲜过敏这个问题问出了口。   一个电话絮絮叨叨,打完都到目的地了,孟余忘停好车,沈一岑下车方向明确,回头和他说:“我现在住的地方离这儿不远,经常过来买鱼买虾,你跟着我走没错的,不用担心会迷路。”   他是怕这个临时司机不相信自己这个人工导航,好不容易成泛泛之交了,相谈甚欢才好,没准还能更进一步,做关系更好的朋友呢。朋友嘛,谁嫌多?   孟余忘心思可不不单纯,在想的是总算知道为什么这两个月他借公事跑来旧苏五六回,在那个小区就是遇不到他。原来不是没有缘分,人家根本就不住那儿。   沈一岑最后真的买了两条鲳鱼,虾的个头不大,他就换了干的虾米,炒菜炖汤都可以放,还买了点螺蛳,不过得养上两天,是留给老人家自己吃的。蔬果在自家的院子里都有得摘,他只负责大荤,也不用买多少,至于车上说的话他一点没当真,想来孟余忘也听出来是玩笑。   开车回去是原路返回,这回古桥到了孟余忘的视野里,沈一岑和他说夏天的晚上往那桥上走走,天气好的时候仰头就能看见牛郎织女星,有挺多情侣卿卿我我,得要脸皮厚才敢往人家旁边走过。   他们好像从泛泛之交稍微往上提升了一点,孟余忘心有所感,不过开车不敢分心,就没再偷看沈一岑。他只知道今天他想追求的男孩子坐了他的车,聊过天,还要请他去家里吃饭。   他就挺高兴的,回说:“那夏天的时候你带我走一次呗。”   “孟先生工作不是忙么?休假还想去金陵,去明都,去长阳,这旧苏的一座桥,和那么些古都一比,也太单薄了。”   哪知孟余忘说:“我接下来应该会在旧苏住一段时间。”   “住?你不打算放权给我若姐了?”   “哪能呢。”孟余忘说,“我觉得旧苏气候挺好的,不比湳杭差,想住一段时间,就当给自己放假了。”   旧苏和湳杭就在相邻,气候自然差不到哪儿去。   “有钱人啊。”沈一岑看他开进小区,说,“往前直走。”   “我哪儿有钱啊,都是借住别人家。”孟余忘和他开玩笑,停了车,却不和他进门了,说,“你看我也没什么准备,还是不去了,沈先生愿不愿意单独请我吃一顿啊?”   “好呀。”他只愣了一下。沈一岑不是强求别人的性格,答应事情却爽快,孟余忘看着沈一岑的眼睛在发亮,如同他的声音一样给人暖暖的触感,“明天就请你吃饭。” 第7章 第 7 章   越野车重新启动,车子开出沈家小楼百米之外,在看见玉兰树的时候左拐,沿途经过一个种着很多月季的院子,那院子之后,也是这小区的极深处,是秦家的房子,也是孟余忘在旧苏的暂住地。   和沈一岑的家不太一样,秦家的房子重漆了外墙,爬山虎几乎绝迹,院子里花草不多,只有院落一角有一个搭建了几年的葡萄架子,下面摆上桌椅,不惧蚊虫的话倒是可以坐在这里文艺一番。   秦家的柳管家在门口等他。不是柳姓的青年管家,而是几乎同秦老爷子形影不离的柳伯,孟余忘停好车,老人就迎上来问好,一板一眼的旧时代管家的做事风格,可孟余忘不会差使对方,也明白这只是浸透到骨子里的习惯。   他回了一句好,和柳伯聊起来秦老爷子的状况,柳伯的脊背挺直,头微微低下,回说一切都好。   那倒是挺好的。   孟余忘最后拒绝去沈家吃饭有多重考虑,一是他还不见得和人有多熟,孟余忘也不知道沈一岑的长辈是什么想法,不敢贸然上门,说白了,怂;二是他存着一份小心机,想和沈一岑二人独处,总能再创造出更多的机会让双方多了解了解,他还不知道沈一岑对一个男人喜欢他这事儿反不反感呢;三是他在水产市场陪着逛街的时候意外接到了秦家老爷子的短信,让他中午回去吃饭。   要说他和秦家关系匪浅,秦家少爷秦唯是孟余忘的合伙人,秦老爷子还赞助了公司的第一笔启动资金,于私,秦唯还是他的学长,老爷子也对他百般关照,孟余忘久居湳杭,年节里也常常来旧苏和秦家人一起过。   秦家老爷子近来身体不好,一直住在城外一座疗养院里,不常能探视,秦家大宅一直都是孟余忘一个人住,很难得能见真正的主人回来。   所以这顿饭,他就是不在旧苏,飞也得飞回来。   只是有些感慨命运,原来他一直有很多和沈一岑擦肩而过的机会,所幸现在相遇也不晚。   秦家大宅还是老房子的样式,可内里是换了新装,一水的西式家具,有些布置和秦唯在国外的住所有点像。大理石桌面的西式长桌上摆着精致的餐具,水晶玻璃杯里的红酒换成了白开水,也是考虑到老爷子的身体,桌子上的干花摆设也撤下了,尽管那已经香味稀薄。   老爷子坐在长桌一头,看起来精神不错,等孟余忘入座,管家柳伯就招呼厨房上菜了,中餐西做,也是秦唯早年带回来的习惯。   粉彩盘子里是鱼,不过不是他和沈一岑一起去买那种鲳鱼,还有一碟炸虾和一碗肉羹,蔬菜是时令菜。老爷子不能大荤,吃的基本是孟余忘这边两倍的素菜,只有粥里面按量放了点肉末。   他这就不大满意了,还和孟余忘打趣说身体要紧不能生病,一生病什么好吃的都只能看,多闻闻味儿都不行。要是秦唯在这桌上,肯定是让他大伯敞开了吃,说什么不吃活着太痛苦的歪道理,孟余忘不会,他只会笑着附和身体是本钱。   本也该如此,他是为了养病跑到这江南来的,对调养身体也是有共鸣。   事实上孟余忘有些心不在焉,他不由得开始想象沈家吃饭是个什么场景,像沈一岑那样的性子,家里一定不会是这样隔着长桌遥遥相望,也许还会在饭桌上为了一块肉打起架来。   想着想着就笑了起来,没有声音,但是勾起了唇也柔和了眉眼,很明显是恋爱中的男人形象,想象一下还能看到他周身的粉红泡泡呢。   柳伯回到秦老爷子身后,互相对了个眼神,便得了指示,悄悄离开了。秦老爷子看着孟余忘这般出神,轻咳了一声,说:“听说你这段时间往返于湳杭与旧苏,是喜欢上了一个人,似乎还是个我们院儿里的男孩子。”   单刀直入,还是他年轻时候的作风,大少爷秦唯就从来学不会捋直他肚里的弯弯绕绕。只不过人困于年纪增长,对着小辈,老爷子的话已经不带隐隐的斥责意味,所以孟余忘微怔之下,老老实实地回答:“是……您消息真灵通。”   可不是灵通嘛,这才几个小时啊,他对沈一岑那点小心思老爷子就知道了?不能吧,总不会特意为了这事,这老爷子才从疗养院回来的吧?   孟余忘觉得自己的小心脏怦怦地跳。   “你还不知道,这片地方的安保都是秦家负责。”老爷子一顿,还是斟酌了一下用语,才把门卫那儿报上来的他孟余忘的花痴样说的好看了一点。   原来如此,孟余忘眉心抽痛,说得好看也是花痴样——他从车窗探出头去确认沈一岑背影的时候,他脸上就那么惊喜,仿佛一样宝物失而复得?而下车之后那些个形容……不,老爷子你不用修饰了,目击者就是想说他看见了一个谄媚的狗腿。   “也就是说您接到门卫小哥的报告就回来了?”孟余忘撇开自己的形象问题,迅速找到了重点,“不瞒您说我是喜欢上了那个男孩子,不过连追求阶段都还没开始呢,事实上对他来说我们只见过两面。”   他说自己第一次在这个小区门口和骑着自行车的沈一岑擦肩而过,第二次借着车灯远远地看他,第三次很巧合地在医院遇上,每一次的相遇他都觉得自己的心陷落了一点,以他可怜的几乎为零的恋爱经验,他只能大胆地猜测这是喜欢。   孟余忘承认他喜欢上了一个只见过三次的男孩子,并且在过去快两个月的时间里无数次期待再次相遇的机会,所以他频繁往返于两地,终于在今天重新见到了人。   “他家住这里,还说和秦唯打过架,您应该是看着他长大的,您……不是不赞同吧?”   秦老爷子不声不响听完,说:“就算我还封建迂腐,这个社会总不是这样,再说年轻人的想法谁能左右呢?”   孟余忘还是莫名忐忑。   秦老爷子推开盘子,说:“你有几分的真心?”   还没等孟余忘回答,他又问:“你觉得这片别墅区如何?”   话题转得生硬,还是秦老爷子年轻时候的作风,并且老了也没变过,孟余忘之前也花了一段时间才习惯。习惯了,眨眨眼,组织下语言,就硬生生把自己掰过来,说:“别墅集中一区是很常见的建筑布局,可是这片小区在老城区的中心地带,以我之见,恐怕在新城高楼林立的中心建造这样一个别墅住宅区都已经是天价,何况是多年前经济中心的老城。那时候能负担房费的富翁就不多,大概要上百个,才能承包下这片土地并进行建筑工程吧。”   “集资建造,富人专区,你的想法不失为可行,可惜了,在这里的绝大部分房主,都未曾参与土地的开发。”秦老爷子叹了口气,说,“包括我秦家,也只是受人恩惠,包括这里几乎所有人家,都是一分未付。”   这意味着这片别墅区不对外出售,可如果不是集资建造,谁能有这样大的本事,不仅有财,想来同政府部门也关系匪浅……孟余忘微微变了脸色,隐隐猜测到秦老爷子的下文。   “你有几分的真心?”话题再次生硬地换回来,秦老爷子直视孟余忘的眼睛,让后者有些不知所措地撇开了目光。   想方设法地靠近,却小心翼翼地隐藏自己的心思,希望对方能够同自己心有灵犀,又不敢想象有一天要把心意传达出去。   他从未这样喜欢过一个人。   “这里没有名字,却也有名字,附近生活足够久的人都知道要把这片地方称为‘沈园’。”秦老爷子正色道,“你该知道这代表这什么。如果你没有十成的真心,请不要轻易地靠近那个孩子。”   郑重得不期望看到沈一岑受到一点伤害。 第8章 第 8 章   大清早的,月亮还挂在天幕上,孟余忘就驱车来到了机场,说是便利两市的机场,实际几乎已经要到达湳杭的郊区,他手机还收到了湳杭市的宣传短信。不过等停好车他就删了,随后点开通讯录,找到他新得到的沈一岑的号码,手指迟迟没有按下去。   说实话他不是怂,可是秦老爷子一顿敲打也不是白费了口舌,一个晚上,孟余忘知道了旧苏的沈家,草草略过多年前沈父谈情说爱的惊人事迹,他倒是不怕沈家会对男人相爱说闲话,可是一经对比,之前的犹豫瑟缩让他自己也觉得他没有一个追求别人的好态度。   世上无难事,只怕有心人,此处有心,只怕讲的不只是做事的人,对方也并非无心。到底相爱相爱,只一个人倒腾了心出去,诚不够,人家不接,又能怪谁?   沈一岑是个好人的,他看在眼里,就,更不敢轻易把话弄出了口。   说是不说,等是不等,到底是信一见钟情,还是日久生情,他现在可没个主意,那就,再等等吧。   他这会儿来机场是要接人,红眼航班,算时间也要到了,孟余忘懒懒地靠在车上等着,等了不过二十分钟,终于听到了熟悉的叫嚷声。   往他这边过来的男人外边是一身正装,敞开的衣襟却见里面花里胡哨的T恤,他似故意挑了小一号的,紧紧地突出他运动得来的饱满胸肌。来人拖着小小的行李箱跑过来,开口就是一句:“你都不知道我熬晚上的飞机回来为了什么!”   “为了我?”孟余忘一边帮着放行李,一边不经意地说。   “哎呀?你以前从不这样自恋的。”男人一甩没有发胶定型的刘海,摸了摸嘴唇,很是尽力地做出了一副惊疑的模样,说,“我是为了你。诶你是不是恋爱了?”   他的世界观里明白写着“恋爱改变一切”。   “真为了我啊?我谢谢你!”孟余忘让他上车,自己在车外做个深呼吸才上去,说,“大半夜的接你一个电话,我真是谢谢你!”   “啧,这话阴阳怪气的,气来气去你还不是得来接啊?我亲爱的学弟我懂得,你肯定不忍心让我走失在机场的。”男人往嘴里丢了颗口香糖,说,“饿了,你吃饭没?走着,还是去老地方呗。”   这就是秦家少爷、孟余忘的学长秦唯。   孟余忘在打方向盘之前回了他一个白眼,秦唯不受挫,兴奋劲一直下不来,问:“嘿嘿嘿,兄弟你真的恋爱了?”   孟余忘不说话,秦唯摸出手机,说;“知道你羞,行,给你准备的时间,等会儿要乖乖坦白啊。”一看窗外,眨眨眼,说:“阿忘啊,你这往哪儿走啊?”   “旧苏城。”   “嘿你这个小子,恋爱了一天离不开人是不?回去回去,哥坐飞机回来是有事情的,回湳杭去。”   孟余忘一挑眉:“你刚才不是说为了我么?”   “得,哥错了。”说着把口香糖吐了拿纸包起来,他还真上手打自个儿的嘴巴,“我为了你,为了我,为的是咱俩的生意啊。和人最后吃顿饭,这买卖就成了,一吃三年的大单啊,你这个老板你不要出面?别和我扯大老板和二老板的啊,办公室一直俩位子,你一个我一个,不想干就散伙。”   “你每次出去谈生意回来就说要散伙,每次都是被国外的美女迷得要一起私奔,过几天恨不能和工作一起白头到老的人还是你。这借口不行,换个有威胁的。”   秦唯可劲儿地瞪他,孟余忘专心开车,还哼着小曲。   秦大少爷终于把酝酿了很久的不屑从鼻子里哼出来,一边漫不经心地提起,说:“你不去谈生意,我就不帮你追妞,这个有威胁没?”   孟余忘找了个能转向的口子把车开回了湳杭。   秦唯是十分鄙视他这样见色卖友的行径的,不过用作威胁收效甚佳,不得不感慨这人啊,一谈恋爱就傻了。   孟余忘一边开车,一边问他:“恋爱你经验丰富,可你知道我想追谁么?”   “我那院儿的。”秦唯啧啧,“我那院儿啊美人多,狐狼美人啊,亏你敢下手。哦不,还没下,亏你敢想着下手。”   “我觉得他很好啊,不像你不靠谱。”   秦唯“嘿呀”了一声,心想不听学长言吃亏在眼前。他那院儿里长大的姑娘他还能不熟?胡家姑娘军事学院毕业,一心找个能打架的男朋友;乐家姑娘是个工作狂,觉得交男朋友就是应付家长;舒家姑娘心眼最多,和她一起早晚被玩死;还有一个学心理的艾家姑娘,她面前那是一点秘密都藏不住。   这群姑娘可不就是狐狼美人啊!   “你等会儿,先别告诉我是谁,我先给家打个电话。”秦唯摸手机,“昨天以为飞机晚点了,给家打了个电话,才说到你谈恋爱了,就要上飞机了,没听完。凡事讲个前来后到,等会儿你再说那几个祖宗你喜欢的是谁。”   孟余忘默默在心里翻了个白眼,小声嘟囔了一句,说他喜欢的人很好很好。   秦唯给家里打电话,一听柳伯接的,无意识松口气,说:“我大伯出门晨练了?柳伯抱歉啊,昨天赶飞机太急了,电话没打完,我这回去不会被教训吧?我大伯那套拳法祖上传下来的,有章有法,诶躲不掉!”   老管家的笑声从听筒那头传过来——秦唯这人打电话爱免提——说:“有你唯少爷怕的?说几句贴心话就过去了。你在孟少爷车上?几时能到啊?柳伯这就出门买菜。”   秦唯一看孟余忘装哑巴的模样,只能自己说:“柳伯别忙,我们晚上才回去,今天有客户。”   柳伯不强求,只嘱咐他要好好吃饭。   “只怕谈起生意来,那些饭食一点儿不能提起秦大少爷的兴趣。”孟余忘听着电话挂了,就打趣他,“你一工作就不吃饭的,哪儿来那么大的胸啊?”   “流氓。”秦唯冷冷地吐出这句话来,“你看上的姑娘是飞机场啊?”   孟余忘说:“不能说他是飞机场,因为我喜欢的是个男孩子。”   秦唯僵了下,迅速在脑子里过了一遍自家院子里的男孩子,谁啊?诶真有能让孟余忘动心的男孩子?那为什么他之前没有祸害一下?   他只能淡淡地回一句:“哦。谁啊?”   孟余忘说:“他说他以前和你打过架。”   秦唯笑了:“我那院儿阳盛阴衰,男孩子一把一把的,被我打趴的人多了去了,谁啊?”   孟余忘把手机丢给他,说:“帮我看看到七点了么?我要给人打电话。”   他知道杜若一家如今住在沈一岑家里,所以昨天借着公事询问了沈一岑的作息,很意外这人工作日爱睡懒觉,休息日反而起得早,七点前就吃完早饭出门了。听说他自己开了一家咖啡店,离家近,所以七点的时候就差不多到店里了,正好给人打电话。   秦唯一看,说到了,还很“贴心”地帮着打开通讯录,说我帮你免提呗。   孟余忘微微皱眉,说:“你别捣乱,我是真心的。”   “坏人姻缘遭报应的,我也是好心的。”秦唯一边看着通讯录,一边等着他说名字,“这人总归我更熟,帮你把关啊,我也想看看是哪个我没祸害的男孩子迷了你的眼。”   “沈一岑。”   “啊?”秦唯一呆,孟余忘挺不好意思的,又重复了一遍,他这才找回声音,说不不不你说谁?!——那声音拔高得都出来气音了,颤颤巍巍地撕嗓子。   孟余忘乐了,说:“沈一岑啊,你被人打趴过?”   “你你你和他谈恋爱啊?!”秦唯咽了口唾沫,“行啊你小子,挺有眼光啊——”   他后头一句话声音又飚高上去,惊成这样,孟余忘免不了要猜测他俩之前有什么过节,看秦唯听个名字都快哭了。   可是他认识的沈一岑那么的好,和和睦睦的,是个温柔的男孩。   “我约了今天和他吃饭,你快点帮我打个电话呀,免提无所谓,也让你听听我喜欢的男孩有多好。”孟余忘勾起唇,“就算你俩以前打架斗殴,你被打趴了,我认识的那个沈一岑也是温柔的男孩子,对你对我,态度肯定不一样。”   “男……孩子?”秦唯的声音听来就像便秘一样——这时候想到这个有些失礼,可是难得能见秦唯这般模样,孟余忘笑了。   “我知道他是成年人了。”他摆摆手企图让秦唯冷静一点,“我只是觉得他还像个孩子一样,嗯……可爱。”   每一个和沈一岑有交集的人他都很珍惜,因为他不想缺失那个人从前的生活,可是自己没有参与,只能零星从旁人那里听来,也是一个享受的过程。   “你什么都不知道。”秦唯的表情更扭曲复杂了,“阿汪啊。”——这是他真心可怜孟余忘了——“我小沈弟弟比你大一岁啊,人二十六了啊啊啊啊啊——”   作者有话要说:   话说联合国说19-24是青年啊,小老板26了我天 第9章 第 9 章   电话打过来的时候沈一岑还在被窝里,八点半,厚重的窗帘把光线阻挡在外,房间里助眠的薰衣草味道淡淡的还未散去。他悉悉索索地爬起来去摸被自己丢到床下的手机,被人扰眠的脾气尚未发作,孟余忘略带江南味道的声音转化成电波传递到这一头,还是初见时候舒服的感觉。   他说:“沈先生,早上好。”   这一句话用些夸张的形容,就像是轻薄的羽毛,听着人心痒,然后就不生气了。沈一岑闭着眼往前一扑,埋在被子里有气无力地回他:“嗯……早上好。”   那边迟疑了一下,说:“吵醒你了?抱歉我不知道你还在睡,过会儿我再打过去。”   “差不多起了,你等会儿。”沈一岑在被子里蹭了蹭,翻了个面儿猛糊了把脸,说,“孟先生兴致很高啊,早上就来约饭?看来我得更慎重点挑地方了,不让你满意了,没法回敲你一顿大的。”   孟余忘乐了,说:“沈先生不会是苦恼这才晚睡晚起了?”   “才不是。”沈一岑把手机拿下来一看时间,嗬!还真是起晚了, “春困秋乏知不知道啊?我昨儿在家睡的,不是我一不小心睡过头,这床认我,不让我早起呢。”   “你的床成精了。”   “也许成仙了。”   说完两个人一起笑出了声,孟余忘觉得秦唯给他带来的“伤害”简直瞬间被治愈了,心情明朗地邀请沈一岑晚上吃饭,说这会儿在湳杭有事,回去会给他带湳杭的小点心。偷听的秦大少爷腹诽道:还小点心,都要把心掏出来给了。   这边的沈一岑困意如潮,关键话倒是没停漏,迷迷糊糊地应了,卷着被子一角滚来滚去,好不容易从舒适的被窝里爬出来了,还是躺倒在床上,半眯着浮肿的眼睛看天花板。   不是春谢里一人小窝素净的模样,沈家大宅里属于他的房间里满是少年时候捣蛋的痕迹,就连天花板都被涂上了颜料,仰着脖子可是件苦差事呢。   睡懒觉的心久违地复苏,起床也是件苦差事。   十分钟之后他顶着睡乱了的头发爬了起来,换了衣服洗漱完,拉开窗帘打开窗户,对着满院子的□□伸了好大一个懒腰,敲着肩膀出房门寻早饭去了。   沈家固定时间有钟点工阿姨来打扫,做饭从来都是曾好期的工作,偶尔沈白也下厨做些药膳,沈一岑回家来果不其然被抓壮丁,早中晚自负,运气好曾爸爸愿意帮个厨。   教会儿子不怕饿死老子,显然沈一岑挺有天赋,做菜水平年年提高,俨然是家中大厨,大部分时候都要自力更生。   沈大厨下楼走进厨房,先喝了杯温水,就没心思给自己做早饭了,还是决定转身去找曾爸爸。   四十四岁的曾先生有些发福,头发不像年轻时候染成张狂的白金色,而是岁月沉淀的黑,带着些自然卷,卧在沈白腿上的时候就像只餍足的老猫,沈一岑寻过去的时候看见他们交握的双手,能想到他们今后水墨画一样安静默然地岁月。   本来这样的场合做儿子的应该自觉回避,沈一岑被教养出的偏不是这样的性格,他明目张胆地走过去争宠,说:“帅哥,给我个位子呗。”   然后曾好期就被沈白赶了起来。看着儿子满足地占据了伴侣的膝盖,他幽怨地窝在沙发里,挑了块饼干狠狠地啃。   电视里放着近来很火的一部剧。   “你今天不上班啊?”   曾好期掰了块饼干给他送到嘴边,说:“你睡傻了儿子,今天周末。”   沈一岑吃了饼干又伸了个懒腰,说:“我忘了。失策,要看你俩谈情说爱一整天了。”   “不挺好?刺激你赶快找一个!”   “不好。我饿了。”   曾先生“啧”了一句,起身做早饭去了。沈一岑伸着脖子看他往厨房里走,才放松下来,躺在沈白的膝盖上,撒娇让他按按脑袋。作息习惯崩坏的影响有些大,用冷水洗了脸还是昏昏沉沉的,也可能是低血糖。   “等下拿温度计量量。”沈白帮他揉着太阳穴,觉得体温有些高,但沈一岑面色还好,眼下阴影不重,就是双眼无神。就问:“昨天睡得不好?”   “不是,睡得太好了,有点醒不过来。早上朋友打电话响了快四十秒呢,我都差点没听到。”   沈白又摸摸他的额头,让他把舌头伸出来看了看,问:“发苦么?”   “有点儿……”沈一岑缩缩脖子,“感冒啊?没事儿等会吃点药……”   沈白“哼”了声:“年纪轻轻忘性真大,和你说了‘春要捂’,天气有点转暖你就把衣服减了,寒暖反复,吃亏了吧。等会儿吃了药乖乖回去躺着,晚上还难受我就给你炖碗鸡汤。”   “不行啊爸爸,晚上我约了人吃饭的。”   “哦?有喜欢的人了?”   沈一岑:“……”   看着宝贝儿子闹别扭撇过头不让他按了,沈白才笑说:“你这个年纪了,说约人吃饭难道还能是单纯的朋友关系?是的话你就直接领回家吃了。不过儿子啊,抓人抓胃,凭你手艺,带回来一顿饭还怕没好感?”   “爸你和我说实话,到底是你们想抱孙子,还是不想二人世界被打扰啊?”也不对呀,隔几天就一个电话叫回家吃饭啊。沈一岑很难理解,“什么这个年纪,我才二十六啊!”   “我二十五的时候就有你了。”   “不是女孩子。”沈一岑叹气,盯着沈白温和的眉眼,说,“爸爸我要是能遇上你这样的帅哥,我带回来了,你们会怎么办?”   沈白摸摸他的脑袋,说:“你喜欢就好。”   “是嘛,爸你真好。所以我这不是还没找着一个我喜欢的嘛,就这样呗。”   饶是沈白脾气温和,也上手捏着他脸上的肉,沈一岑嗷嗷地叫唤,曾好期端着他早饭过来了,见这场面,曾先生把碗往茶几上一放,抓着沈白的手训沈一岑:个小兔崽子,不怕你爸手疼。   妥妥地从电视剧里学来的肉麻桥段。   沈一岑抖着浑身鸡皮疙瘩躲远了,还不忘端走自己的早饭。曾好期给他煮了碗面条,外头买的手工面条,自家种的小葱,清汤两点油花,卧着一个土鸡蛋,要是再有一碟辣椒酱就完美了。   他爱吃辣,回家沈白不让见一点辣椒,说是给他养胃。可纵然味道对他来说有些寡淡,还是家里味道,沈一岑乖乖吃完,喝了两三口面汤,碗一推,正色道:“晚上我约人吃饭欸,帅哥欸,拐回家有人有意见么?”   餐桌对面是空气,并无人回答。沈一岑扭头看着客厅里沉迷电视剧的俩位爸爸,倒是想叹苍天不公,要不离家出走算了,末了还是乖乖去洗了碗,收拾的时候连他自己都没察觉到脸上的笑意。 第10章 第 10 章   很久不生病的人,一病如山倒,说来夸张,可就溜去书房开电脑玩了一盘游戏的功夫,沈一岑就从脑袋昏沉升级体验了一回发烧的滋味,眼眶发热,稍稍一闭目就能流下泪来,很是脆弱。   还好,低烧而已,休息加上多喝温水就行,他对着手机自拍了几张眼角发红的照片,耍了一回我见犹怜的贱,就乖乖回了房间,把自己裹得严实,坐在床上看起书来。那是一本从书房顺手拿起的科普书,他正好看到讲解多巴胺的篇章,想到沈白那一句“你喜欢就好”的宠溺,他不由得多想了,要是真的拐了一个男人回家来,倒不是不被接受的事情。   问题是那个人是谁,孟余忘么?听起来就像是开玩笑。   多巴胺是一种奇特的物质,主宰一个人的□□、感觉,传递兴奋以及开心的情绪,也有关上瘾。   沈一岑一直觉得爱就是一种上瘾,这个参照他家两位家长的感情史就可窥见一二,可是上瘾之前的感情又如何区分呢?沈白和曾好期属于不打不相识,他们俩的存在是互补的,那时一起经历的轰轰烈烈,才有如今的相濡以沫,腻歪了二十年,看来看去都是岁月静好。   沈一岑不是这类的人,他对感情的态度是一见钟情,他相信这个,可惜他不知道什么算是一见钟情,像小说故事里那样一个照面就坚信面前这人是此生唯一?   有点傻,他从没这样傻过,也不知道那个关键的“钟情”的标准是怎样的感觉。再说男女,男女他不是都喜欢,也不是不喜欢,是喜欢恋爱了再谈,所以没遇上那个人,他也没办法给人一个方向。   就像春谢里那些漫无目的生长的蔷薇蔓,总不是知道哪里有人喜欢才往哪里长的。   沈一岑摸出手机给燕池打了个电话:“燕儿啊,我生病了。”   “哦。”燕池的回应很快也很冷漠,“我在准备搬家呢。你若姐有事回总公司去了,我这边才把孩子安顿在托儿所,没空去看你了,你自个儿撑着吧,不行了再找我‘临终嘱托’啊。”   他是听得出来沈一岑还有精神的,要真是病得难受了还有心思打电话来求唠嗑?从小到大那些架可不是白打的,这点心思都摸不出来,他也不用自称青梅竹马的交情了。   沈一岑心里也不堵,眸一定,问:“今天?”   “对啊,你舍不得啊?”燕池一咧嘴,“哎呀你小子脾气好了很多嘛,要以前别说两个月,两天我都得被你踹出门去。”   “那是,我现在人见人爱花见花开,助人为乐侃侃而谈,大好人一个。”   “听起来你脑子有点糊涂了,不过我也不会去看你的,多大人了,小伤小病就来叫唤,你要进了医院再来电话求探望吧,那我肯定去。”   “无情!”   “哼,学你。诶过几天我家请客啊,这几天的行程都清空了,等老子通知。”   倒不是燕池不关心自己发小,是太清楚对方的性格了,知道沈一岑在家住着肯定能活蹦乱跳的,所以不需要操心,反正过几天请客的时候打一架确认下他好没好就行了——简单明了,直接粗暴。   沈一岑才喊一句“你看小的敢拒绝么?”那边已经挂断了。燕池风风火火,一向是这个性格。他十多岁的时候就敢将自己的退路断得一干二净,要不是沈一岑仗着两人一起长大的情分,看记忆里同班同学都不剩几个了,还能和他一个浪迹天涯的人继续有联系?   第二个电话自然是打给死党魏林的。   刚刚结束短期出差的魏林蒙头睡得天昏地暗,早起的闹钟已经被睡梦中的人丢出去分尸了,手机也是丢到床下,调了静音一干二净。这算是常事了,沈一岑电话轰炸没找到人,自然就想到这个,也就放弃了。   就是有那么一瞬间感受到了孤独寂寞。   沈一岑挂了电话翻出通讯录,他朋友实在是少,平辈之间竟只剩一个孟余忘的电话存在手机里,还是存了才一天的新号码,通话记录一条,倒是提醒了沈一岑晚上还有约。他看着联系人页面,想了想还是没拨过去,就发了条短信——“旧苏古城,小花园,晚上见。”   这时候孟余忘正在餐厅等着客户,收到这短信捧若珍宝,谈判的时候因为想着晚上的约饭,越谈越有劲,给了客户莫大的精神压力,连连朝秦唯眼神求助。   很遗憾,秦大少爷也是来谈判的,别说爱莫能助,他根本是乐见其成。   旧苏的古城远离新城区,其实离老城也有些远,多年前着手开发的时候有意识地把古城建筑分离保护了起来,后来变成旅游景区,在如今旧苏的地图上已经是郊区地段。   因为是旅游名胜地,原本已经搬离古城的人很多都选择回去开一家小店铺,和游人做些纪念品的生意。唯有几家原本就没搬走的百年老店,文房四宝、古玩花鸟,藏在巷陌之中,没有熟人带路根本进不得这些店门。   沈一岑正在一家铺子里挑纸笔。可能是中午被沈白强灌下去的那碗加了料的鸡汤起了作用,现在他不但体温正常了,还比平时来的精神,笑起来唇红齿白,搭配上深蓝格子外套和水洗蓝的牛仔裤,确实像是还未从象牙塔中走出来的男孩,乖巧得惹人喜欢。   可惜对老板完全不奏效,刷这么一张帅脸都不能打折,根本是因为这家店掌柜的是谢锦的常客,早就亲眼见过谢锦小老板耍贱的嘴脸。帅还是帅啊,什么?打折?想都不要想!   女孩穿着荷叶边小碎花长裙,挺不怕冷的样子——虽然现在确实不冷——她走到沈一岑身边,看他认真在看砑花纸的图案,手边已经挑了几套人物故事的,大概是在爱情故事和单纯的线条图案之间摇摆不定。   砑花纸是古法制纸,有本色纸和色纸,有厚有薄,图案也有多种,放透光处看,能显出一幅美丽的暗纹图画。沈一岑的谢锦玻璃窗上用了这个来装饰,可他看起来并不是要重新装修咖啡店的样子。   “小老板,你这是——”女孩看了看他挑的,皱起眉,“前几天给你刺激了,说让你谈个恋爱,你这就打算着结婚了?”   沈一岑那手边的可全是婚庆套装里的精品,也算他眼光好,无论选了哪个都是能让人见了就念念不忘。   沈一岑抬头看看她,觉得脑袋又开始疼了——他身边的人怎么一个一个都想让他谈恋爱,这是个不谈恋爱就不能生活的世界么?   “我想给朋友送礼。一个婚庆相关的设计工作室,最近新装的,太素了老板不满意,我就想门口装个这样的隔断,还能让人眼前一亮是不?”   他听杜若说过工作室准备齐全,就是装修时候是孟老板亲自监工,风格太多硬朗,她就想挑些柔和的装饰,总不能一家婚庆相关的工作室看起来不浪漫吧。再说他们工作室多是精品复古路线,挑这个也应景。   “嵌在玻璃里和刻花玻璃有什么差,你还不如直接定一幅画。”   “拒绝,你的墨宝太贵了。”   “等我毕业了能出名,你想要我还不给呢。”女孩翻翻图样,帮着挑了一个,说,“你们男人想事情就是复杂,看你挑的图案都这么精美,放门口做隔断,人家还以为是做文房四宝生意的呢。喧宾夺主不太好哦,这个差不多了。”   沈一岑其实也对自己眼光不太自信,就听她的,定了下来。   时间已经是黄昏,女孩帮他包好东西,不过没交到他手上,反而是自己挽了上去,说:“我还几天就离开旧苏去上学了,小老板陪我走走呗,以后就吃不到你的点心了。”   沈一岑看看两人交握的手臂,了然:“你是想拿我刺激你男朋友吧?先说好哦,我打架不行的,你得保护我,不然放假回来也没有点心吃。”   女孩挺豪迈一拍胸脯,说:“放心,会瞅准时机救你一条命的。”   等她关好了店门,沈一岑看着巷外渐起的灯火,笑说:“我觉得人身安全得不到保障,能打个电话喊救命么?”   “别想!”女孩特凶,又一愣,“诶?女朋友?那我还是不用你帮忙了。”   她嘟着嘴,声音低下去,可沈一岑更低落,实话说了:“男、的、朋、友。”   咬牙切齿的。   所以说为什么都想他谈恋爱啊?   作者有话要说:   文中砑花纸借用的是明、清间名纸砑花纸的一些特征特点。 第11章 第 11 章   俊男靓女一起游古城,半小时沈一岑就后悔了。   彼时小老板心想老好人不做白不做,总归是打发时间,能见证一对小情侣的始末他倒也有兴趣。“宁拆十座庙,不破一桩婚。”和事佬当一当,也算是功德。可想的轻松,全被此刻现实打击得体无完肤,恨不能对着小姑娘“五体投地”只求放他走了。   不能,这摩肩接踵的,还没个能躺下去的空间!   女孩挺兴奋的,她住在这边,却很少有机会随着人流四处逛逛,临街的铺子很多是后来人开的,大部分也是从这里搬出去又回来的游子,乡音未改,有机会交谈几句,没准还能找到儿时邻家的哥哥姐姐。   人挤人走了一段路,女孩从一个店面里出来,脖子上花朵形状的锁骨链换成了颇有民族特色的手工链子,沈一岑不禁心想,买东西真是女孩子的天性。   吃好吃的那就是人的天性了。   小老板赶紧给孟余忘发了条短信,问人到哪儿了。孟余忘坠入爱河,对先前那一条“旧苏古城,小花园,晚上见。”的只有地点的短信颇有不满,这回看到新短信,充分发挥了他谈恋爱变傻子的特质,赶紧回了“快到了”这一句话,然后看着车窗外流逝的夜景发呆。   那边却秒回过来:“快来救我出火海。”   一来二去几条短信,孟余忘才知道今天沈一岑“艳福不浅”。   秦唯今天这单生意谈拢了,全是靠着孟余忘,所以晚上回旧苏他自告奋勇揽了开车的活,孟余忘生意事了,只顾享受老板待遇,学长学弟这辈分半点不提。   不过也好多年了,他们俩开公司一直就是这样,学长在人际关系上游刃有余,涉及到生意就要靠学弟的本事,内外兼修,合作起来让人忍不住拍手叫好,要不是他秦大少肯定自己对孟余忘不是爱情上的不舍得,他才不会放任自个儿学弟去爱一个男人。   同迂腐无关,单纯就是在秦唯的印象里,沈一岑还是少年时候就很不好惹。你能指望一个被打趴过的人对动手的人存有什么好感么?倒是这小子被女孩子缠着这事让秦唯深感意外,用他积攒了三十年的智商,愣是想象不出来,难道真有“男大十八变”的说法?   沈一岑这时候可苦了。陪女孩子逛街的耐心他倒不是没有,可在一个旅游景区里逛街,光是穿越人海就得要去了半条命,往左往右前前后后都是人头,不能让人丢了,还得见缝插针去买些小吃回来填肚子……   男孩子也是古城原来的居民,住在城那头,女孩看出沈一岑的不耐,穿越人海也是门技术,她也不是给自己找罪受,眼看着天色渐暗人渐渐多了,就果断打电话约人到小花园里说话。   她男朋友挺仗义的,接了电话就出了门。只是还没见面,电话里先聊上了,女孩子的手还放在小老板手臂弯里呢,他无意偷听可有心八卦,一听还真听出个一二。可是女孩脾气急,说得好好的又差点吵起来,他就连忙喊了这祖宗换个人少的地方,心里想着这对小情侣该说说,该哄哄,早点放他这个无关人士去请人吃饭。   小巷里弯弯绕绕,女孩领着沈一岑走了条小路,利用了池塘上的浮桥,荷花不开的时节,没有几个人愿意跑来喂虫子,走的就顺利。   再往前走是一片景观植物,那之后就是小花园。古城的小花园倒不真是一个花园,这里是原先一家大户人家的院子,屋主人爱花,一直到十多年前还住在这里,子孙们为了讨好老寿星年年栽新树,后来这里也成景区一部分了,原住民都管这叫做小花园。   沈一岑就到门口不走了,见女孩犹豫的神色,他笑道:“你还真想让我去刺激人啊?那得真是爱惨了。我觉得那孩子挺好的,你都要走了,别把时间都用在吵架上,以后后悔。”   “听起来你很有经验。”她虚心求教,然后才想起来眼前这人根本是没谈过恋爱的主。啐他:“纸上谈兵,说的轻松!”   沈一岑大方承认:“恋爱经验我确实没有,看人挺毒的,不过你要是真不爱了,何必扯我来呢?去吧,我也约了人,过会儿去吃饭了。”   可能无论是谁,临场皆易怯,女孩见沈一岑要走的模样,想也没想就拉着他要往里走,一边说:“那他要和我分手怎么办啊?眼下这社会哪里经得起异地恋的,我俩矛盾爆发这么久了,你不是不知道,熟人一场,你得给我撑撑场子。”   沈一岑灵活一闪,反手把人一推,自己躲开老远——看他那个小白脸模样的,动作倒是不拖沓。女孩在原地跺了跺脚,低吼一句“你给我记着!”回身进了小花园。   二人独处,这场面倒是有点像古代小说里大户人家的闺女私会书生情郎,沈一岑嘀嘀咕咕走到小花园外面的小道上,身后是一堵砖墙,茂盛生长的茶花从院子里伸出枝条来。茶花花期太长,这时候也红得艳丽,大朵大朵地开了掉掉了开,但是最好看的那两株十八学士早开败了。   女孩进去之后也没什么套路,听不见争吵的声儿,沈一岑估摸着男孩子也想通了,这会儿正在哄人吧。青春期少年少女简直可怕,荷尔蒙甜腻多巴胺神奇,一个吻一个拥抱,就没他什么事儿了。正好,不然等人过来吃饭的时候还得带着个小尾巴,那真是有口难言。   碰头地点有了,时间没定,也就不存在什么准点晚点的说法,孟余忘倒是很快就来了,他还是先把秦唯撂家里才过来的,天全黑了,古城里仿旧时的灯笼已经亮了。   沈一岑把人带去了一家临水的小店,看得出年份很久了,店老板是对夫妇,见了沈一岑没什么意外,招呼完店里其他的客人就把他们领上了楼。   店主妻子操着一口水乡口音,孟余忘在湳杭住得久了,还能回上一两句,倒是沈一岑让人意外,他肯定是听懂了,但是自己说话口音不伦不类,也不知道是不是故意要逗人开心上了,阿姨咯咯地笑着,说是等会儿给他们添个菜。   沈一岑顺杆儿往上爬,说:“您说的,我想吃泥鳅,放辣,溜鱼我进门闻着味儿就流口水了,还有蒜香贝,店里还有什么菜?我这朋友以后大概是要做回头客的。”   阿姨笑骂:“净惦记着吃肉,给你拍个黄瓜!混球小子,你怎的不点个叫花鸡?以前你们点了鸡骨头都要吞下肚的。”   沈一岑腆着脸说:“哎呀那是跟着阿林来的嘛,我手艺差的咧,不像他能去厨房帮工。”   “是怕自己一个人,不敢到厨房偷吃吧?”   沈一岑摸摸鼻子,说:“您就这么把我的底露了,我还想带人去四处走走呢,都怕人听了不信。”   看他对古城里的吃喝玩乐如数家珍,跟在身后的孟余忘就这样默默地听,没个意见,仿佛没听见二人方才一番打趣,阿姨说:“你小子是带朋友还是当导游来的?”   “都有都有。这块儿我熟嘛,我朋友第一次来,勉强当个导游咯。”   阿姨自有主意,下楼准备去了,沈一岑领着孟余忘坐到窗口,楼下临水好风光尽收眼底,浅浅溪流两岸亮起的灯笼就似深秋时节的丹桂颜色,不晃人眼,看着温暖。   夜风起了,四月底这个时候昼夜温差太大,沈一岑可没忘家里对待病号的照顾方式,一会儿就关上了窗。他和孟余忘说:“我朋友以前上学的时候租住在这里,时常在店里帮工,后来拜了师傅,我也在这边混迹过一段时日,老相识的摊子要还在,等会儿我领你去看看。”   “沈先生交友很广啊。”孟余忘说着,给他倒了一杯茶水递过去。   沈一岑在古城里逛街虽不能说已经筋疲力尽,却口渴得很,自然而然接过来喝了一大口,说:“没有,我朋友很少的。”   “哦?”孟余忘满目的兴趣,也有满目的不信。   沈一岑倒没什么忌讳的,直说自己朋友双手就数的过来。这话可能孟余忘不能体会,但他自己深知不假,他的朋友以个数论,其中有发小,有同学,有客人,以前点头之交可能会成莫逆,可惜旧苏太小,有很多人离开了,游子难得回乡,家中老父母的银丝望穿了,朋友都成过去。   “我应该算是沈先生的朋友了吧?”   “那是,不过,重新认识一下吧,我的朋友。”他举茶杯与人对望,因为笑意而微微上挑的眼角有说不出的帅气,仿佛时间在那里封印了一个人少年时候骄傲,在这个时候全融为温柔了,他说,“沈一岑,一个咖啡店的小老板。”   孟余忘这才有面前的人是个比自己还大上一岁的青年的实感,同时心里有百般的滋味。他也笑着回说:“孟余忘,一个公司的大老板。”   沈一岑就打趣他,说:“没有假期的大老板。”   孟余忘对这件事不置可否。   怎么说呢,就像把人的心脏想象成一个挑嘴的插座,世上千百万个人里只有一个人能够连接这个插座,而自相连的那瞬间起就有无数的电流,刺激得心脏麻痒难耐。所谓一见钟情吧,时间越久,对对方的喜欢就越是深,深到恨对方不能心有灵犀,察觉到自己没有说出口的每一句告白。   带着些微的欣喜和不可避免的遗憾,孟余忘只能和他喜欢的男孩从朋友做起,可是,来日方长不是么?   作者有话要说:   卡文……卡文……卡文……   写了一章改完就忍不住放上来,暂停不能存稿,真是痛苦。   我有罪啊…… 第12章 第 12 章   春去夏初,天气湿热起来,雨声未完,隔一天阳光明媚且毒辣,水汽全闷在天上,呼吸都费劲,无疑是个难熬的时候。   燕池一家正式搬出春谢里,沈一岑那个复式小高层又冷清下来,谢锦里还是那些客人——喝茶下棋的老人、目标是小老板新品冰淇淋的学生、偶尔路过进门休息的过客,还有进门打招呼永远是“嘿小老板,来一壶咖啡”的中年男人。   小老板一位一位地招呼过来,拿魏林以前的话说,他读书的本事不高,可是话多还说不赖。谢锦的老板是个小话痨,这和他的点心好吃一样有名。中年男人不怎么买账,进门打过招呼,闷声走到自己“专座”那边,放包开电脑,噼里啪啦就打开忘我模式。   这位是熟客里的熟客,在附近一间杂志社里担任主编,姓周,负责撰写旅游及美食的文章,却合不上办公室的节奏,到咖啡店或是书店里更能使自己文思泉涌,一壶咖啡,一台电脑,他缩在角落里只顾敲打键盘,于是也算得上这周边同行口中的一位“恶客”。   沈一岑管他叫老周,见他把谢锦当长期据点之后还给他准备了一个专用的咖啡壶,他专坐谢锦里那张放角落的桌子,用的久了,总觉得和老周沉稳冷静的气息像了,沈一岑笑说那是文艺,老周泼他一盆冷水,说只不过是东西用旧了,看起来更顺眼了。   他明里暗里嘲讽谢锦吃熟客,带着些文字工作者犀利的笔锋,小老板也不恼。有点话痨的人,喜欢和人聊天或是互怼,以前朋友少的时候他拿这个来交朋友,朋友不算多的时候他也改不过来了,不过老周可能喝咖啡太多,浑身都散发着咖啡清苦的味道,惜字如金,有些拒人千里之外的意思。   他这个人算是偶然间来到谢锦的,两年前的冬天,他厌烦办公室里争论不休的同事,桌子上永远是没有新意的策划案使人发燥,便想带着电脑出门寻点清净,可是南方的雪天湿寒,走了还不出一条街,人就哆哆嗦嗦地四下张望起来。不巧那时已近年关,一整条街上竟只有一家新开张的店铺还在营业,从玻璃窗外看进屋里,还能看到仓促的装修痕迹,可是门前暖黄色的灯光无比温暖。   他推开门进去,咖啡店里竟还装着一个吧台,年纪轻轻的老板本来蹲在吧台后面整理柜中的玻璃杯,听到声音才抬起头来,从老周的视角看来,他根本只是露了个栗色卷发毛茸茸的脑袋出来,声音倒是干净清楚,说着“啊,你好啊。”然后才让人看见他明晃晃的笑意。   那时候咖啡店还没有“谢锦”这个含义莫名的名字,只是老周觉得这年轻人顺眼,笑容里不讨好不浮夸,亲昵地恰到好处,也能自然地收人的咖啡钱。最关键的是小老板不会多问老周的工作,只要不在他店里砸杯子泄愤,像是“不要和我说话”这样的要求一直能够得到满足。   这天明显是闲得慌了,谢锦里只有他们两个人,互相不说话,小老板都把手机拿出来打发时间了,他曲起一条腿坐在椅子上,大概是看到了什么有趣的东西,捂着嘴挤弄着眉眼。   其实是在和孟余忘发信息聊着天。孟余忘本来说要来他这个咖啡店偷闲,可是生意场上瞬息万变,大老板临时又有事要回总部处理了,互相之间想说还没来得及说的话只能化为数据,在两人的手机屏幕上显现出来。孟余忘甚至还学会了用表情,每次的回复后面不是带上一个痞痞的笑脸,就是闪动星星眼的小人儿。   他们互相间的感情飞速进展,可是不怪沈一岑没有察觉,实在是不能指望一个多年怀揣和未来伴侣一见钟情这么伟大的理想的人,能够马上把胸膛里那颗少女心发展得敏锐,毕竟他不像孟余忘是一开始就“心怀不轨”的。   没过一会儿,楚柯的电话打过来,小老板“哟”了一声,起身走到门口接了,问:“楚老板这是想预约什么聊天服务啊?是把人追到手了想庆祝一下,还是彻底失恋了要来和我哭一哭?”   他大概是知道了楚柯近来攻势不减,已经快要把魏林那颗谨慎却柔软的心彻底占据了。看起来就像花花公子哥的楚柯和从来都是乖巧勤奋好学生的魏林这对组合,沈一岑一想到就有些闷闷不乐,那是归类为“养育多年的白菜终于还是得被这头猪拱了”的烦躁感。   楚柯可没他这么从容,开口就是一句:“沈一岑你无耻!”   “哈?”这是很莫名其妙的指控,沈一岑挑起眉,说,“我干什么大快人心的事了?”   电话那边楚柯的声音听起来气极:“你缺德吧你!你说你怎这么讨厌呢?!我心心念念的人,我心心念念的人!凭什么心心念念的都是你啊!”   “诶诶诶你等会儿,话说清楚也不费你什么事,我到底干什么了?”   “你施展了一个巫师诅咒,我家小王子放弃约会飞奔过去了还不让我跟着,你说你干了什么?!”   “……不就是阿林到我这边来了嘛也不是第一次了……”沈一岑目瞪口呆,“楚柯你冷静一下,我是有儿子的人。”   恋爱的男人智商严重下降,脸面都不要了,直喊道:“我不管我不听……”   沈一岑果断挂了电话关了机,走到老周桌子旁边,说:“老周江湖救急啊,借我电脑用一下。”   他用电脑登录软件和孟余忘说了声有急事,干完这事就坐下来和老周大眼瞪小眼,互相看了一会儿,老周说:“我也看见了。”   小老板发了条存在感极强的动态,孟余忘也是看到了才和他发消息聊天的。   沈一岑挠挠后脑勺,说:“我说的是实话呀。”   “无聊啊~~”区区三个字,确实是实话,可是那个销魂的波浪线给人感觉大有内容,魏林看见了会有什么举动沈一岑根本没想过,跑来陪自己打发时间?呵呵,是他魏林会做的事,可他楚柯至于那样“凄惨”么?难道是约会进展顺利正准备做某些事情被打断了?   讲道理吧,小老板心虚还是心虚,不过不开手机那纯粹是楚柯的骚扰模式太烦人,他关机了那是为了给互相省点电……   老周盯着人看的时候那双死鱼眼就仿佛活了过来,显得他人特别睿智,沈一岑就悻悻地回到吧台后面擦起了杯子。过了四十多分钟魏林来了,沈一岑小心翼翼地问他:“你今天和楚柯去约会了?”   魏林笑了笑,说:“他又和你打电话了?行嘛,越来越不像我最开始认识他那时候霸道总裁的样子了。”   沈一岑还是半点不能放下心来,魏林翻起白眼,说你怎么变得这么胆小了,哪像是上学时候那个挂着一脸无辜怼人到哭的小沈同学啊?   他说完一长串话,又说:“我记得你那时候女孩子都不放过啊,嗨呀那叫一个没有人情味,好几次我都听班上的男生说要来教训你但是因为不敢还是不了了之了,最后毕业的时候私下里说你这样的以后就是突然顿悟了,也没有哪座和尚庙会要你。”   “我缺德我知道呀,你看现在我不就遭报应了嘛,单身二十六年还要被家里两个老不修逮一次念一次,他们都绝望到我带回去一只狗过日子都认了。可是要是你认真的,我可能继续缺这个德么?又不是缺心眼,能让我家阿林为难么?”   “啊,好感动啊。那狗呢?你养啊。”   “小奶狗有什么养的,那么粘人,缺心眼,和我这个缺德的般配么?要养我就养一只兔子。”   “我知道,养来还能吃。”魏林嗤笑一声,“你这单身就怪不得别人了。”   “但是你不一样啊,我看楚柯都追你那么些年了,你要是这回认真想谈一回,我哪敢坏了你们一桩小事,何况是约会这样情侣间巩固感情和关系的神圣的事情?”   “‘宁拆十座庙,不破一桩婚’?我看你是在担心他会砸钱把你的谢锦买下来吧?”   “人艰不拆,不过我的人格有升华,你不觉得么?”   “我觉得我坐着挺久了你都不给我一杯水,作为一个老板真是没眼力见。我要柠檬水。”   “还好我确认你百分百是个汉子,并且确认楚柯还不够胆,不然我真的要多想的。”   “好吧你确实有点变化了,什么时候开始的?”   “从认识新朋友开始的。”沈一岑转身去给他弄柠檬水,一边说,“我交了个新朋友,湳杭那边来的,若姐的顶头上司。燕池你记得吗?我发小,若姐是他妻子,已经回旧苏了,估摸着以后你们得见上挺多回,朋友的朋友是朋友嘛。”   “以前你总说自己的青春叛逆劈成两半,小燕子一半我一半,真人没见过,名儿我可忘不了。”魏林撑着脸看他摆弄着玻璃杯里的柠檬片,加的整块冰,大热天的,嘴里无端就涌起一股酸味,“那你这个新朋友走什么套路的?人帅么?你什么时候和他开始谈恋爱啊?”   沈一岑转过来的脸上明白地写着“就你话多”,魏林一摊手,说:“这你不能怪我,但凡你去问任何一个人,得到的答案基本都这样吧?你也说自己单身二十六年了,作为一只成年单身狗,你交朋友不想着谈恋爱,你保证对方心思也不在这上面?”   沈一岑听完就说了两句话,第一句:“完蛋了,谈个恋爱你就这么伶牙俐齿,犀利得我有点招架不住啊。”   第二句:“你说的也对,等你家那个发完疯不给我来骚扰电话,我就开机去问问我朋友谈朋友没。”   魏林一口牙磕在玻璃杯上,这沈一岑,问题的重点在这儿么?! 第13章 第 13 章   问题的重点在哪儿,接下来的半个小时里,魏林和沈一岑进行了一番深入的交流。老周带着他那个有些年份的笔记本窝在角落里,看似灵感爆发,键盘敲的飞起,实际上一心二用,支着耳朵在听小老板的八卦。   谢锦一开两年,小老板笑迎过客,才二十几岁就一副看透人生的样子,有时候说话还颇有几分高深,还以为他就这样过下去了,谁成想是个胸膛里装着少女心的,放在姑娘圈子里那叫反差萌,他的八卦大概纯情,不听白不听。   魏林可比当事人要急的多,聊天不难,可是歪楼难防,他沈一岑是谁呀,要愿意说话,那舌头上能把花开出来,要是他铁了心要把楼给歪了,别说歪一层,趁人不注意,转眼就能拐上了盘山公路。山路十八弯,这儿风景也好那儿景色不错,就是问不出他心里是个什么想法。   他心里是个什么想法魏林大概有点懂,沈一岑朋友就这么多,这么多年了各自有归宿,他从不会过分地扯兄弟感情和朋友义气,生活是各自的生活,何曾见过他把一个新认识的朋友挂在嘴边,时不时对着老朋友说起。   但是鉴于他一直都是纸上谈兵的恋爱经验,魏林觉得,必须要逼一逼,不然谁知道他那神奇的脑回路能把这好事多磨到何年何月去。   沈一岑这可算是新奇经历,从没被这样“逼问”过,小老板心里弯弯绕绕全甩出来都拦不住魏林的求知欲,淡淡的挫败之感之余,他只能苦口婆心地说:“你不要急嘛,不能你找到男朋友就恨不能身边人没有单身狗是不?”   魏林眯着眼睛打量他许久,杯子里的柠檬水已经喝完了,酸凉解暑,连带着他的眼神清明地给人压力,说:“我事儿妈呀,小沈子隔多少年了才认识一个新朋友,听你话里意思你俩还挺投缘,我不就得关注一下么?”   “可他是个男的啊。”   “物以类聚,人以群分,你摸摸自己的良心,说你喜欢姑娘,自己能信么?别搬出你那套 ‘还没遇到一见钟情的对象所以不知道自己喜欢的是男是女’的说辞,一见钟情不能说明什么,你愿意和对方相处,这才是谈恋爱的前提。”魏林不在乎自黑,一股脑就把沈一岑之前说他俩凑合过的事重提了一遍,言语间,沈一岑仿佛看到他和楚柯据理力争的样子。   他张张嘴,突然觉得这个多年好友是真的变了,声音里就自然染上了情绪:“你谈恋爱之后聪明很多啊,真是想念以前那个傻傻的阿林。”   魏林听他的感概翻了个白眼:“歪楼了,拐回来。”   沈一岑暗暗咽了口唾沫,目光落到台子上,直直地看着自己的影子,说:“你问我的想法,是与不是,都不能左右他的想法,何须说出来自扰。我认定感情是自然而生,一见钟情,就算真的遇不上那个怦然心动的时候,该怎么样就是怎么样,强扭的瓜不甜。”   “所以你承认你对人家有想法了?谢天谢地,你不认,连瓜苗在哪儿都不知道。”   沈一岑扯下嘴角来,说:“并不是。”   “哦?可我怎么觉得,你越不愿意正视这件事,越代表着你心里有那么点想法?”   沈一岑说:“错觉。”   魏林道:“我家小老板这么好,不怕别人不惦记。当然,我无意冒犯对方,‘两情相悦’自然最好,除非他是直得不能再直的,不然你有这个意思的话,就大方点说啊。”   终身所属不可谓小事,大家都是成年人,死党面前何必扭捏躲藏,可是小沈同学就是不说,从柜子里摸了个玻璃杯低头擦了起来。很快,他们俩之间就横亘了一排的杯子,玻璃、陶瓷,各色各样。   魏林一看乐了:“变戏法?”   沈一岑却拿起台面上一个咖啡杯,先是温了杯子,然后拿出酒和奶油来,看样子是要做一杯花式咖啡,魏林看他动作看的饶有兴趣,不过因为看得多了,看到杯口渐渐出现的花型他已经不惊奇了。   奇怪的是沈一岑心里乱,手上动作一点也不不抖,也许他是想静静心?   魏林一拍手,说:“哦,你想贿我肚里馋虫。”   沈一岑却开口说:“要是知道你今天是来逼我谈恋爱的,楚柯一定不会那样气急败坏,花花公子的形象还没彻底转型为居家好男人,就一副我给他小鞋穿的样子,可见脑子傻是救不回来了。”   “顾左右而言他,沈一岑,真不像你。”   “你当我临场怯阵都无所谓,楚柯在电话里骂我多少回了,你也来问东问西不肯罢休,可到了我的谢锦,总得说点什么娱乐娱乐老板吧。”   “铁了心要歪楼,谁拦得住您呐。”   沈一岑这回可知道闭嘴了。原来的巧舌如簧,仿佛是错事,而他知道不该再多嘴了,应该乖乖做一个听者,这样乖的模样出了沈宅就很难看见了。谢锦灯光温暖柔和,小老板安静下来,再搭上他那副皮相,难怪小姑娘穿越大半个城区也要来。   “记得我和你说他以前是个霸道总裁样的么?其实算个差不多,霸道是霸道,总裁,那时候可是八竿子打不着。”魏林把弄着手里空了的玻璃杯,“我凭着学历进公司,可是早先没有经验,常常被人欺负。同期的人有的搭上高层,麻雀飞枝头,有的自以为是大佛,去了另一家好庙。短短几个月,人生百态仿佛都尝尽了,才知道社会有多残酷。”   “你以前没和我说过。”   “所以你也不知道我和楚柯从何时起了孽缘。”魏林笑笑,“他虽然现在的形象是花花公子,可是也是个脚踏实地的管理者,我进公司同期有八个人,楚柯也在其中。”   他回忆起那段苦涩的成长,眼见着趋炎附势者将别人的作品据为己有洋洋自得,摆出人不为己天诛地灭的所谓道理,魏林无数次想过像有些人一样,趁着年轻去寻另一条路,而不是为了保护自己的想法却让那些作品尘封箱底。   但是他最终留了下来,坐到今天首席设计师的位子上,其中出力最多的就是楚柯,感情的萌芽也是那时候的事情。至于后来被公司同事引为笑谈的多年针锋相对,在感情初生的时候,谁又能想到呢。   “他那时继承家业,年轻不懂事,差点让其他大股东架空了权利,就想到以普通人的身份进公司,从底层做起,后来到底发生了什么我也不清楚,等我再见到楚柯的时候,他已经现在这样了,而我也成了公司里数一数二的人。”   “我记得楚柯和我说你们是患难过,日久生情,起初我不明白他那样子哪里受过苦,原来是这样。”沈一岑看他,“你感受到欺骗,所以不理他了?”   “自尊心作祟吧,我不喜欢那种‘喜欢你就无条件地奉献’,那让我感觉是施舍。我们本来公事上在竞争,私下里谈恋爱,互相引为知己,以为除非意外没什么能够动摇我们之间的感情,可好像他摇身一变成了总裁,就不懂得爱情了。”魏林很是认真地说,“也许是我不懂爱情了。我需要时间。”   世界上最有魔力的东西莫过于时间,它能验证一切,当然也能让一些神奇的变化产生,比如日久而生的感情。   毫无疑问,沈一岑也需要它,而魏林已经不用了。   长久的沉默之后,沈一岑把完成的作品推到魏林面前,作为歪楼的始作俑者,他打算让这条盘山公路走到尽头,不过车子开往的方向早已是背道而驰。   身为沈一岑的死党,魏林旁听过老师们对他的评语——最聪明的人最吝啬,不愿分出一点点的心思在书本,而是成天无所事事。很文艺,也很准确,想当初这人可是不想继续读高中的,要不是他找到沈父,指不定沈一岑会在哪条街称王称霸,据说这是他儿时的梦想。   于是这场“逼问”落下帷幕,沈一岑暗自高兴,小茶匙在他灵活的指尖移动,他拿起一个空杯子倒了一半的淡金色酒液,用堪称手舞足蹈的动作挪出了吧台,一边像学生时代排演话剧那样高声赞颂他俩是“能睡一个被窝不发生一点意外”的、单纯而高尚的友情,一边喝着酒打开店门出去了。   真是喜形于色,像个疯子,魏林品尝着那杯咖啡一边腹诽,可是等了许久,沈一岑居然真的没有回来。   总之,在沈一岑事后接了魏林一个发牢骚的电话之后,再没有人在他面前提及谈恋爱这件事了。谢锦小老板每天做做点心聊聊天,笑眯眯的模样一点没变。   隔了几天燕池打电话来叫沈一岑吃饭,乔迁的饭局,实际上是燕池单独来请,沈一岑一人赴宴,说好了到场只管撒开了欢,在过往那么些只能电话联系的日子里挑拣他俩的竹马情,说的再矫情一点,他们就是找了个老地方喝酒,喝酒的目的是为了高歌他们各自的青春。   燕池离开旧苏足有十年了,他对钢筋水泥的都市不太感冒,反观老城区,没有太大的变化,也能让他陡然升起一股对世事变迁的感概。原来住的那条街在闹市,晚上的大排档很是热闹,如今回来一看,一到晚上就会出现的“违章建筑”已经被合法小店面取代,而原来相熟的老板中年发福,是开始享受儿女福气的时候了。   只是他看着远远走过来的一行人,有些犹豫要不要离开,约了老友来吃饭的,没必要平白闹不开心。可他的性情打磨圆滑了也要看人,对方若是个来咄咄逼人的,他也没理由心生退意。   为首的中年男人远远就看见了燕池,十多年不见,小子模样像极了他父亲。他想着模糊了的过往的相处记忆,以为燕池愿意回来,也是很好说话的,走近了才明白,他那双像极了他早亡故的母亲的眼睛清澈不阴暗,也不好,明明白白映着他们这群人势利的嘴眼。   男人一时间竟然寻不到话说。燕池勾起唇角,倒是大大方方地问:“燕四先生,十多年了,您还住在老院子里,念旧?”   他这话说得燕四眉头狠狠一皱。 第14章 第 14 章   燕池父亲这一辈是四个表兄弟,他排行老三,前头两个哥哥一个去了国外,一个英年早逝,燕父和四弟一起住在家里传下来的老房子里,抬头不见低头见,本来应该是关系很好的两家人。   万事都有个“后来”。   燕池是单亲家庭,小富家庭,父慈子孝,除了偶尔叛逆一些出门打架和不爱读书,燕池绝对算得上好孩子。十多年前的那个时候,大概是一个初夏的日子吧,燕父病逝,燕池一下子成了孤儿,生活的柴米油盐给了他一个又一个教训,肩上最重的担子就是父亲的葬礼,愁得他简直是一夜之间长大。   葬礼最后是由父亲的弟弟燕四来帮着操办的,或远或近的亲戚都来了,大院里第一次人多得站不下,少年披麻戴孝守着父亲的灵位,看着一直在招呼来客的叔叔,还曾以为那是自己以后的归宿。   那场葬礼的结果是有始无终。   只记得是隐约的虫鸣声里,开始闷热的天气,父亲的情人带着十岁左右的孩子上门来了。少年脑子里一团浆糊,他曾经和父亲谈论过继母,父亲说单亲家庭也没什么不好,可是看看那个小崽子粉雕玉琢的模样,在看看那个情人手里的血缘关系证明,少年心里父亲高大慈祥的形象就崩塌了。十多年的相依为命,在少年叛逆的时候,根本抵不过那些谎言带来的伤害。   而后就是很狗血的都市情感剧走向了,监护人代表的不再是对少年的责任,而是燕父留下的小富之财,面对不算很多却也不少的财富,这些或远或近的亲戚都撕开了人心丑恶的一角,少年蒙圈的脑子也总算清醒。一夜长大总是辛酸,因为懂的多了,他并未破口大骂,而是偷偷去找了发小帮忙,沈父曾父看着是没有来头的普通人,可就是比这些异心的亲戚能让人信任。   他唯一没有冷静对待的就是那个女人,在他父亲的灵位之前,他听着对方别有用心的劝诫,突然暴起拿着他父亲的牌位打破了女人的头。这事沈一岑记得,后来几年通信的时候还要说他帅。   燕池从小就很有主见,他走的时候带的是现钱,房子锁了也要交代沈一岑往锁眼里灌东西堵上,本来就是自己的,不可能便宜别人住进来,于是离开旧苏之后,所有沾亲带故的人都和他是陌路了。   只有沈一岑没和他断了联系,他父亲留下的存折之类的东西燕池不想用,更不想别人白拿了去,走的时候全都还放在沈一岑那里,这帮亲戚是肯定想不到了。   燕四回过神来,神色复杂地看着已经长大的燕池,十多年前的事情在他心里也是一道坎,互有的血缘关系反而成为了阻断。他本着不想开始就闹僵的意思,期盼着对方大了能懂人情世故,可这一开口就是陌生人的口吻,让人挂不住面子。燕四抹了把虚汗,对上燕池淡漠的眼,心里那点子放大了的不满又被压回去,他记得自己是有事求商量的,长辈的脸面也不好摆出来,只能认了,像个许多年不见的人一样,公事公办道:“你回来的正好,我们这块的房子市里有意向拆迁重建,估计年内有人来签合同了,你那套房子谁也没动,到时候记得来,给我留个电话吧。”   燕池客套的笑就敛了。他以前做事绝,始终有人比他更绝,还有什么怀念的?   “您几位来,不是碰巧遇上了,那行,直说吧,除了房子还有什么事?”   这块地方的房子都是老样式,建的时候是没有问题的,放到现在的建房标准算是危房级别,拆是拆定了,早前几年沈一岑就和他说过,所以现在也不意外。这些人的态度他更是不意外了,本来眼里就只能看到利益的人,还指望他们良心发现想来关心一下多年漂泊在外的表亲么?不过拆迁款看来很多,不然这男人也不会拉下面子主动来找一个当初走的时候被说“死在外面也不关别人事”的表侄。   “……你还有个弟弟,记得么?”   “有什么变故?房产证上是我的名字吧,就算连着血,算年纪,我已经不需要承担什么抚养义务了。”   他话说的满不在乎,燕四看着他这样子,不放心,软化了点态度,说:“那是那是,咱们那院儿里的房子是集体房产证,也亏得,不是集体同意,改也改不了,房子还是你的名字。你在外面这么多年了,回来挺好的,也是时候回来了,那事情过去那么多年,就揭过去吧,那个女人也不会再来找你了。”   “那您几位还有什么事么?我今天约了人吃饭的。”   燕四身后一个男人犹犹豫豫,说:“你弟弟……当年那个孩子,他母亲后来就走了,断了关系,到底是我们老燕家的种,你看……”   当年燕父的情人十分年轻,没捞到燕家的家产,更是没有名分,根本不情愿带着一个十岁的孩子过生活,就早早断了关系离开了,留下的孩子大人做主改了名字,叫燕迪,吃百家饭长大的。   燕池却始终是淡漠的样子,没有说话,有人帮他说了:“既然是你们老燕家的种,干嘛求着我家小燕子养?数数都十几年了,二十多岁的人,还是一个吃不饱饭的孩子?会说话就能活好么?衬托一下,这世上伟大的人不要太多!”   是沈一岑到了。   这小老板平日里窝在谢锦,看着一杯清茶的烟渺气息都能过一天,真的很久没有大动肝火,此刻心头怒起,也觉得不值。这么一群只认钱的极品,要是让他们看着燕池如今的日子过得有多好,指不定还要生出什么不好的念头来。解决不了的是他人心中的龌龊,还不如直接走人,省的辣眼睛。   燕四一干人回头看来人是个年轻人,惦记着还有个燕池在旁看着,不好出口训人。燕四却觉得这人眼熟,他也是个小生意人,认人有一套,终于认出这是当初院子里那个经常和燕池打架的小孩子,眼神就热忱起来。因为当初沈白就无意与邻里那些心思不纯的人士来往,而又因为他们一家最终还是搬回了沈园居住,给那个大院儿里的人们留下的,竟是落魄王子重又发达的印象,他便很自觉地把沈一岑归类为了“有身份”的人,此刻重遇,竟是一时间忘了他和燕池言语间的关系匪浅。   燕四这是自觉给沈一岑镀上了一层金,沈一岑却也记性不错,看着他的眼神和当初对自己这群小孩子的讥讽不屑一对比,仿佛是颠倒的两个世界。   故作讨好,显然拍到老虎屁股上了,沈一岑越过眼前这个曾有邻居缘分的男人,看到他身后一脸平静的燕池,倒是不意外他平静的样子。过了十年了,他早就学会冷静对待,在旧苏,除了自己,任何沾亲带故的人在他看来,哪个不是陌生人?   然而燕池心硬如石,有他这个发小在,白脸角色也轮不上他来唱,沈一岑眼珠子一转,唇边勾起一个好看的笑来:“当年事了,没有旁的纠纷,来找燕池是还有事?”   燕四被他一笑晃了眼,一来二去,以为是个好说话的,便将燕家亲戚的打算尽数说了,原来是想让那燕迪挂上燕池家的户口,将来拆迁好分到安身立命的一笔钱。   他这个打算其实不算为难人,在他们看来不过是挂上个户口的事情,转眼就能多得一份钱,也没有要求燕池做出什么兄友弟恭的样子,甚至连面都可以不见,以后真的就是陌路人了。   可沈一岑听了乐了,伸出手指指着燕四的双眼一划,往下对着他心脏的位置,啧啧两声,说:“我以为有什么大事,不就是家里多口人,你们都说他是老燕家的种,随便来个领回家去就行了,还惦记着要扒拉进燕池的碗里?有些话听着是一回事,做起来可不一定了,善良不是傻,但是,你看我像个好人么?”   燕池帮了腔:“你只有不说话的时候才像好人。”   沈一岑故作可惜,说:“不大的年纪,眼睛就不大好了。”说完,他还要加上一句“心也不好”,原来他指来指去的,是这个意思。 第15章 第 15 章   尊老爱幼,到底是美德,沈一岑唱了白脸,却也给双方留下余地,燕池这些年在外面摔打出来了,其实已经不在意这些琐事,他跟着燕四走到一边,互相交换了电话号码,约定拆迁的事情自己一定会关注。这下还有什么说的,燕家一行人只得悻悻离去。   再看那边,小老板还是一副嬉笑的模样,他没心没肺,遇见什么事情都不改颜色,顶着那张脸来骂人,冷嘲热讽的效果比面瘫脸要高出一截。   故地重游,不欢而散,有毒舌发小撑腰,燕池倒是不至于坏了心情,只是后来在酒桌上一时喝嗨了,醉酒伤怀,一下子把以前不好的记忆全想了起来,就跟走马灯一样在眼前晃,感受难以言说,嘴里也发苦。   这顿饭吃完了,青春缅怀一遍,半醉的小燕子嚷嚷着要回家,沈一岑认命把人往肩上一撩,扣着他的腰就走了。一路走回小时候的居民楼,趁着月色好,他把燕池往门口一撂,摸出两根问店老板要来的细铁丝准备撬锁。   别人也不傻,早换了堵住锁眼的门锁,不过老式锁的防盗性能不好,沈一岑估摸着三两下就开了。   燕池一看,眼睛瞪得老大,含糊道:“你立志百项全能,还真学了这么一手。”   沈一岑这时候不好意思了:“也没什么技术含量,这种锁随便来一个小姑娘就能用发卡捅开。”   锈迹斑驳的铁门被打开,房子里涌出一股陈腐的味道来,有点像打开地下室闻到的气味,又夹杂了别的,灰尘之中空气骤凉,仿佛一下子被时间拉进别的空间,可仔细一看才知道并不是,屋子里外一样走过了十多年。   只是这屋子被尘封了许久,每一个物件都那么熟悉,都还是他走的时候的样子,燕池却碰都不敢碰,心里只觉得陌生。   他回过神来,已经往屋里迈进了一步,在厚厚的灰尘上留了个自己的脚印,像是给这屋子盖章一样,时隔这么多年,真是想想就要感伤。他退了出去,看着倚靠在走廊上的沈一岑,对方一直都对灰尘敏感,现在正捂着口鼻,见他出来了,问:“触景伤情了?”   “还好。”燕池把门关上,锁上了,转身和沈一岑下楼去,“他们换了锁,我还以为鸠占鹊巢,现在看来还是原来的样子,也就没什么感伤的了。”   沈一岑笑笑:“你以为你这个房子是金子造的?人家手里有钱,城里有房,儿子有人养,还看得上你这里?要不是划进拆迁了,他们才不会再在你的生活里出现呢。”   “这么说,这事儿有阴谋?”   “阴谋算不上,内情吧,他们也不算打你的主意,就是想搭你一个名字,占得是国家的便宜。你那些……那些人知不知道我不清楚,不愿管咱不管就是了。”走到路边,沈一岑伸手找了一辆车,把燕池塞了进去,“你也不用记在心上,这块地方那么大,波折不小呢。”   送走燕池,沈一岑抬眼看着满街的热闹光景,撇撇嘴,一个人步行拐到另一个街区去了。这个街区专营酒吧、KTV,还有一些私人会所,于是满街都是炫目的霓虹灯效,彩虹一般的光彩铺陈延伸出去,街上车水马龙人来人往。   他要去的地方是个挺大的酒吧,招牌上用漂亮的花体字写着“Amore”,霓虹灯出乎意料地固定在几个冷色调之间来回变幻,渲染映衬这那个在多国语言里代表“爱情”的词语。   酒吧里有萌妹子和小帅哥,驻唱的歌手阿确顶着一头绯红的短毛,昏沉的灯光下他还带着造型夸张的墨镜,摇滚的曲风更添不羁,有时候也能自如地切换到抒情歌曲,这才入夜不久就收到长串的歌单,玫瑰一直不缺人送。他不大的年纪,已经能在老客人之间游走自如,这段时间有跳槽的风声传出来,酒吧老板蒋胖子有些发愁。   他正坐在吧台那边,店里有专职卖酒的姑娘,又是人气歌手表演的时间,没谁会坐到这边来看调酒师手上的动作,可是他家的宝贝调酒师兼酒吧老板严幻还是一丝不苟地准备着。严幻三十后半,看来是不常出门,皮肤苍白,没有表情的时候挺可怕的,手却很漂亮,看了一眼就想看第二眼,像玉一样。   “生意做了这么多年了,驻唱的歌手还真找不到一个比阿确好的,后面那些小崽子青黄不接,我还从没有这么不好的预感。”他唉声叹气,“老严,好歹你也占着一半,你就不能陪我愁一愁?”   总有那么些时候人要借酒消愁,那漂亮的如玉的手伸到柜子里摸出了一罐啤酒递给蒋胖子,想了想,又往里摸出瓶牛奶来,说:“顺其自然。”   他这话说的等于没说,蒋胖子却盯着那瓶牛奶,惊道:“你藏了二道门啊,我上次补货的时候可是填的满当。”   那柜子是他们俩人的私人仓库。   “有时候喂喂猫。”严幻说着开了盖,倒出半杯放在了台面上,他黝黑的眼睛对着蒋胖子,“喝么?”   蒋胖子当然就把酒丢在了一边。他们家严幻是个盲人调酒师,可是那一双眼睛黑的漂亮,因为看不见,他的眼里也就没有常人那种盘算事情的动作,静静地像是难以搅动的深潭。这样纯粹的眼睛“望”着人的时候很少被拒绝,蒋胖子就更不会拒绝他了。   不过他才舔到了点牛奶味,还直勾勾地盯着严幻手里那半瓶,准确地说他实在看人家的手指,玻璃瓶上搭着他那玉一样的手指,大概古时候说的指尖葱根也就是这样。严幻又说:“小岑前几天说要来看我,这个点差不多要来了。”   这人说话一个字一个字往外蹦,搭上那个面无表情的样子,以为他什么都不知道,其实很能察觉旁人炽热的目光,蒋胖子晃着杯子,无奈道:“你那个徒弟啊。”   严幻“看”着他:“他最近好像很开心。”   “他开心,说明有人要倒霉了。”蒋胖子撑着脑袋,“以前他成天暗搓搓干坏事,说我占着他师父不给名分。啥名分啊?那小兔崽子满脑子封建残余,也不擦亮眼睛看看,我们都过了半辈子了,明明是他师父不给我名分。”   蒋胖子边说边笑,严幻看不到,听声音却分辨出来,悄悄红了个耳朵尖:“你还说他坏话。”   “等人到了我可说不过他,现在过过嘴瘾。”正说着,保安过来喊老板,蒋胖子放下杯子跟过去看情况,回来的时候手里跟拎小鸡一样拎着一个嬉皮笑脸的沈一岑,蒋胖子脸上满是嫌弃,“真是怕什么来什么。”   沈一岑是从后门摸进来的,本来是想给他二位一个惊喜,在后面休息的小新人没见过他,以为是贼,把保安叫过去了,保安又把老板叫过去了,闹了一场乌龙。   “胖叔,你这样说,好像我是流感病毒。”   蒋胖子把人放在吧台边上,端着极为挑剔的眼光上下打量沈一岑,说:“流感病毒还能好,沾上你,没救。”   “听起来我又变成止疼药了。”沈一岑呲牙一笑,转头和严幻献殷勤,“师父,你俩生活和谐么?需要一个开心果么?”   “嗬!你这么大了还想玩离家出走求人收留那套啊?”   蒋胖子听了气得直笑,正打算伸手赏他一个爆栗,却见严幻把一杯牛奶推到沈一岑面前,又趁他去拿杯子的时候把他的手给攥着了,出手就是掐住人脸颊上的软肉,沈一岑嗷嗷地叫唤,严幻本来无表情的脸上就挂上了笑。   “人家见了徒弟,不说哄,也得轻轻地抚摸吧?哪有您这样的,上手就□□根正苗红的年轻人。”沈一岑被欺负得泪眼汪汪,脸上有了个浅红的印子,“手劲忒大。”   蒋胖子收回手来背在身后,在一旁幸灾乐祸:“你这脸皮得上手削。”他摸了把严幻的小手就走了,留他们师徒俩说话,沈一岑瞧着他背影,心想单身狗果真没人权。   “脸皮倒是没厚,瘦了。”   “天气热,没胃口。诶师父,之前有个叫燕迪的学生跟您学了几天调酒,您记得么?他还在学校么?”   “转到隔壁班去了,你认识?”   “不认识,不过有件闲事,我在考虑要不要管。”他话音有些愁,神色却是平淡的,一口牛奶灌到肚里,其实心思自己知道,说是闲事了,就已经没有什么出手去管的意思。他再多管,在燕池那里怕是要越界。   “不与自己有关,大多都是闲事,路见不平拔刀相助也有一个度,就看你自己把握了。不过听你话的意思,应该已经管了吧?”   “因为管了,所以才来问您啊。”   “年轻人性格浮躁,就和你当初一样,隔壁班老胡不像我,是专职在学校教手艺的,标准很严。”   沈一岑眨眨眼,眼角弯了起来:“我知道了。”后来扯东扯西,把严幻哄得开怀,这件事沈一岑再没提过。   初夏夜里的气息散了白昼的燥热,虫鸣声渐渐多了起来,沈一岑踩着清凉的月色回家,心情很好。然而有的时候人就是要倒霉,好像老天爷看不惯一个人超出标准的愉悦,第二天早上,沈一岑就倒霉地把脚给崴了。 第16章 第 16 章   单身青年住着复式小高层,总有一个人才会发生的各种各样的意外,比如这摔下楼的时候,既不可能时光倒流,也不可能凭空生出一双翅膀,再神通广大的小老板也不能阻止这么惨痛的事情发生。   一脚踩空,一滚到底,天旋地转快速地连恐慌都来不及,他本能地闭上了眼睛,再睁开的时候已经躺在了地板上,这个时候他是多么地庆幸燕池之前住过这屋子,楼梯这边铺上的地毯总算给了他一点点安慰和温暖。可又郁闷正是因为他们一家曾经在这里住过,为了方便沈一岑把房间换到了楼上,才有了摔下来的前提条件。   沈一岑一条腿还挂在楼梯上,保持着摔下来的姿势在地上躺了一会儿,这会儿身上再痛也不能贸然起身,他只能等着晕眩的感觉消失,再谨慎地确认有无脑震荡的症状。小时候还住在老房子里的时候他爬树摔过一次,对这个突发事件还算有经验。浑身都疼,倒是没有恶心想吐,他一边默默地扶着墙坐起来,一边唉声叹气,自言自语,说懒癌果然是现代人最要不得的毛病。坐起来之后他才发现右脚崴了。   “……”   在家里做过紧急处理之后,他精神欠佳地打车去了医院,对一个新晋伤号来说,这过程自然又是一番心酸。   不过小老板看事乐观,在医院挂号的时候无聊刷了一轮动态,了解到他的朋友们近日都诸事顺利之后他就开始编辑他的惨事了。他在文字里省略掉了事件的起因是他太过迷糊,配图是医院惨白的灯光和自己穿着夹拖的右脚,脚踝也不知是因为紧急处理过了还是软件原因,看起来情况还好。   得到的评论或早或晚,然而内容惊人的一致——   燕池:“哈哈哈哈……”   魏林:“哈哈哈哈……”   楚柯:“哈哈哈哈……”   ……   沈一岑:“呵呵。”   于是接下来的一条消息就不那么喜闻乐见了,小老板决定暂停点心的赠送服务,理由当然很充分,他脚伤了,怎么可能有人忍心他继续那些长时间的站立作业?谢锦这几天要不要开门,也在慎重考虑中。   这条消息很好的诠释了什么叫“点心在手,大权我有”、“征服一个人就要征服他的胃”这样亘古不变的道理,几分钟之后那些幸灾乐祸的朋友们就改口刷屏“早日康复”,看的人心里实在是愉快。   “也许我应该开一家甜品店?”他心想。   孟余忘没加入复制刷屏大军,可能是考虑到他还在医院,所以打来的电话很快挂掉,然后发来短信问沈一岑在哪儿。这信息发送过来的时候已经轮到沈一岑的号了,然而他低头匆匆一瞥,胸膛里无端就冲出来一头小鹿。   这小鹿开始横冲直撞,撞得他心跳漏了一拍也就算了,不知怎么的,又让他记起那天早上从电话里传来的足以安抚自己起床气的嗓音来,脑内模拟一番,他脸皮再厚也发热了。   这时候沈一岑才能确信之前搪塞魏林的那些话真的就是搪塞,大概除了自己,谁都骗不到,而如今连自己都骗不成了。   他到沈家的时候沈白和曾好期都还是年轻气盛的年纪,爱情在生活琐事造成的分歧中能起到的调剂作用不大,因为他们都觉得爱情不该是迁就,一码事归一码事,该打架就是要打架,至于爱,一直爱就好了。他们这也算是童话故事了,托福,沈一岑也一直想遇上个一见钟情的爱情,于是这就遇上了?   细想想,倒不是那么不知所措。   直到去看了医生沈一岑才完全回过神来,他那只脚伤的确实不严重,该疼的却也不落下,比破皮流血受罪多了。看诊的医生比较年轻,心思活络,看沈一岑额头都开始冒汗了,就聊了聊自己以前在校篮球队也伤过的事情,企图用惨痛的对比让他转移注意力。沈一岑心领,又被医生叮嘱了些注意事项,他就弄了个拐杖去拿药了。   这期间魏林和燕池都有问过他要不要人照顾,老周则后知后觉,问他谢锦要休业几天,沈一岑坐在休息区一个一个电话报了平安,看到这消息简直是要掬一把辛酸泪,没对比没伤害,他们这些没良心的和默默行善的孟先生放一起简直不要天差地别!   是的,大好人孟先生正开车行驶在前往旧苏的高速路上。   魏林还是不放心,又打了个电话:“我这回不是开玩笑的,你都摔残废了,还能把自己照顾好?还是我去你家住几天吧。”   沈一岑:“你知道通常这种以私人原因占用正在爱河中游泳的死党的人,会被你家那位醋缸十米深的主心里插刀多少回么?”   “嗯……我想这痛恨程度大概仅次于谈恋爱的时候旁边有一盏被一个供电站养着的永远不断电的灯泡吧。”   “我好像听见有人笑了。”   “那个醋缸可能不止十米深,他差点要去游一圈回来。”魏林顿了顿,说,“如果你答应我过去住的话,他当场发飙也不是不可能,现在办公室就我俩。”   “偷听电话都做得出来,他是不是一边偷听一边在你耳朵边上吹气啊?”沈一岑震惊了,觉得魏林刚才的话透露出了点不得了的信息,要是他哪句话说的不好,可能有辆车会被楚柯那个丧心病狂的开上高速。   光天化日,朗朗乾坤,就,公然秀恩爱啊。   可能是这话太过暧昧,魏林也不好意思了:“你活着不要喘气啊?不过他其实也挺关心你的,就是不大乐意。”   “哦,口嫌体正直,那你到我家住几天?”这话说完沈一岑就莫名觉得脖子后头一凉。   电话那头就换了人,楚柯轻咳了几声,说:“小老板伤得怎么样?”   “我说我需要人文关怀,你肯定不大乐意。放心,我很上道的。我就是逗逗魏林,你可别把醋缸掀了,隔着电话那脑电波都能腐蚀我的神经。”   楚柯阴测测地笑了:“其实我倒是愿意收留你这个伤号,带着魏林一起,住到我那个江边小别墅里,一百八十度苇花洲绝景,自带玻璃温室和自然花园,楼顶还装着露营设备,煮饭师父我从五星级酒店聘来的,高级护工也随你点,怎么样?”   “卖房的,你就是想体验一下饲养单身狗的生活,呵呵,不去。”   电话挂断,楚柯看着魏林:“他居然说我是个卖房的,我明明是画房的。”   魏林只是优雅地翻了个白眼。   这边医院大厅,沈一岑挂了电话,心中突然涌起一股悲愤之情,于是拿着手机翻出通讯录,给燕池发了一条短信:单身狗崛起的日子不远了!   燕池:“……嗯?”   孟余忘赶到医院,见到的就是这样微微气鼓了脸的小老板,他坐在一排休息椅的最边上,拿着一瓶水放在右脚脚踝边冰着,应该是很疼,看起来他整个人都是发白的。孟余忘一看时间已经是十点多了,沈一岑就坐在这里等他?怎么身边连个人都没有,孟余忘心里发胀,赶忙走了过去。   “等久了?”他走过去蹲在沈一岑旁边,柔声道,“我来了,你还好么?”   倒是沈一岑被他吓了一跳:“这么快啊,你这简直就是飞过来的!我没事儿啊,就崴了脚,没伤着骨头,医生看了说不严重。”   “很疼吧。”   “那倒是。”说着他肚子就找着救星一样开始叫唤,沈一岑倒是神色自如,说,“早上出门就叼了块面包,真是又饥又疼,咱们去吃饭吧,你也还没吃呢吧?”   孟余忘听了点点头,把他扶起来往外走,问:“你家附近有买菜的地方么?等会儿给我指个方向,我把你送到家然后去买。你喜欢吃什么?”   沈一岑没听明白:“你买菜,你做饭?”   “不然我架着你在厨房忙活?”孟余忘笑了,“我安排好休假了,这几天还是被抓去连轴转,平均睡眠时间都不到五个小时,项目要结尾了,我不干了,罢工!你收留我呗。”   笑的时候说话就更好听了啊。沈一岑偷偷咽了口唾沫,不敢说这个人是不是在撩他,就说:“你不住秦老爷子家?我现在可是个伤号,轻度残废,站也没法站,你到我家来就得被使唤了。孟大老板到时候肯定要埋怨我不尽地主之谊,不要我这个朋友了。”   说到“朋友”,沈一岑心里还抖了一下,有种莫名的滋味呢。   “伤筋动骨一百天,你说伤得不重,我也不放心啊。”   倒也是,他要是不回家里住,一个人是有些不方便,没准就二次伤害了。   沈一岑忽然觉得脸很热:“我很不讲理的,你得,你得交伙食费。”   他就突然很别扭,这话出口,虽然挨不上“脾气古怪”,但是足够“小肚鸡肠”了。   “一岑啊。”孟余忘根本忍不住笑,掐了掐自己手心,才克制住没在大庭广众之下拥抱这个小可爱,“我人都哭着喊着要交给你了,你要是肯收留,当然是你说了算。”   这下他又觉得很晕了,微张着口不知说些什么,那些好口才仿佛被吞在了肚子里抵饿,半响,才道:“你说了照顾我,就可以了。”   孟余忘心情愉悦地仿佛周身开满了花,要是秦老爷子在,又得说他在释放粉红色泡泡了。   作者有话要说:   笔名由“徵央”改为“燕九虞”。 第17章 第 17 章   这天的午饭是在回家路上解决的,还不到饭点,客人不多,面馆的老板娘很是热情,教了沈一岑一些治脚伤的土方子。解决了肚子饿的问题,沈一岑继续做人工导航,又是去了趟超市,又是去了春谢里的小菜场,日常用品和晚上的食材一并买了,沈一岑拄着拐杖,孟余忘大袋小袋的,就这样回了家。   相识不久,他们俩相处的时候都挺客气的,只是从初见时候就带着些微的小心思,沈一岑自己没觉察出来,现在在心里挑明了,少女心总算是活跃了一回,捡了些他少年时候的任性回来,可是看不透孟余忘心里怎么想的,蹦跶了一会儿便又回了平常心。   平常待人,顺其自然,总没有错的。   孟余忘则是想着好好表现,日久生情,故事里都这么写。   不然怎么说有些人就是天生一对呢,这俩人互相有了感觉,又还颇有默契地互相都没提起,当局者迷,说的可不就是这样的么?   等回了家,孟余忘把人放在沙发上,回头一看这屋子的布局,忍不住摇了摇头。沈一岑在春谢里的住处背靠锦荣街,十多层,视野很开阔,一边阳台装成了休息区,开窗就能将春谢里的小白楼建筑群尽收眼底。文青韵味的一排小白楼从上面看各有风格,有些人家的屋顶上种了菜,有些院子很大,老人家陪着三两小孩在玩耍,临近楼下的一块地方种的全是李子树,花期已经过了,但满树紫红的叶子,从上往下看去的景色也很是赏心悦目。   然而他自己的屋子就看不出那么讲究了,大面积的黑白灰铺陈开来,看不见一个圆润的拐角,冷硬而寂寞,唯有厨房那块摆着的瓶瓶罐罐还给人点温馨的家的感觉,楼梯下一块格格不入的儿童地毯,倒是让屋子有了些人气。   沈一岑被孟余忘“嫌弃”地一通打量,不好意思地摸了摸后脑勺,说:“也不是小姑娘,喜欢大红大紫的,干嘛嫌弃我家的风格?”   他这房子不瞒说,就是个精装样板房的模样,搬进来就没改过,一是不想花那个冤枉钱,二来他也没觉得这样式不好看。就是一个住处,讲究的不是舒适么?这装潢有什么高低之分呢?   “我带你参观下吧,选个喜欢的房。”沈一岑蹦跶过去扶着孟余忘伸过来的手,兴致勃勃地给他介绍,“楼上有一个书房和一个小阁楼,阁楼倒是能住人,但没装空调,等过段时间要是真像天气预报说的那样下雨的话,你可以住几晚试试。书房这段时间我在睡,现在上楼麻烦,就拜托你帮我把被子枕头弄到下面来吧。楼下卧室有三间,带你去看看。”   然而看了和没看也没啥两样,装修都差不多,不一样的就是主卧明显大一些,带着一个卫生间,次卧里有一间装着一整面墙壁的书架,另一间放的是游戏机和影碟。   孟余忘想都没想,选了主卧边上的房间,沈一岑就坐在床上看他把东西拿进来。他看得出神,脚踝处时不时的疼痛都没仿佛没感觉了,就是看着衣柜里挂满的自己的衣服微囧。   “我有时候打游戏就睡这儿了。”   孟余忘笑了:“有时候?”   沈一岑死不承认。家里房间多,主卧虽大,但他没动过加装某些设备的念头,反倒是两件次卧搞得休闲娱乐两不误,前两天他还睡在这间房里呢,可是一时兴起挪到了楼上——他的菜谱和收集来的秘方都放在楼上书房里——哪想到“好学”一回也能倒霉了。   因为沈一岑时常换房间睡觉,所以往每个房间的衣柜里都放了几件衣服。他自己对时尚要求也不高,到了夏天就是白衬衫、T恤和牛仔裤,花纹图案根本不讲究,也就不需要挑出个喜欢,所以孟余忘就随便捡出了几件,空了自己需要的位子出来,把自己带来的换洗衣物放好了。   两个人的衣物摆放在一起并没有什么违和感,只是相比之下,同样是T恤衫,沈一岑的就像是少年人所穿,孟余忘的尺寸大一码,更有社会人的成熟稳重之感。他在中间放了个空衣架,免得不小心穿错了。   接下来要把被子晒一晒,沈一岑就不搭手了,躺在沙发上,在脚下垫高了,看着挺惬意。孟余忘一看也没什么收拾的了,拿着钱包准备再出门一趟,他想去那个海鲜市场。   “锦荣街那边有一个配钥匙的摊子。”沈一岑把钥匙丢给他。家里备用钥匙还在燕池那里,忘了拿回来了。   孟余忘出门,沈一岑一改悠闲的模样,捞起茶几上的手机给家里打了个电话。   沈白过了一会儿才接了:“你会主动打电话回来,真是稀奇,我想肯定不是你要回家吃饭吧?看来是谈恋爱的事情有眉目了?”   沈一岑嘿嘿地笑了两声:“没有没有,八字还没一撇呢,怎么着也得生米成熟饭了再和你们说吧?”   沈白看着手边曾好期带回来的相亲资料,摇了摇头,也不知谁能治治自家儿子这口无遮拦的毛病,这嘴贱的,也亏他能找着人喜欢。“那你是想我们了?”   “想!但是最近我不回家了,给未来找找眉目啊。”   这潜台词就是您二老也别来。他可没忘家里还有一把备用钥匙放在沈园呢,想想,要是顺其自然到真发生点什么,情浓意浓的时候,他家曾爸爸突然开门进来,那场面可真是好看了。   沈一岑脸皮厚倒是无所谓,可他好不容易定了心拐人回来,被吓跑了怎么办?   “嗯。”沈白应的很爽快,“干坏事要多久?”   “您就当我失踪了吧。”   孟余忘去买了两条鱼回来炖汤,进门就看见沈一岑在厨房忙活。他坐在一个高脚凳上,守着火,房子里有些酸甜的味道,是在做点心?   “你可真是闲不下来。”孟余忘凑过去一瞧,没瞧出什么玄妙,不过那味道倒是诱人,多闻一会儿口水都要下来,“做果酱?”   “饼干夹心。”沈一岑得意,“做饭我是没那个心了,做点零食还是行的。住在这条街上的人都知道,谢锦老板的点心是旧苏一绝,上次就想请你尝尝来着。”   “怕是尝过了就更不愿意走了。”孟余忘笑笑,有些好奇他对制作点心的兴趣是怎么来的。   “春谢里小孩子多,我认识一个小男孩,因为某些原因必须补充糖分,光吃糖又容易吃腻,我和他成了朋友,就时常做些点心送给他,你说送了一个孩子能不送第二个?我倒是有些后悔开的不是甜品店。”沈一岑回忆之色渐浓,有些伤感,“我的点心远近闻名,那孩子后来却搬走了。不止如此,春谢里我认识的人也越来越少了。”   旧苏原来依靠湳杭发展,后来开发了旅游项目,城市高楼拔起,老旧的道路不堪车流,于是又改建了新城,像春谢里这样有年代感的地方越来越少,老户搬走,住进来的新户却没多少,反而是临近的商业街步步紧逼,恨不能生出一张大口吞了这地方,拆了再建就是一条赚钱的街道。   “再过段时间春谢里就要寸土寸金了,打主意的人不少,我年初的时候还教训了一帮来我店里捣乱的混混,是隔壁锦荣街卖进口货的暴发户派来的。”   沈一岑看着虽然温和,可孟余忘觉得他肯定不是会吃亏的主:“不给生意做的手段?你怎么处理的?”   “哈哈,很老的桥段了吧。不过这年头亡命之徒哪那么好找啊,全是些逃学的小孩,顶着鸡窝头就来了。他们欺软怕硬,我抡起了椅子就能吓得他们跪下喊爸爸。”他说这话的时候眉飞色舞,却是能让人想到当时那个场景。   沈一岑做好了饼干,拉着孟余忘睡了个午觉,下午的时候边吃饼干边玩游戏,晚上喝了鱼汤,又看了部电影,再疯玩了一盘游戏,才各自回到床上去休息。   这一天过得可以说是很平淡了,但是孟余忘回到房间,知道自己根本无法平复下来。他的心动堪称剧烈,此刻呼吸间还有甜香的幻觉,满脑子都是成功更进一步的念头,刺激得心里的小人蹦来蹦去,喜悦难消,注定今夜无眠。   然而等他真正躺倒在床上,闻到被褥上真实存在的阳光味道,就像是跌入了一个“温柔乡”,意外做了个好梦。 第18章 第 18 章   平淡而堕落的日子一过就是十天,沈一岑体质好,一点没胖,倒是孟余忘似乎是个嗜甜的口味,美色在前,又有美食,简直是要命,好在他还能早上出门跑跑步,所以也只胖了两斤而已。   小老板的伤好的差不多了,通知各位亲朋好友谢锦重新开业,来的第一位有分量的客人是楚柯。魏林参加了公司一个短期的学习考察项目,要带着学生去国外一个月,楚大老板准备好的一系列约会项目因此泡汤,他捏着手里的票想来想去,觉得便宜小老板得来的好处最大,就开车跑来了谢锦。   别说这人的性格还真是难以捉摸,记仇又不记仇,能屈能伸。他和魏林的事情板上钉钉了,沈一岑倒是没有一再冷着脸,送了一杯凉水,招呼完其他客人之后又拿了一碟蜂蜜蛋糕给他。   楚柯打从进了谢锦,就是把小老板当做了“娘家人”,而且他记得谢锦里的规矩,见小老板走回到了吧台里,他就端着蛋糕占了那唯一的高脚凳,坐到了小老板的面前。   沈一岑一见这架势哪还能不明白,只是本性使然,他看着楚柯勾起了坏笑,用饶有兴致的语气道:“你这是要提前排演一下失恋了倒苦水的戏?”   楚柯呵呵道:“欺负熟人,你就这点本事?”   “可我能和你说什么呀?魏林是个闲不下来的人,你已经亲身体会到了。”沈一岑也给自己弄了一杯水,挪到了窗边的椅子上,他还不能久站。“他以前就是学霸,入了设计这行干活勤快,灵感一个接一个来,改方案的时候还有精力和你死磕不是么?有这么个好员工你还不满足?”   “长夜漫漫,孤枕难眠,你懂什么?”   沈一岑挑高了眉:“为了你一己私欲,你想他放弃自己的事业和梦想?”   楚柯一下就怂了。   “玩个游戏要不?”沈一岑冲他勾勾手指,坐到了另一桌,“简单点,掰手腕,你赢了我告诉你他为什么这么拼,我赢了给你个面子,以前的事情一笔勾销。怎样?”   楚柯觉得不怎么样,他心想小老板果真是个奸商。   “不过某人好像说过,家常话迟早不用我来传达啊。”   “激将法少来,我跟你赌了。”对面的人细胳膊细腿,要不是他脸上的轮廓天生有些圆润,恐怕走出门都要被好心劝告不要节食。楚柯一点也不信自己能输给他。   他无意探寻魏林的过去,不以恋爱为由窥看爱人的隐私,楚柯一向做的很好,只是有些事情不说清楚,迟早要影响两个人的感情。他本来只是来谢锦倒倒苦水,但既然小老板说可以告诉他了,想来他也觉得这是一件需要他知道的事情吧。   掰手腕规则简单,三局两胜,楚柯以为胜券在握,没想到小老板看来标准文弱书生的模样,手上的力气还不小,头两局一胜一负,闹得楚柯看他的眼神都藏着疑色。   沈一岑身上让人看不懂的地方真的太多了。   “我怎么觉得楚老板没尽全力啊。”沈一岑稍微活动了一下,笑道,“你是不是在想这事回去问本人更好,还不如放水让我俩仇怨皆消来得划算?”   楚柯猛摇头,沈一岑还是那副似笑非笑的样子:“其实我也赞成你去问魏林,毕竟过日子的是你们两个,和我有什么关系呢?可是放水是不是也太小看我了?”   楚柯能说什么,楚柯只能再战一局以证清白。   然后他输了。   原本的拉锯战变成闪电战,沈一岑发力时候的压迫感给楚柯一种他无人能挡的错觉,又或许是那双眼睛太会说话了,以至于楚柯分了神,随即被压倒。   不止楚柯在放水,沈一岑也是,并且还用这个教育了他看人不要光看表面这个道理,谁说细胳膊细腿就不是厉害人了呢?然而输了也没什么不好,一笑泯恩仇,并非没有收获。   就是他走的时候心里酸酸的,对沈一岑直言不讳,说你一直都这样么?在所有的事情上都留有余地,真是看不懂。   倒不是说留有余地是件坏事,只是事事如此,他和旁人之间的距离感都要突破天际了好么?   沈一岑的笑容依旧欠扁:“弱水三千,寡人只取一瓢饮,你看不懂,因为你已经被魏林取上岸了啊。”   楚柯嫌弃之色大浓,头也不回地走了,正好和孟余忘擦肩而过。   孟余忘还住在春谢里,刚刚买菜回家,才从家里出来。他穿着一身沈一岑搞来的服务生的衣服,宽肩窄腰,黑色短袖衬衣稍稍遮掩住了手臂上流畅的肌肉线条,带着若有若无的微笑,一进谢锦的门就引起了店里小姑娘的关注,沈一岑也流氓似的吹了声口哨。   他无奈地笑了笑:“这衣服你穿更好看,朝我吹什么口哨?”   “我穿不合身,你穿好看,禁欲系咖啡店小王子啊。”沈一岑简直是不怕死,眼睛都要冒出光来,“我猜你去买菜肯定又被大妈问结婚没了。”   孟余忘心说你熬夜看那些小说就算了,你真的知道禁欲的含义么?但他到底什么都没说,只说问结婚的没来,问出道的倒是遇上一个。   沈一岑笑得直拍桌子:“人靠衣装,我这衣服是借了你的光。”   他的头发又长长了一些,蓬蓬的,睡姿不好,发尾微卷,孟余忘没忍住上手摸了摸,入手的触感和主人一样柔软。这几天孟余忘才知道,他这头发颜色天生就这样,栗色温柔,也软萌得不得了,沈一岑肤色又好看,是有很多人冲着他来谢锦的,孟余忘觉得自己可不能大意。   可是他已经在旧苏逗留太久了,秦唯坐镇公司十天差不多就是极限,不谈分工,秦唯本来就不是精于管理的主,他的本事在交朋友上,另外就是完成安排到手的工作,没有孟余忘,他待在公司十天已经很难为他了。   沈一岑看他似有心事,询问了一句,孟余忘挑明了说刚才接到秦唯的电话,假期要结束了。   沈一岑颇为遗憾:“原来是来了个抢人的。”   他俩正说着秦唯,秦唯就到了锦荣街。谢锦在春谢里和锦荣街相接的拐角,和繁华街道统一的装修风格不一样,特别容易找,秦唯远远地一看,也不得不感概这咖啡店开得好,越看越不敢相信店老板会是沈一岑。   他对沈一岑一直有难解难消的敌意,这还是十年前的孽缘了,当时的秦大少爷在沈园算是横行无阻,一来他年纪最大,二来他拳头最大,领导着一帮小屁孩和中二病,颇有种“寡人一统河山”的味道,直到在某天遇上了新搬进沈园的沈一岑,小孩看着白嫩瘦弱,实则孤高难以交好,“寡人”一合计,男孩的友谊还是不打不相识来的真诚,于是他就去挑衅了。   挑衅的结果一度让秦唯觉得自己在做噩梦,他始终不明白沈一岑打架怎么那么快准狠,秦唯在一群跟班面前被单方面吊打,何止毫无还手之力。   后来秦唯出国留学、回国创业,十年过去了,回到沈园也只是远远地和沈一岑打过照面,他对沈一岑的印象依旧是那个打架很厉害的少年,听说孟余忘喜欢上了沈一岑,心觉玄幻之余,他总也忍不住要偷偷喊沈一岑“那个沈家的狼崽子”。   往事不堪回首,秦唯都是要奔三的大叔了,推开谢锦的门前,他还是忍不住瑟瑟发抖。   开门进去,冷气扑面而来,他没注意到咖啡店里三两成群的小姑娘,一双眼睛直盯着孟余忘,企图用眼皮的抽搐来表达“我是谁我在哪里”,除了这个他觉得没什么配得上自己此刻的震惊。   而后他才看见悠闲坐在孟余忘身侧的沈一岑,他本该一眼就注意到他,毕竟人那么的软萌可爱,而且十分面熟。   秦唯:“……咦?”   沈一岑:“啧。”   孟余忘无语扶额。 第19章 第 19 章   秦大少爷最近遇上了很多糟心事,全是他的乖乖学弟闹出来的。   他们也算是志同道合,以前还在国外漂泊的时候就一起做过几桩生意,后来回了国合伙搞婚庆,秦唯人脉广,倒也做出了点名堂。几年下来孟余忘渐渐把重心放在了酒店和餐饮上,年初敲定把婚庆策划这块挪到环境更好的旧苏城,结果他就是到这边出个差,魂就丢了。   秦唯那边在国外浪的飞起,忽闻自己的乖乖学弟弃自己而去脱了单,惊讶之下他匆匆回国,还没从“原来我学弟还没把人追到手我就说他不可能突然变情圣”的幸灾乐祸中脱离出来,猛然得知他是把魂儿丢在了沈一岑身上,简直是晴天霹雳。   此刻他走进谢锦的门,感觉老天又劈了两道雷在自己身上,震惊之下磕磕绊绊地把那句“好久不见”丢出了口。又见沈一岑手撑在桌子上,一副想凑近了辨认他是谁的样子,秦唯脚下一溜,走到孟余忘身边直皱眉。   白T恤牛仔裤,栗色短发,眉眼清秀带笑,特别是那眼睛很亮,好像有千言万语都凝结在里面,可是又让人细分不出,像是一潭清水,就算是看透了,也什么都看不到。秦唯想象过沈一岑长大后的模样,无非是狼崽子成熟内敛了,亲眼见了才知道他内敛得让人看不穿,好像原来一身反骨是别人错误的记忆。   孟余忘看看他又看看沈一岑,觉得这时候应该不需要自己出面介绍,于是作壁上观,轻松揶揄。   沈一岑似才把人认出来一样,惊喜道:“十年没仔细看过,你在湳杭过得还蛮有样的嘛。”   这话,听来总觉得哪里怪怪的。   秦唯皱着眉看着沈一岑,对他柔软的眉眼心存疑虑,又不敢直言,想了想扯开话题,说:“家里说你开了间咖啡店,原来不是玩玩啊。”   “没办法,读书不好嘛,就开店咯。”他友好地点头,道,“我也没什么野心,说是玩玩也无不可,可要是小孟能留下充门面,我就不是玩玩了。”   他话才说完,孟余忘无奈地冲秦唯笑笑,和沈一岑说别闹。   秦唯面上的表情裂开一缕,又听见孟余忘招呼他先坐下,问他喝点什么,俨然是店员小哥的人设,笑容和煦,嗓音撩人,里面几桌的小姑娘听了窃窃私语。   好吧,连自己的乖乖学弟都变了性子,孟老板变成孟小哥,别是他开门的时候走进了异次元吧!   “这么热的天喝点柠檬水吧。”秦唯久久不语,沈一岑替他答了,“他要加点盐的。”   孟余忘完全不记得秦唯喝柠檬水要加盐,就连柠檬水都没怎么见他喝过,印象里秦唯是怕酸的,可是沈一岑说我可没闹,他就是喜欢这样。说罢蹦跶着过去揽住秦唯僵硬的肩膀,得意道:“不明白我咋知道的吧?这可是我二十二叔啊!”   有人说三个女人一台戏,在孟余忘看来,秦唯和沈一岑两个人光是面部表情就精彩纷呈,沈一岑笑得阳光大气,秦唯就完全是拼凑出的笑脸,让人瞬间脑补出一台狗血剧来。这俩人,居然是叔侄关系?   “我可没听说过啊学长。”孟余忘心里好笑,他就一直觉得秦唯对沈一岑的态度很奇怪,原来还有这一茬。   秦唯道:“世上秘密那么多,你知道得过来么?”   孟余忘投去狐疑的目光:“那你之前……”   秦唯顿时紧张地咽了口唾沫,沈一岑凑上前来,问:“之前?二十二叔你之前说了我什么?”   “说你聪明机智无人能敌。”秦唯破罐子破摔,“天涯何处无芳草,怎么就喜欢上孟余忘这个木头了呢?”   沈一岑姑且接受了这个解释,倒是对他后半句置若罔闻,挥挥手让他们去说话了。   秦唯拉着孟余忘走到角落里坐下,眉皱着就还没松过:“你说你怎么就看上他了呢?要是以后真成一家人了,你说我立场多微妙?”   “说到底还是为了你自己啊,这样我有多尴尬你考虑过么?”孟余忘不想跟他扯开话题,“你倒是先告诉我,你们这关系是怎么回事?”   “我家老爷子是看着他爸长大的,我俩当然差着辈,按年龄来我排二十二,他是得管我叫二十二叔,可是我也一直不大愿意啊。”秦唯惆怅得很,“你要说我为啥这么怕他,我心虚,我理亏,我被他打趴过,惨的哟,我还能不怕他?”   孟余忘还是一脸狐疑,还带着点酸:“我和你认识这么多年了,都不知道你喝柠檬水还要加盐,你根本只喝咖啡,顶多放一块糖,很多时候都是黑咖一口闷的。”   “他们家房子重新装修的时候到我家住过,十年前口味和现在不大一样,再说不喝咖啡我顶得住那工作量么?我又不是你。”秦唯心酸得很,控诉他,“夭寿啦我家劳模旷工十天还不想回去,这是要累死我啊。”   “没说不回去。”   “那走起!”   “……我总得先回去收拾行李吧。”   秦唯连忙催着他回去,沈一岑把柠檬水调好了,放在吧台上,和孟余忘对了个眼神就已经心领神会,并未拦着不让他走。但是秦唯就没那么轻松能出谢锦的门了,他被笑眯眯的沈一岑拦着等在店里,虽然还有别的客人,可是这吧台前就一个椅子,两个人单独相处,真叫一个度秒如年。   他喝了口柠檬水,口感还不错,清凉的能消解暑气,好像沈一岑的微笑也变得有几分真实,秦唯挑拣了一会儿,说出口的客套话还是万年不变的“好久不见”。   沈一岑的表情显得更愉悦了,他拿着杯子细细地擦拭,道:“过年的时候在沈园大家一起吃了餐饭,那之后就没见了吧。不过好像这十年里我们都没怎么说过话?”   秦唯听了甚是心虚,他们见了不说话,究其原因,还是初见时候的对话不愉快。当年沈一岑随父搬回沈园居住,正好在抽条的时候,看着白嫩瘦弱,又不爱和人说话,给人感觉孤高难以交好。那时堪称沈园一霸的秦大少爷也不过才从中二的年纪里脱离出来,哪里能指望他说话记得拿情商润色,怕是连那玩意儿是啥都不知道。他心想着搭讪,上去就问沈一岑:“你就是那个白哥捡的小孩?”   剧本却没有照着他想的来,沈一岑的小拳头砸在身上的疼痛让秦唯一下子就想起了小时候练功的痛苦,他被一拳砸得后退了一大步,觉得丢了面子,便和沈一岑扭打起来,可这扭打也不过三两下就变成了单方面的暴打,大人出面调停,可这一句话换来的狠揍一顿,问谁都觉得他不冤。   少年的爱恨都很单纯,可是秦唯自从和沈一岑打过那一架,从此再也没有和人动过手。他怕了,沈一岑当年的眼神太吓人,似乎随时会有一头狼崽子扑咬上来,要说冰冰冷冷倒不怵,然而他前一刻还盈满笑意,下一刻风暴一样全搅碎了,徒留秦唯茫然恐惧的样子映在他眸子里,打完了他还能笑出来。   不过仔细瞧瞧这小子,皮相那是数一数二的,又顶着一头栗色的软毛,说他二十六岁孟余忘之前还不信。要秦唯摸着良心说,这小子真是太好看了,他自己都有点不信原来他们还打过架。   他感概万千:“你真是长大了。”   沈一岑挑起眉:“你这是拿叔伯辈的语气和我说话?”   “哪敢呀。”他自嘲道,“我要是再被你细胳膊细腿的掀翻了,里子都要没了。”   “就是说你还记着仇咯?”   “这倒是真没有,顶多有些别扭。我没想到你变成这样了,太温和可亲了,还以为你会像曾叔一样染头白毛继续狂呢。”   “以前狂的不是你么,秦家的廿二爷?”   秦唯摇摇头:“我就从没做过这个爷。”   话说到这里,一时间有些进行不下去,沈一岑和秦唯到底不是相熟的人,别说秦唯之前一直都对他怀有复杂的情感,又被现实“温温柔柔”地砸了一记,都还不确定现在沈一岑这模样是不是真的呢,不都说潭水无波而潭下深么?   沈一岑出去给小姑娘送了几碟蛋糕回来,又继续聊:“我以为你会问我小孟的事情。”抛开在少年时候的过节,他们之间的交集就是孟余忘,秦唯是来抢人的,这点沈一岑没忘。   秦唯眼睛一亮:“你们真在谈恋爱?”   沈一岑微微皱眉,他还是有些反感“谈恋爱”这个词,个人生活不容他人插手,很多的关心越了界,爱重如山,已经让人疲于应对了,这时候再听一句,尽管对方没坏心,可是也是使人厌倦的。   “你怎么会觉得我们在谈恋爱?”   他把问题反抛回去,秦唯从他的表情和语气里悟出了点什么,淡笑不语。   夭寿哦你俩还不在谈恋爱,你俩组合灯泡就光芒难当了,还是带闪烁的那种知不知道?!   然而不敢说。哼唧。 第20章 第 20 章   六点半,闹钟的铃声穿耳而来,吵闹却不吓人,熟睡中的人皱起眉头,没生出多少厌烦就已经醒来,窗帘遮得寸光不进,房间里昏暗,手机的信息提示灯缓慢地闪烁。   沈一岑摸到空调遥控器按下开关键,捞起手机瞧了一眼,是孟余忘雷打不动的早安短信,他忍不住打了个呵欠,没急着回早安,脑子里回忆起刚才的梦境,这是他第四次做同一个梦。   梦的内容倒是很正直,只是连着四次梦见孟余忘……总不能是他们太久没见面,所以沈一岑思念成狂入梦相见吧?摸着良心说,小老板能有那么饥渴?   好吧,他的良心委实不多,做不起这样的承诺。   “美色误人,美色误人。”明白心意之后梦到对方,先不说内容如何了,这个梦本身就像是他潜意识的投射,沈一岑略狂躁地抓了抓头发,转身开了卧室的门,迎面拂来如潮水一般的热浪,总算冲散了点心思旖旎。   他又转头去开窗通风,窗外的空气除了新鲜并无其他的可人之处,离开空调营造的舒适空气之后,沈一岑明显感觉到呼吸的沉重,空气里的湿度渐重,叫人一下子适应不过来。   这有点像他前半夜感觉到的不适,梦到孟余忘之前他做了个噩梦,大概是睡姿不好,恍惚间把手放在胸口了,压迫促使梦魇横生,醒来后却记不清楚那个梦的内容了,但是他记得是梦中的坠落感唤醒了自己。   沈一岑决定先去洗个澡再吃早饭。   七点二十,谢锦开门迎客。   八月的旧苏还在经历漫长的暑夏,之前有连续半个月恼人的降雨和一个月难捱的高温高湿,进入八月前总算有几天下了恰到好处的雨,把这个像是被炭火炙烤过一样世界变得凉爽了几分,但是在基数为一百的这个时节也起不到太大的安慰作用。   沈一岑简单打扫了一下,趁着清早开门通风,隔壁的锦荣街还在沉睡,零星有铺子开了门,零星有行人路过,零星有人和站在门口吹风的小老板问好。现在清早出门的行人多了很多,因为早上的太阳还只有光线穿透云层,世界褪去夜幕,热流卷来之前还有点享受的时间。   上午十点,谢锦招待了第一批客人,三位在锦荣街逛累了的年轻女性,两杯冰咖啡和一份芒果奶昔,姑娘们谈笑的声音隐隐约约地传到吧台那里,沈一岑擦着杯子在发呆。   今天的小点心是杯子蛋糕,他放了二十五个在小冰箱里,最近他制作点心的热情日渐消减,因为进入学生假期和旅游季,托隔壁锦荣街和再隔壁那条街区的福,谢锦的生意都能用火爆来形容,免费的点心他就是想送也有心无力。客人太多,后来还是主动表示要付费,谢锦维持了一年的点心赠送服务就此结束。   临近中午饭点,确定恋爱关系之后不是忙着工作就是休假旅游的死党魏林破天荒来了电话,询问他同学聚会去不去。   沈一岑挑高了眉,有些讶异:“你怎么知道他们约了今天聚会?这架势,还是来给我当说客的?”   “想象力不错。我和他们都几百年没联系过了,给你当什么说客?”魏林嗤了一声,“郭成也不知从哪儿弄到了我的电话,一通情理鸡汤,还说之前我去留学断了联系,今年无论如何都要补上。我打电话给你就想问这人吃错什么药了。”   “我又没毛病,哪管得了他吃了什么药?不过他的鸡汤肯定喝的恶心吧。”   “恶心倒在其次,我就是觉得当初看走了眼,怎么会觉得这人八面玲珑,明明你心情好的时候调侃人的段数都比他高。还老同学常联系,你年年去同学聚会,你我的关系他会不知道?”   这个同学聚会指的是初中的那些人,他俩高中的同学本就因为多次分班没什么深的交情,而且他们大多都离开了旧苏,在大省份或是国外搞事业去了。   当年魏林转校入班,开始的时候倒是相处的有几分融洽,但主要还是因为沈一岑说话时常嘴毒,他在一旁管着,能收到同班同学之间的一丝感激罢了。等过了一阵子,他们发现他只是个小地方走成绩来的穷学生,很大一部分人就立马就和他没了来往。   学校里也是个小社会,混杂着小孩不以为意的天真的残酷,所以校园欺凌才那么多。魏林运气好,遭遇的也就是冷暴力,而且那时候他一门心思放在沈一岑的学习成绩上,倒也不怎么在乎这个。   “你想象一下要是班长大人找你,那可就不是鸡汤了。”   电话那头轻笑了声,和沈一岑一样想到了那女生的公主病,唏嘘之余,还是很感谢打电话的是学委,不然连虚伪的客套话都没得听。   “那怎么办呀,我去还是不去啊?你得罩着我啊。”   沈一岑忍不住叹气:“还没明白啊我的魏大设计师,他们千方百计要找你去,还不是因为今年我没答应去嘛。”   魏林愣了一会儿,奇道:“你居然会不去,难怪他们要给我打电话了。”   “怎么着,听你这话的意思你还想去?”   “倒是有那么个念头一闪而过呢,呵呵。”   沈一岑只能隔空翻了个白眼。要想当初谁不知道他俩的关系?为了让沈一岑能去,加上一个魏林,那帮少爷小姐们是无所谓的。再说没品的富家子弟不就是爱以普通人来衬托自己的高贵么?不想掺和的人不止沈一岑一个,他魏林倒是傻。   “不过他们既然找了你,我不去也太不给面子了。那今晚就请魏公公陪我去遛一圈?这回酒店定在荣顺,那里的烤鸭不错。”   魏林在电话那头呵呵冷笑:“进化了啊沈孔雀。”   沈一岑得意地哼哼:“人不撩我我不欺人!”   夏日的炎热从来见不到尽头,钢筋水泥的都市里亦有仿佛永远不停歇的蝉鸣,阳光炽亮得刺眼,沈一岑查看了下小冰箱里的存货,杯子蛋糕还有六个,他瞅着这天气,实在提不起胃口,就拿这个将就成了午饭。   晚上的聚会放在荣顺酒店自有别人的用意,沈一岑准点到达,望着楼下停泊的诸多豪车若有所思,想来富二、三代也不是那么的废柴,毕竟从小听着大人的经商之道,除非是真的废,不然日常纸醉金迷的,倒也反面印证了他们有资本。   魏林和他是约好了的,不一会儿也到了,借着酒店门口堪称辉煌的灯光寻找沈一岑的身影。他过来之前特意回家换了件衣服,魏林一下没认出来,等着沈一岑朝他招了招手他才算找到了人。   沈一岑换了一件极深的蓝色衬衫,领口隐约能看见他漂亮的锁骨,同色系的马甲恰好勾勒出他上身的纤细线条,和平时白衬衫牛仔裤一比,又是另一种诱惑。沈一岑身材架子好,又不胖,下颌的轮廓与其说是微圆,倒不如说那弧度隐着棱角,像是温和春风里的一阵凉风,比起那些抬着下巴看人的,他隐约透露出来的疏离既保护了自己的清净,又不让人小瞧了去。   “全副武装”,很帅。   于是魏林纳了闷了:“你是不是欺负人欺负得烦了才不想来?打扮得这么好看,真的OK?”   “哦,理由很简单啊,宝贝你多想想就猜到了。”   魏林面无表情地看着他发神经,唯一的看客是个不做任何评论,沈一岑失望地收回了自己的表演,说:“出门在外总要注意一下仪表,别人怎么样并不影响我帅,再说了,就算我衣着随便有人也要拉皮条。”   沈一岑瞥了他一眼:“你今天也不差。”   “哇!你够损。”穿着一身深色正装的魏林夸张地叫了叫,心说不就是有人跳过劝你谈恋爱的步骤直接给你介绍对象么,难道是人姑娘太招人嫌?   沈一岑没给他解释太多,姑娘他自然是要给予十二分的尊重的,可因为他在沈园年宴上露了面就暗地里打听,以为他好掌控就勾搭他同学进入聚会来搭讪的姑娘肯定属于意外的范围了。所以远房表亲什么的,品性也许真的差着十万八千里。 第21章 第 21 章   初中同学聚会人多,大款也多,采用了酒会的形式,也有人邀请朋友或是生意伙伴一起来的,让本来回忆青春的美好场面生生变成了隐性攀比和生意洽谈。觥筹交错,衣香鬓影,不认识的人不在少数,认识的人也多变化,沈一岑没心没肺,也不得不感概一句,真真是十年过去了。   然而昔年被人一面唾弃一面簇拥的沈魔王,如今在这群人之中可没说么底气,一个小小的咖啡店老板,日子过得是自己开心了,但在这里大概也就比靠着富二代男朋友养活的姑娘略好一点,出门在外,人家可不管你过得知不知足。   宴会厅里三三两两的人聚在一处谈生意,不是房地产就是连锁行业,也有牛人借着家底尝试了七八个行业最后发展起来的,沈一岑草草略过,对那些打量的目光浑然不觉似的,他不是这场宴会的主要角色,便识趣地端着杯果汁走到墙边去了。   魏林也正在和人友好交流中,那是一位圈内知名混血设计师,和他们某个同学有点远亲关系,机不可失,沈一岑也不管白天的玩笑话,而是真的带着魏林来赴约,两人分开的时候魏林的眼神里充满着歉疚。   这倒不是说他在为需要利用朋友达成目的而难受,朋友之间除非大事,哪里有认真的亏欠和感谢,事事较真就不用做朋友了不是?只是知道沈一岑肯定是一个人待着,作为十年死党,魏林怎能不知他的孤独本性,上学那会儿这人特损,觉得自己在班级里属于鸡群里的鹤,可你一只鹤的,还不是没人陪么?   魏林脑补了沈一岑怕孤独的嘴硬形象,沈一岑这会儿也在为当年的中二感到羞耻中,他希望自己能做一只井底蛙,乖乖地待在一边没人找最好了,因为同辈之间介绍对象的行为真的是一言难尽。   昔年学委、聚会策划之一的郭成朝他走过来,沈一岑捯饬了下自己发呆的眼神,挂上了一抹客套的笑。   郭成过来看到他这笑,开口就说:“看你这样子,我也不用问你觉得这聚会怎么样了。不过你和魏林的关系还真好,都把我拉黑了,和他一说,你居然过来了。”   “舍命陪基友,差不多是这个意思吧。”   郭成一时语塞,失笑道:“你还是这样子,那件事情真的不再考虑一下?”   “你以为我为什么不愿意来?”沈一岑瞧着他的眼睛,“如果是一群同学吃吃喝喝,你们怎么疯,我都能奉陪,可你看看这是个同学聚会的样子么?”   “怎么不是?这里有咱们同学,还有同学的同学啊。你得承认,现在不是读书的时候了,你瞧你也有很多顾虑不是?为什么不给自己多一条路呢?”   “简单说,没钱,没野心,没时间。”沈一岑喝了口果汁,摇摇头,“同住一个院子不代表我能管着他们怎么花钱,那块地最后谁家会参与进去,也不是我说了算的,但是我家不玩这个,已经和你说的很明白了。”   郭成很是可惜,觉得怎么就叫这个家伙姓沈了呢,但还是争取了一下,道:“要是我告诉你我找到路子了,你愿意再考虑一下么?”   沈一岑顺着他示意的方向看过去,人群里一个公子哥正巧望过来,沈一岑挑挑眉,不是他损,实在是这位大哥精英人设有点艹过头,桃花眼带着淡淡的笑,倒是个帅哥,可隐隐的有股阴桀的气息。那人遥遥和郭成举了个杯,郭成转头给沈一岑介绍,说这是新任副市长的公子陆楷声,对那块地兴趣蛮高。   沈一岑默默地把杯子里的果汁喝完,不平不淡回了个“哦”字,拒绝的意思不要太明显,郭成都觉得话不投机半句多,带着点愠色和别人寒暄去了。   油盐不进的小老板转头瞄上了一个独自坐在一边玩着左脚踩右脚的小姑娘。他开始寻思着,同学聚会带着小孩来是什么心态?后来看那个小姑娘自己和自己玩,沈一岑都觉得无聊了,索性放下玻璃杯,在桌上摸了几颗糖果过去逗小孩。   “妈妈说不能吃陌生人的东西。”沈一岑示意了两次,小姑娘发觉眼前的怪叔叔是想给自己糖吃,但是四五岁的孩子已经懂了些事情,大概是家长反复提到过,所以她虽然眼神不离沈一岑手里的糖,但丝毫没有要拿的意思。   “真乖,不过我这是桌子上拿来的,要不叔叔带你去重新拿?”面对乖小孩,沈一岑总是有无尽的耐心。   “那我也有。”小姑娘天真烂漫一笑,从斜背的花瓣小包里拿出一颗和桌上糖果形状一样、包装略有不同的糖来,说,“这里的糖我都有,我这个是桃子味的,妈妈说这里没有。”   沈一岑有些意外地接过那颗桃子味的糖,想逗逗漂亮小姑娘,结果这算是“班门弄斧”了么?不过这个小姑娘的性格他喜欢,真是比旁边那群只顾觥筹交错的大人们好多了。   沈一岑干脆坐到这个小姑娘身边,一边给她讲童话故事解闷,一边吃糖接过了她“独有”的糖果吃了起来。   正式开席,采用的也是自取的模式,魏林总算“有所收获”地回来了,他放下手里的杯子,残余的红酒浅浅地一晃,玻璃折透出的光那么漂亮又脆弱。   沈一岑早就帮他弄了吃食,盘子递过去的时候也不忘揶揄:“没有亲眼见过,真是看不出来你如今也是成功人士了。”   魏林冲他眨巴眼睛:“如果非要说我是成功人士,请在前加上‘勤劳’两个字。”   “哦,我听出来了,你朝我开嘲讽,真是伤心。”   “你可消停点吧,朝你开嘲讽,等我嘴皮子磨破了也不见得能从你心上刮下那么一丁点肉来。”他重点强调了“一丁点”,不过看表情是心满意足。   “和同行聊得开心?”   “大概是比你和同学聊得开心。我今天来了算是开了眼界啊,这哪里是同学聚会?你不愿意来肯定还有别的原因,不过我不问就是了。我贴心吧?”   “何止贴心,魏公公是厚爱。”   他俩这言语间的小打小闹就没个停。   自助式的晚餐,宾客各自“配对”,沈一岑却没想到那位副市长的公子会一直关注他这边,正好魏林和那位设计师有后续的事情商谈而走开的那么一小会儿,他走到沈一岑身边,语气亲切而眉眼含笑:“先生是郭成的同学?陆楷声,认识一下可好?”   伸手不打笑脸人,沈一岑礼貌性地回了一句:“沈。”   “沈先生,小沈?”陆楷声倒是个自来熟的,“怎么不过去聊聊?”   “因为……”沈一岑本想说圈子不同,可话到嘴边,突然改了口,“阶级不同啊。”   但是真要是不同路,又哪会有人锲而不舍地要邀请他出席?沈一岑这个“友好的玩笑”算是挑起陆楷声的兴趣来了,这大少爷才到旧苏不久,平日里和富家子之间的寒暄都太客套和讨好,偶尔遇上沈一岑这样不刻意的,可不就像是吃惯了山珍海味的人对农家小菜起了食欲么。   陆楷声这才认真地打量起沈一岑的样子来,是个人就没有不颜控的,像陆楷声这样少爷身边肯定少不了美女和小鲜肉,但天然的帅哥更让人赏心悦目。沈一岑并未刻意收拾自己,却也比平时要帅气很多,温柔的气息因着场合收敛了起来,疏离是人际交流的一层保护色,也让旁人征服欲旺盛起来。   沈一岑不是没有注意到陆楷声隐藏的目光,他不在意只是因为把对方当成了又一个拉皮条的。如今沈园式微,他这一辈的年轻人很少继承家业,就算从商,盘踞在江南地区的也只有以乐家为首的两三家而已,和这些旧苏的富二代们保持一定的关系是沈一岑深思之后的决定,他掌握着得罪人的度,不远不近地游离在这些人之外,不得不说初中同学的关系还是给了他很大的便利的。   “长江后浪推前浪”,老一辈打下的江山总会变成别家的,沈园的叔叔伯伯都对沈一岑很好,他也不介意在一些事情上帮一帮还留在旧苏的“兄弟姐妹们”。   如果没有他的同学们热情地推荐对象这事,他倒是乐得寒暄两句,一件事情烦人就算了,知道它烦人还要反复提起,这就让人不高兴了,他要是还一副无所谓的样子,他们不得以为沈魔王改了性子?   服务别人,自己吃瘪,这种事他沈一岑会做?   但是陆楷声显然误会了他的淡定,本来也是,自古流传“民不与官斗”,他这个副市长公子在这宴会上可是独一份儿,个儿高长得帅,和别的满肚肥肠的人一比,倒追他的人海了去了,他自觉没有对人摆出高高在上的谱来,不理睬他的终究是少数。   有些人不爱囫囵吞下甜枣,陆楷声决定再拿出些耐性来,毕竟沈一岑是对他胃口的那类人。   “听他们说小沈你自己开了家咖啡店,改天我去给你捧场。”他转身拿来了两杯酒,“相遇有缘,我刚来旧苏,朋友还不多。”   沈一岑以自己不善饮酒推拒了,拿起一杯果汁和他碰杯,含糊说:“就是小打小闹开了一家店。”   陆楷声目光闪了闪,笑意更浓,“你这话说出来就是不想和我亲近了?”   一招明棋,也是试探。陆楷声也不知自己怎么了,一般遇上沈一岑这样的,他可不会在对方丢出软钉子之后还兴趣渐浓,或许是沈一岑长相太好了?还是他很久没被人拒绝过了?   沈一岑没有立刻回答,他想起魏林之前打趣他说物以类聚人以群分,这会儿倒是有些赞同他的观点了,这陆少爷的眼神简直要把他烧出洞来,让他不禁想,难道自己就这么帅,帅到招蜂引蝶的地步了?真该说他外表的迷惑性很强么?   可以说男人默不作声地贴近和女生的死缠烂打有的一番比较,沈一岑扯出个客套的笑来:“怎么不亲近呢?陆少爷见过陌生人聊天能这么久的么?”   又是一颗软钉子。   沈一岑还想抛出一句有事先走,手机的震动提示有新短信,暂时让他分了神,所以他友好地先说了声抱歉,才摸出手机查看短信。   【小二二没忘了我吧?我回来了哟~~正饥肠辘辘地等待好心的主人领走,这天儿热的真是怀疑人生啊 ̄へ ̄老地方老地方,你快来啊(☆▽☆)】   陌生的号码,熟悉的语气,沈一岑眉一挑,又那么巧,孟余忘也在这时候发了条短信过来,看得他不自觉松了神色,透出淡淡的温柔气息来。   “有急事?”陆楷声面上带笑,却略有不耐地捏紧了手里的酒杯。他只觉从未受到如此的轻视,可眼前这个人方才那一瞬间仿佛光彩动人,原本让人心痒的漫不经心,添上满溢出来的温柔,看得人心里突生妄念,想把他攥在手心里搓圆揉扁。   陆楷声心思一转,笑道:“若是有急事,我送你一程?”   “不劳。”沈一岑摇头,一口白牙隐隐约约一晃“有约了。” 第22章 第 22 章   秦唯最近总是和秘书小姐姐抱怨他们的二老板把魂儿丢在了旧苏,一有时间就要跑过去,而且停留时间越来越长,大有“弃江山愿博美人一笑”的征兆,并着隔空虐狗技能提升,弄得他很想拉人到健身房切磋个百来下。   小姐姐至今也还单身,不过不像她老板这样满心嫉妒羡慕恨,一言听罢,完全不受影响,笑眯眯地把一沓文件摆到秦唯面前,看着老板签文件犹如签下的是什么丧权辱国的条约也面不改色,仿佛她天生就没有可怜人的闲心。   “总裁说这次不去很久,带着未来夫人看完烟火会就回来。”小姐姐大概是嫌秦唯作为一只单身狗被虐的还不够,笑眯眯地补上了这一句,“照老板您的行程安排,五天后出发完全来得及。”   “不不不,阿尔希亚不会等我的。”他惨叫一声,“阿汪那个猪脑子,把妹学不会,撩汉也不行,叫他直接告个白也能怂,玩什么日久生情啊,我这边还有美女不等人啊!”   秘书给了他一个爱莫能助的表情:“那您加个班,倒是能争取四天内出发。”   秦唯脑补漂亮的阿尔希亚变成小仙女飞走了,心痛得不行。   旧苏的地形大概是南高北低,夏季全国高温,不一定比其他城市热上多少,但是雨水来的频繁,配合上雷阵雨的季节,倒是在傍晚有了一丝清凉,又很快被热浪淹没。   沈一岑和魏林说了一声,离开酒店,外头正好在下小雨,细得跟头发丝似的,落在皮肤上有些凉,总算是苦夏的一点像是做梦的安慰吧。沈一岑把袖子挽了起来,伸手招了辆出租车报出地址,才有空回复手机里多出来的两条短信。   孟余忘的短信内容很简单,很早以前他就对旧苏的那座古代大桥很感兴趣,曾经央着沈一岑抽空带他走一走,桥上散步最好的时节就是夏季,夜晚没有云的话能够看见零星的星光——这毕竟是旧苏最宽敞的一块地区——聊胜于无,或者挤在游人之中观赏烟火,也是别有趣味。   早几天前孟余忘就很心机地把沈一岑的时间模糊范围之后全包了下来,然后自己也没闲着,忙工作以及和秦唯的交接,秦唯可能真的想找一个外国女朋友回来,在工作时长里夹藏私货,自己给自己批多了两个月的时间。虽然孟余忘趁着秦唯出国前抓了回壮丁,但等他真的出发,事情最多的还是自己,所以孟余忘算好了时间,把看烟火的日子卡在了中间。   ——头一天和沈一岑去散散步,然后一起约了去旧苏古城里逛逛,中间的日子看烟火,后两天可以待在家里吃吃喝喝。两个城市距离这么近,都不需要带特产回去。   这几年旧苏发展旅游城市,在游客身上尝到了好处,便有意识地开发一些本地特色旅游文化,在每年夏天的时候会在河边举办烟火会,这倒是学的国外,可是烟火背景下的桥梁如同画师笔下鲜活过来的场景,桥上男男女女相拥相吻,打得好一手情侣牌。   孟余忘的小算盘也不错,可惜就是有人插了队,他计划预演了好多天,发出邀请前就被人截了胡。   虽然是陌生号码,但是老朋友遣词造句的习惯还是没变——除了那货谁敢喊他“小二二”啊?沈一岑对孟余忘挺抱歉的,他倒是可以装作没收到那条短信,不说人话、不干人事、没心没肺,早就是损友们的共识,可要放任老朋友在外面孤零零地晃荡,沈一岑还真做不来这缺德事。   嘴硬心软?好吧,又发现自己一个小小的优点。   孟余忘收到回复说不上失望,只是有些意外,不过还是乖乖地把车停在了大桥不远的一个地方,步行过去汇合。   倒是有些好奇沈一岑突然来访的老朋友是个什么样的人呢。   不是烟火会的日子,这桥上人来人往也是热闹得很,沿着河岸两段延伸过去的街道两边大多是步行的行人,也有崇尚无碳出行方式的年轻人推着车经过。这一带到了晚上有很多阿婆阿公出来摆摊卖些手工的小玩意儿,人来人往,小年轻是情侣居多,就穿着T恤和大裤衩的文山虽然一副等着人的模样,可是也太没形象了,不光自来熟地挤到了阿婆的摊子上,还撩开嗓子帮忙吆喝,阿婆摸摸着好心小伙的狗头,心道哪家姑娘看得上他这么糙。   沈一岑远远地望了一眼,心情复杂地掏出手机给他打电话,一边检讨自己不该为了这么个奇葩让孟余忘多等,就该他们散完了步走到这里来完成一次完美的偶遇!   文山接了电话,瞪着他那双亮闪的狗眼在人群里一看,还真废了点功夫才看清沈一岑是哪个,这主要是因为他俩两年没见了,沈一岑又在晚上穿了身暗色系的衣服,这是故意往帅了打扮。文山是个糙人,一点都不明白小伙伴怎么就放弃他的白T和牛仔裤了,他不热么?   然后这二货反应过来了:“小二二你这是要约会啊?”   “嗯呐。”沈一岑忍住了没往他那个寸头脑袋上呼巴掌,没好气地问,“怎么早出来了?我家地址你又不是不知道,唉,说这也没用,你出来就给我打电话我还能记得出门把钥匙放在门口藏着,不然你去了也是等。”   “在这儿等着热闹,就是有蚊子,光往我身上招呼了。”他拽着沈一岑到处看,什么都是新奇的,“这才多久啊,就发展成这样了,我记得两年前这里还是买菜的多呢,还有城管,晚上也不下班,隔几天就蹲守在附近。”   “每时每刻都在变啊,就你一点也没变。”   文山不算帅的惨绝人寰,但他面善,自来熟又喜欢给人帮忙,笑起来跟开了花一样,属于给点阳光就灿烂的大男孩性格,而且从来没和人吵过架。   就是糙。   “行吧,跟着哥走,有你一口饭吃。”他还拿着手机,正准备给孟余忘打个电话汇报一下自己刚捡着一个人形二哈。   “你果然是来约会的。我嫂子漂亮么?”   沈一岑煞有介事地回想了一下,说:“个儿高,嗓子好,眼睛尤其漂亮。”   “哇!别是个外国美女吧?”他倒是没有一点酸气儿,反而对沈一岑找对象这事很是惊奇。不过他知道沈一岑是个典型的颜控,找的人肯定不是美女就是小可爱。   “不是。”沈一岑暗自叹了口气,觉得自己怎么这么欠呢,他根本get不到玩笑的点,“一天到晚想美女。不是嫂子,带你见家长。”   他带着这人形二哈去和孟余忘汇合,个儿高嗓子好眼睛还漂亮的孟帅哥恰到好处地表达了自己的好奇和矜持。他站在两人对面,给予了文山一个陌识的尊重,可是余光一直停留在拉着人介绍的沈一岑身上,像是从石缝里微微冒出头的草尖,看似很不起眼,但是会在风不察觉的时候大胆地摸过他的身体。   文山只是糙,他可一点都不傻,作为一个可以自豪地说自己是工作百事通的人,在干活的时候少不了和人打交道,情商杠杠的!就很快看出了孟余忘对沈一岑的感情,他眼神一亮,这还真是来见“家长”。   “这是文山,我一个老朋友,你叫阿文也行。这是孟余忘,快喊哥。”   文山绷着傻兮兮的笑乖乖喊了哥,沈一岑眯着眼感觉很满意,又和孟余忘说:“别看他是个人形二哈,什么都做的来呢,不过有个毛病,三百六十行,他换个工作就能改个名字,用最久的是‘阿文’,哦,有段时间崇洋媚外给自己起名儿叫‘伊森’。”   英文名也多的是重名的,孟余忘对这个名字的印象大概是一部外国剧里的笑颜担当,倒是蛮适合文山这个暖兮兮的笑脸。   文山不好意思地摸摸鼻子:“那是我调酒师出道的艺名。”   孟余忘客套了两句:“杰瑞也挺好的。”   “我干DJ的时候用了。还是叫阿文吧,习惯了。本来我想改了名字死乞白赖也要赖上岑哥的,但是想想你要是知道我想把名字改成‘沈一文’,我可能会死的很惨。”他哈哈一笑,觉得自己讲了个不错的笑话。 第23章 第 23 章   文山为他的玩笑付出了“代价”,以往见面沈一岑一定会带他买小零食的待遇没有了。   他抓着沈一岑抛给他一把钥匙,还不及说些别的来调节气氛,就眼睁睁看着那俩人弃他而去奔赴美好的“二人世界”,这下自己天生的笑脸都绷不住了,站在原地叨叨了好几遍“见色忘友”。   那头老朋友目瞪口呆直呼交友不慎,沈一岑一个回眸都没有,往前的步子迈得毫不犹豫,兼顾优雅和傲娇,跟只猫一样。   倒是孟余忘对这个初次见面的朋友的朋友生出了一点不忍心:“不管他?”   沈一岑凑近了压低声音,活像接头似的:“让他自己玩,丢不了。”   一个从小在孤儿院照顾弟弟妹妹,十几岁就敢进社会闯荡,走过大江南北,比燕池还要不怕事的人,他无所挂念,每天都活得开开心心,是绝对不会把这些小事放在心上的。他自己就能玩的很欢。   孟余忘瞧出他的意思了,连家里钥匙都给了,被丢在一边哪里是什么难以忍受的事情?不是真的好朋友玩不了这个花样。不过这本来就该是沈一岑和孟余忘两个人约好的散步,管他是谁呢,想变成电灯泡在旁边晃眼睛,还有理了么?   他们直接往桥上走,同路的行人大多是出门散步的,流动速度不快,悠闲得正好。这座桥是木石复合结构,乍一看是一座木头桥横跨河川,但实际上桥墩使用了巨型石块,加之古代匠人的巧思使材料完美契合在一起,历经了几百年的风雨依旧,还是那么美。   就好像时光在这处悄然减慢。   一条不算宽的河川穿过旧苏向东流去,河川两岸分成了新老城区,由两座桥连接起来,船只除了游览之用不再行驶,白天的时候还能看到河岸边有人钓鱼。   这是一座飞速发展却保留着慢节奏生活的城市,或者和其他城市相比小了点,可是孟余忘格外中意这块地方,每一丝空气都能让他想起十年前到江南来时感觉到的舒心和平静。   在桥上散步的年轻人里小情侣居多,也有几对不明显的同性恋人偷偷牵个小手什么的,沈一岑匆匆看了两眼,出于不可言说的心里也伸手拽住了孟余忘继续往前走。   一行两人,没有说话,气氛却和谐得很。   桥是古桥,照明的灯光也配合着做成了灯笼的样子,光线偏暖,孟余忘的视线落在沈一岑露出来的一小节脖颈上,鬼使神差上手摸了一把。沈一岑出了汗,后脖子是凉的,而孟余忘的手心滚烫。   沈一岑停了下来,没敢回头:“干、干嘛呀?”   就鬼使神差的,哪有什么为什么。孟余忘把他拉到一边,装作看风景:“这儿风大,不热。”   两个各怀心思的人站在桥上往外看,微凉的风迎面吹来,往远了的河面都是一片黑,两岸的高楼大厦灯火明亮。   孟余忘显然很中意这种慢节奏,在城市里远离人群的喧杂和烦恼是一件不容易的事,难得的休假,暗恋的男孩,足够心情变好的要素,能叫人忘掉一切烦闷的事情,专心享受生活,回头一看才觉得不是所有事情都很糟糕。   沈一岑心情不好,孟余忘有所察觉,不过没有询问的意思。   “听说古代的时候旧苏不只是苇花如雪有名,七夕的河灯也是盛景。这是个历史上从未涉及兵家之争的小城市,两朝打仗的时候旧苏人还是照常日出而作、日落而息,到了七夕放河灯,顺水流向战场那边。很奇怪啊,明明没有山川天险阻御外敌,还能过得和世外桃源一样。”沈一岑靠在了护栏上,放松了身体,自己主动道来,“我就想啊,这可能是懒病的一种,天生就不爱争夺。争什么呢,过得好不就行了?”   “有点消极,你今天遇到不开心的事情了?”孟余忘有些了然又有些不解,他少时一直在外,在国内的应酬都是商业上的往来,还不太了解沈一岑参加的同学聚会的本质。   沈一岑捡了一些说给他听,孟余忘也不作任何评价先听着。沈大魔王脑子聪慧,却没在商场上争城掠地,只做了一个小小的咖啡店老板,不像孟余忘创业多年,什么牛鬼蛇神都见怪不怪。阅历能够造就一个人的格局,沈一岑说不上见识浅,但他确实故步自封,和一众成长为成功人士的同学们有了断层,不能苟同他们的商业互吹和联姻战术。   沈一岑手里的钱不算少,可就是没有钱生钱的欲望以及野心,可以的话他也不想有这庞大的家产,做个小资总舒服多了。   好像沈家人都有这个通病,并不是单纯地相信“千金散尽还复来”,而是看有些事情没有精力管,就索性都散了出去不再管,他爷爷晚年的时候就散去了很多手上的生意,他爸爸更甚,直接放手,虽然听说那些股份还在,每年的分红也很可观,但轮到沈一岑继承的时候就肯定不再是子承父业代代相传。   “你应该听过一句话,‘没钱是万万不能的’。对有些人来说,手上的资本,包括身份人脉,都只是为了赚更多的钱,不能触碰的底线是存在的,但是每个人的标准都不同。”孟余忘一顿,继续说,“你总不会不知道旧苏沈家在这块地区有多大的影响力,对别人来说是块金子,能赚到更多的金子,对你来说是活的开心就好,所以别人说服不了你,你也没办法改变他们的想法。”   “不搭理,也是做不到的事。”沈一岑叹了一口气。   “很抱歉不能分担你的心烦,不过相对于这个,别人给你推荐对象的事情倒是好解决了。”孟余忘笑说,他可不觉得沈一岑对这事束手无策,只是心烦罢了。   沈一岑痞痞地挑了个眉:“一个护花的骑士,我值得拥有。”   孟余忘实力捧吹:“你哪儿是花?你是一颗星星,我都想象不到谁会是最后摸到星星的幸运儿。”   “那么你想摘星星么?”沈一岑看着对方眼里难以掩饰的深情,心情忽然变得很好。他迟来的敏感终于促使他把关键的话丢出了口,微妙的难为情都被暂时地遗忘了。   他值得拥有一位骑士,此时此刻,男孩心境通明,却把暗恋自己的人绕进了不知所措的境地。   孟余忘呆愣了一会儿,不明白谈心的对话怎么就突然变成了试探和情感倾诉,沈一岑的脑回路跳转太快,让他准备好的安慰说辞都只能丢了,想要告白却结结巴巴说不出话来。   “你愿意么?”他耐心十足,提问更加简单明了。   沈一岑的眼睛亮得可怕,孟余忘晕晕乎乎的,觉得这事情走向有点不对啊。   然后他后知后觉地想到,自控这事真特么玄乎,他以为自己控制得住,可实际上他现在用尽全力才忍住没直接上手把人摁着亲个昏天黑地。   谢锦小老板是个撩货,魅力十足。   尝到暗恋将要变为初恋的甜香喜悦,孟余忘花了点时间平复自己激动的心,才能正常地说话,可语速过快,像是他慢不下来的心跳:“你更喜欢这种婚礼宣誓一样的方式提问并得到回答,而不是在精心布置过的小餐厅、提琴手躲在暗处拉一首悠扬的曲子、我单膝跪地手捧玫瑰,等你回复‘我愿意’?”   这也是不按常理出牌的一段话,沈一岑的回应只有压低的笑声。   孟余忘才磕磕巴巴地补上一句,说:“我愿意!”差点没让周围的人侧目相看。   “真是教科书一样的浪漫,可我喜欢自己握住主动权。”他说话的时候好像故意舔了舔唇,嗓音别说多勾人了。   “我愿意!”   “不愿意也来不及了。”沈一岑定定地看着他,“你是我的了,孟先生。” 第24章 第 24 章   旧苏的天气不能说不好,就是热。全国性高温,别的地方下雨属于蒸煮,但好歹下了雨啊,这个地方的那点子小雨滴算个什么降水,一路上飘在头顶,黏在身上的水还不如流出的汗多。   文山独自一人在桥边的步行街闲逛了一会儿,虽然一个人惯了,但是明显在这样的场合一个人太孤独,街边卖花的小姑娘都犹豫着要不要上前搭讪。沈一岑是真的心好,可是论最损,他也当之无愧,不过也是,自己脱单了,哪管得了别人的想法,那可都是灯泡啊。   晚上配钥匙的摊子都不做生意了,其他摊子上都是些小玩具,情侣出行或是家庭散步,眼见着人越来越多了,文山捏着手里的钥匙,转身照着手机里记好了的地图来到了春谢里的小高层,进门就是一股闷热的气流兜头一罩,就知道沈一岑早早出门根本没有开窗通风,房子里满是生活废气积攒之后的微妙味道。他花了点时间走了一圈来熟悉将要生活一段时间的地方,最后摸到厨房,案板上放着的西红柿已经轻微腐烂。   他勤快地打扫了一番,面对厨房现状有些苦恼,沈一岑的厨房里大多是甜食和调料,文山记忆里沈一岑的口味一直就是这么奇怪,没人管的话能把糖当饭吃,他也喜欢辣,饮食过甜过辣,吃得满嘴泡也不停。   太不健康了,要是他男朋友可以管得住那倒是好。   因为是夏天,沈一岑极少在家做饭,蔬菜基本见不到,冰箱里除了冰淇淋几乎什么都没有,文山挠了挠自己的板寸头,拿钥匙出门去买了些做汤的材料,就等着那虐狗二人组回来当夜宵。   他在这边迅速进入照顾人的角色,那边二人组正在“Amore”酒吧愉快地玩耍,沈一岑最会撩人,孟余忘告了白,本来应该立刻给家长报告喜讯,可是不巧前几天曾先生带着沈白出门旅游,两地有时差,沈一岑不敢打扰父亲的好梦。   两人手拉手来到“Amore”,沈一岑的师父严幻将要成为第一个知晓他脱单的长辈,沈一岑现在迫切地想得到众人的祝福,不知觉将孟余忘的手握得很紧。   孟余忘反握住他的手,捏了捏,沈一岑回头,眼神晶亮、头毛软萌,让他心里满溢出来的爱意化作实际,倾身在沈一岑嘴角印下一吻。   他就自然地心跳平静。   告白之后最初的奇妙感觉都消弭,仿佛走到一起是理所当然的,告白反而错了顺序,没有激烈的亲吻和拥抱,牵个小手可构不成难为情。沈一岑脸皮顶厚,不慌不忙、脸不红心不跳,酒吧老板蒋胖子见沈一岑带了人过来,都没发现有什么不对,只当这又是个沈一岑的好朋友。   几个月前驻唱歌手阿确被星探发掘的事情让蒋胖子苦恼许久,一方面,他恼火喻年轻人不尊重合约精神,没有提前说明而让他措手不及,另一方面,他倒是很欣慰阿确能够有另一条更有前途的路可以选择,于是一时间在放不放人的问题上犹豫。阿确后来还是去浅浅地蹚了趟娱乐圈深不见底的水,光怪陆离数日游之后,觉得自己相较于前辈太嫩,对比同期又没后台,虽然人有虚荣心,但是他想象不到自己有朝一日会成为潜规则的参与者,所以拒绝了报酬丰厚的合约,和几个好朋友组成了地下乐队,最终还是留在了“Amore”。   蒋胖子很满意他的决定,酒吧最大的客源保证留了下来,皆大欢喜,姑且不问他能留多久,但年轻人出去见过了不同的风景,总算成熟了一些,学会给双方留下余地,还愿意教新来的女大学生歌唱技巧,就是以后发达了,也不愁是再也不相往来的结局。   与人为善,缘分和机遇不愁没有,蒋胖子性格急躁,严幻在这方面却是老师级别的,才没有断了双方的后路。   小新人现在还兼顾杂务,晚场大部分时间都是阿确的,他还是一头辨识度极高的绯红发色,墨镜别在衣领,开唱以后,一整个酒吧里的客人仿佛都是他的信徒,手里握着啤酒瓶不肯放手的男男女女有哭有笑,跟着他一起哼唱那一首诉说爱情的歌。   这个夏夜临近七夕,有人欢喜有人愁。   沈一岑带着孟余忘穿过形形□□的人群走向吧台,好师父严幻依旧面无表情清清冷冷地站在吧台后头。表演时间他一般没有客人,修长漂亮的手指搭在玻璃杯上,听闻沈一岑来了,照例给了他一杯牛奶。孟余忘还要开车,所以沈一岑给他点了一杯无酒精饮料,才让严幻微微动了眉。   严幻拿那双深邃的倒映着人影的眸子盯着孟余忘的方向,孟余忘来前已经知晓沈一岑这位师父眼睛看不见,于是轻声问了声好。沈一岑一句话都不插嘴,严幻心思通明,很快想到这是自家徒弟找的另一半。   于是不由得想到沈一岑前些日子仿佛没有缘由的好心情,严幻难得勾起了唇角。冷美人师父微微一笑,沈一岑撑着脑袋假装自己犯了花痴,说:“师父你跟开了花一样。”   这句不敬的话意外地没有遭到严幻的批评,他老人家一点儿也不想和自己没心没肺的徒弟掰扯,而是转向孟余忘,轻声询问他是不是沈一岑的男朋友。   这番明知故问的必要性不大,但是沈一岑颇不自在地撇开了目光,孟余忘极其从容,也很郑重地回答了他。   孟余忘的嗓音放缓,话落时能品出一些江南的老味道,水乡的古老音节少有人说,相似的语调听来却也尤其舒服,让人觉得孟余忘是个好性格。严幻很满意,数落起沈一岑却毫不留情:“你别看小岑这个样子,就是迷惑人的,相处起来才知道他的性格不好,以往朋友都不敢多了,现在你们谈恋爱,我和你先说好,万一他惹了事,你也别生气了要动手,打你也打不过的。”   沈一岑一瞪眼,傻了:“这这这,师父?”   严幻道:“冤枉你了?”   沈一岑蔫了:“留点底!留点底!”低声喊完还殷切地望着身边的新晋男友孟余忘。   身份转变之后他们在相处模式上也并无什么改变的,对孟余忘来说沈一岑一直都是他初见时候的样子,他打开了一见钟情的门,拉着脑子聪明感情却有点迟钝的沈一岑走了日久生情的路,时间愈久,就愈是觉得沈一岑“魅力十足”。秦唯说过的、严幻现在的叮嘱,他放在心上,可是以后相处之时,谁都不是孟余忘。   世界在每个人眼中所见都有不同,再说,男朋友和男性朋友那能一样么?   就比如他现在看沈一岑殷切模样觉得他傻萌,忍不住上手揉他的脑袋,换了秦唯可不敢,换了严幻,做师父的最喜欢捏徒弟的脸,沈一岑不敢把自家师父的手拍了,只好装作没事人一样盯着孟余忘。   “虽说人无完人,但这小子性格古怪得很,万一你要是受不了,怎么办呢?”虽然是数落沈一岑,挑剔的目光却是对着孟余忘去的,好像他说一句受不了,严幻就要把他赶出门去一样。   “这有什么关系呢?”孟余忘说,“我最开始见到他,就隐隐有种感觉,对他一见钟情了,可是走到今天,却是日久生情啊。”   言下之意,因为是最在意的,所以无所畏惧。   一见钟情,沈一岑当然以为他说的是他们在医院的那次见面,那时候他初见孟余忘,这男人逆光而来,手里一枝康乃馨,微笑着对燕池说恭喜。他的浅琥珀瞳色那么漂亮,似有漩涡能把人吸进去,嗓音又是沈一岑最喜欢的那类,多听几句,耳朵酥了,心也要酥了。   “再说,是我处心积虑拐了他啊。”   沈一岑眨巴眨巴眼,又傻了。这其中一半因为孟余忘的话,一半是他说这话时突然一笑,看过来的眼睛里欲望强烈,隐忍着、翻涌着,要把人吸进去。   太帅了吧。 第25章 第 25 章   度过虐狗的甜蜜四天,孟余忘返回湳杭处理公司事务,季度内的事情较多,大概要再过一个月才能攒出几天的假期,不过对于已经将感情过了明路的孟余忘来说,时间和空间已经不再是限制,抽出点吃饭的时间就能借着视频电话腻歪,还美其名曰,“秀色可餐”。   沈一岑面对屏幕,根本不会被孟余忘的话闹得脸红,一般他都是撩人的那个,说话的时候故意舔舔露出来的小虎牙、在深情的凝望中呼唤孟余忘的名字,只是简单的情侣之间的动作,就能让对方忍不住低声爆了句粗口。   别说吃到嘴了,能看不能摸,他还想念着沈一岑嘴唇的触感的时候,同样是在经历初恋的沈一岑则迅速成长为一名“小妖精”,成天对着另一半放电,可偏偏他们两个都不能为了对方去到另一个城市,只能隔着屏幕互诉深情。   孟余忘对此深感遗憾,却也没多要求。沈一岑虽然对什么无所谓的样子,却觉得爱情并不凌驾于其他情感之上,他不会为了个人感情干涉孟余忘过多,同样也不会放下一切去湳杭,他不是依附别人存活的那种人。   谢锦的每一天都平平淡淡的,经过门口招牌看见那个意义莫名的店名的人多数会停下来好奇地多看两眼,但是时代迅猛发展,到处都充斥着外国连锁品牌和伪装成的外国品牌,以奇奇怪怪的名字命名的店铺越来越多,“谢锦”能够带给路人的也就是几眼的好奇罢了。   不在客流高峰期,因为奇怪的店名进到店里的人不多,大部分还是回头客,锦荣街附近写字楼的白领们都知道这家常常三天打鱼两天晒网的小咖啡店,主要还是小老板的点心太出名了,他们也喜欢这个有耐心的同龄人。   眼见着谢锦又关了几天的门,再开张的时候店里就多了个爱笑的服务生,只不过他第一天上班就敢和小老板讨价还价:“你就坐着看我干活啊?”   沈一岑手靠在桌子上,撑着脑袋,慢悠悠地说:“打工仔,我是老板啊。”   文山的表情也不见变得小心翼翼,就是委屈了点:“我嘴里苦,你都不关心我是不是感冒了。”   然而这话连让沈一岑掀动眼皮都不够:“那不是感冒,是你早上刷牙太猛,牙龈出血而已。”   “不我就是感冒了,我感冒了还来帮你干活,你都不关心我。”   “哦,感冒了,活该。”   文山:“……”(╯°Д°)╯︵┻━┻   因为一些原因,文山在狱中待过一段时间,在刚刚出来的现在很难找到一份像样的工作养活自己,沈一岑收留了他,并且在带着他熟悉了谢锦的工作之后,正式聘用他成为谢锦的第二位员工,不过合同是临时的,等他稳定或是不愿意在旧苏待着了,随时可以离开。   几乎三百六十行都精通的文山当然也做过一段时间的咖啡店店员,表示没有一点问题,就是面对数量激增的女性客人显得有些不知所措。   沈一岑有人帮忙干活,乐得轻松,对着一帮面熟的老客人调侃:“我们阿文还单身哟~”   尾音里仿佛有个销魂的波浪线,像极了一天到晚忙着给小孩相亲的老父母。   文山忙着给女士们准备饮品,望着那边闲得发慌的沈一岑恨得牙痒痒,又不敢做出比中指那么不雅的动作,只好“艳福不浅”地接受了几位姐姐亲切的抚摸。   那之后过去了半个月,旧苏市里联合本地的几家大型企业一同开发河溪边一处荒地的消息终于传了出来,不太开心的同学宴之后,郭成还不死心打过几回电话,沈一岑早早把他拉黑,眼不见心不烦。   最意外的电话莫过于乐蔚打来的那一通,已经在主管家族企业的这位工作狂女士从来都看不上沈园的任何一位男生,就连秦唯都被她拒之门外,沈一岑与她算是最疏于来往的了,没想到有一天会接到美女的电话。   沈一岑怀着复杂的心情接通了,乐蔚没有丝毫浪费时间的意思,开门见山,直接告诉他别插手那块地的事情,让沈一岑有点懵。   “我看起来就这么缺钱嘛?”   缺钱是绝对不可能的事情,就看他开店这么懒散的态度还没倒闭,不是大款,存款肯定也不少,春谢里的复式小高层也不便宜,总得让同样是这个年纪的年轻人奋斗很多年。更别说他们乐家的公司里沈一岑也占着股,每年都有分红呢。   乐蔚道:“怕你被同学情谊昏了头,搅进这滩浑水里来。”   沈一岑奇了:“我怎么记得你对这个项目很有兴趣的,不然我那些同学也不会到荣顺聚餐,这才半个月,你就要拆伙了?”   “以前观望,哪来的拆伙?”乐蔚冷哼了一声,“你知道旧苏新任副市长的公子么?”   “知道啊,还有人和我说找到了上面的门路,生意顺畅得很呢。姐,你倒是阴阳怪气。”   沈一岑很快知道了乐蔚阴阳怪气的原因,开发项目圈中的那块地本来就是一块荒地,虽然地段稍微差了一点,但临近河溪,和旧苏盛名已久的苇花地也不远,再说因为是荒地,以往拆迁会出现的钉子户都没有,准备工作顺风顺水,应该是一个好项目的。   怪就怪在这个项目太好了,几家联合固然能够加大开发力度,为市里分担,可是以后的盈利就不好说了,商人重利,乐蔚敏锐地察觉到了一丝不对劲,因为她始终没有表态参与,所以只能顺着一些蛛丝马迹查,她上面也是有门路的,这倒还真给她查出来了,包括那块地在内很大的一片区域,已经被国家规划了环境公益项目!   沈一岑脑筋转的快,一下就想通了这其中的弯弯绕绕,却也不由地咋舌:“上面有门路原来是这个门路,国家钱真是好赚啊。”   已经被规划好却没有任何消息出来的公益项目,和本地早就开始开工的旅游度假村项目,两相冲突的情况下,上面又有路子,最后他们得到的不就是巨额的拆迁补偿款了?这个空子钻的凶险,却一本万利啊。   可是想到干出这事的有自己同学,沈一岑就觉得惊悚了。   乐蔚还在教育他:“便宜可以占,也要看是什么,在商言商是利益至上,但底线都没了,谁特么还敢和他们谈生意。”   “我知道我知道,我这不是没下水嘛。”   乐蔚冷哼,挂了电话。身为乐家的继承人,在如今沈园经商的几家里是排头的,大姐大,乐蔚的话基本等同于沈园的意见。一荣俱荣一损俱损,这话长辈们拎着小辈的耳朵喊了多少年了,不是真脑残不会违背,只是沈一岑是个奇葩,乐蔚不放心,才特意打来了电话。   这个小插曲却没有被沈一岑本人记很久,他给自己的定位就是生活悠闲的咖啡店小老板,真是不知道要气死多少沈园的叔伯和兄弟姐妹。 第26章 第 26 章   出门旅游几乎要走遍大半个世界的两位家长终于有时间和沈一岑来了一通视频通话,这通跨国电话里旧苏傍晚的晚霞还艳丽着,那边的异国风光却是阳光明媚的海滩,曾好期正在给沈白进行某种尺度擦边的按摩服务,连带着他那头减龄的卷发都猥琐了,完全没有爱护自家儿子双眼的意思。   沈一岑拍着桌子直嚷嚷:“我去老曾,放开我爹让我来!”   曾好期“狞笑”着配合他演了一场看得到摸不到的好戏:“哟哟,小子好狂妄,奈何你爹就是喜欢老子对他上下其手,你瞅瞅你,哪来的狗胆?”   沈一岑趴在桌上画圈圈:“爸爸不爱我了。”   哪知曾好期回他一句:“爱,没你想象的那么爱。”   被他的无耻刷新三观的沈一岑目瞪口呆,哼哼唧唧地求爱,把沈白逗笑了才停下这父子隔空打闹的嘴仗。   沈白调侃道:“失踪人口回归了,你未来的眉目找的如何?”   谈到这个沈一岑难得羞了一下,说:“两情相悦,我被嗯嗯嗯我告白了,您二位就等着再接个儿子进家门吧。”   他的心情极好,说话结尾的语气词都蹦跶得快要飞起来,气温下降后有所好转的苦夏症状这会儿全不见了——他家两位家长老不修,和儿子视个频都要秀秀秀的,他再浑身乏力下去哪儿行啊?沈一岑心想着羞都羞了,那再撒个娇?当时就撅起嘴来嘟囔着他如今也脱单了,爸爸们该开始准备红包了云云。   一直对催婚兴趣非常的曾先生不雅地翻了个白眼:“儿砸,你可别是见了帅哥就被迷得走不动道了呀。”   沈白一把拍开了他:“别听你爸的混账话。你这意思不是男朋友,打算成家了?是你之前说的那个朋友么?”   沈一岑的观念一直就是,谈恋爱要奔着成家去,诚然不是每一对情侣都能相守始终,他没做这种完美得挑不出刺的梦,只是觉得如果以后会有分别,那也不该是现在就要考虑的事。他现在就想和孟余忘黏在一起,一同思考以后的事情,并为此付出一百分的努力,未来如何,就是未来的事了。   沈一岑点点头,说:“他人现在在湳杭,给你们看看照片。”   他把告白那天在酒吧门口拍的照片翻了出来,怼在屏幕上,照片是他拜托蒋胖子帮忙拍的,取的远景,背景里“Amore”的霓虹灯光正好定格在蓝紫变换的时候,当时用肉眼看来极其的漂亮,但现在隔着两层屏幕就有些失真了,好在招牌下面一对小情侣拍的够清楚,眉眼清晰,相视而笑,够格闪瞎旁观者的眼。   沈一岑这是企图给异国他乡的两位家长也闪闪眼,哪知道高一尺魔高一丈,他曾爸爸说小子你还太嫩,说完就捧起沈白的脸吻了上去,沈一岑眼睁睁看着他俩的小舌头交缠着,唇齿互错,视线所及是晶莹,耳边却是羞死人的吸允的声音。   沈一岑:“……”   这一波秀的好啊,自动脑补八百字小黄车,您二位继续度假玩春光,儿子乖乖地隔空送祝福,热烈鼓掌一分钟,哈哈哈哈……   _(:з)∠)_   “阿文,你说我现在去回炉重造一下,有没有可能玩得转这种虐狗的段数啊?”沈一岑挂了电话,瘫在桌子上流宽面条空气泪,“果然不是亲儿子,说虐就虐。”   文山塞上耳机听歌,只道:“小可怜,老板也是要干活的啊,你的杯子擦不擦了?”   有很多的天灾人祸,总在受害者不知道的时候到来,因此叫人毫无准备,无所应对,回神一想,又觉得荒唐难以接受。   最开始沈一岑接到骚扰电话的时候并没有多重视,他只当自己的信息又被某个网站卖了,反正值不了多少钱,他也不可能被拙劣的骗局骗走存款,就没当回事儿。   直到那天他答应文山晚上吃大餐,提前离开谢锦打算去超市买食材的时候,就见路边一辆不起眼的面包车里忽然跳下几个彪形大汉,一脸不怀好意地冲着自己走了过来。   这场面很有十多年前黑道大片的风格,规模缩小,也不影响迎面而来的那几位凶神恶煞的气质。沈一岑第一个念头是哪位仁兄欠了钱,而他倒霉,竟然和这人同路,但是他身边并无第二人。这是一条老街,巷子口的路灯电线坏了还没有修,被远处灯光拉长的影子融进黑暗里,些微的光线照亮了来人凶恶的嘴脸。   打头的额上有道疤,寸头,浑身上下看不见什么晃荡的金链子,不瞧他们的神情,倒是更像赚辛苦钱的农民大哥。沈一岑眯着眼想了会儿,旧苏城这么小,从没听过有这么一号人物。   那来人低声喊道:“开咖啡店的小子?”   沈一岑不接话,不动声色地打量着走到身前的四人,肌肉还壮实,似乎无处发泄精力的模样,领头的那个说话没有掩饰地逞凶吓人,大咧咧的能听出一些北方口音。   他眸光暗了些,似乎最近接触过的北方来人只有那位金贵的副市长公子吧,沈一岑在频繁接到骚扰电话之前,倒是拒绝过那人来邀请出游的电话。   可是堵人的手段是不是幼稚了点?就算他的精英人设艹过了头,会愚蠢的如此明显么?   见沈一岑也没有掉头就跑的意思,气氛顿时有些凝滞,一人见状嬉笑道:“这小子莫不是傻了,知道自己得罪了人,跑都不敢跑了?”   哪知沈一岑听了这话还是没被惊吓到,似在思考什么一样。他的模样好,就是天色如此之黑也能看出是个小帅哥,又顶着一头学生样的栗色头发,想事情的时候呆呆的,虽然看不出有什么特别迷人的地方,但冲着这份“临危不惧”,几人对视,都从同伙眼里看到了一丝了然。   长相如此乖巧却让自家老板吃闭门羹,或许老板就是喜欢驯服这样的小孩?   要说得罪人,换了二十岁的沈一岑更是无所畏惧,可他自从开了谢锦乐呵呵地做起小老板来,每天的生活基本等同于度假,很久没见到过这样的场面,脸色不由得带了些古怪。   然而他还是不慌不忙反问道:“我最近得罪人了么?”   领头的大汉见过装腔作势的,也有哭着求饶的,声色内荏者无不是眼神飘忽寻找着逃跑的时机,稍微镇静的还能一手揣在兜里准备拨打报警电话。但沈一岑的镇定是真镇定,仿佛角色调转,他才是一个来讨债的人。   大汉心道:“倒是个胆子大的小子。”   可冲着这份胆大,他们也收了戏谑的心思,时间不等人,四个人分开围着沈一岑,断了他逃跑的路,领头人伸手一指那辆面包车,道:“我们兄弟几个受雇来截你,乖乖上车和我们走一趟吧,现在法治社会了,不兴原来那套,可你要是不配合,会出什么意外,我们也不好说。”   沈一岑的神色就更古怪了,远远经过的车大灯晃在他的脸上,映着他线条上挑的眉眼,隐隐透出些锐利来,但是夜晚的昏暗如潮水般很快反袭而上,他就突然松开了脑子里的一根弦,仿佛开玩笑一样地说:“误工费有的谈么?”   作者有话要说:   那个文中的“上下其手”,这个词语的本意是比喻玩弄手法,串通做弊。现在听到的用法很多都和轻薄别人有关,不知道有没有这个补充含义,本文里使用是想作为一句调侃的话,特此说明一下。   语言真的是博大精深啊_(:з)∠)_ 第27章 第 27 章   误工费有没有,还得幕后指使的“老板”说了算,但是沈一岑一句玩笑话,反而让大汉们觉得他不是胆大而是心大。想想也是啊,本来看着恐吓一下能不能拿下的人,不慌不忙反问一句给不给误工费,就跟着走了,好像他不是被人堵而是被邀请。   现在的小市民日子过得好了,反而不怕黑社会手段了?   沈一岑乖乖跟着上车,多余一句话都没问,生的极好的眉眼都舒缓柔和,乐呵呵的,和老板给的那些偷拍来的照片里没什么两样,可也是如此,很难看出他到底是在强装镇静,还是真的不紧张。   车子往定好的路线上开了一段,他们都还没回过味来,本来准备好用来吓人的棍棒都没用上,事情简单得就像凭空砸了块烧饼在头上,囫囵咬了一口,还没搞清楚这算什么事呢。   都让人疑道,这哪家孩子养成这个性子?   这几位绑架者也不知是不是新手上路头一回,见目标人物到手,紧绷的神经就完全松懈了下来,失了最开始的凶悍,反而是像做贼一样鬼鬼祟祟地环顾四周,发现没人注意后立马上车准备撤离。他们倒完全没发现沈一岑摸着车门打开的缝隙,手腕一甩就把手机丢到了一边,黑色外壳的手机屏幕朝下,连个反光的机会都没有。   而沈一岑在车上也没有开口问这问那,见他们没有蒙眼的打算,就光明正大地把头转向车窗那边,看起外面倒退而去的路灯和行道树来。   前路凶险未知,他倒是没有一点怯意。沈园的孩子,最不缺的就是胆量,别说沈一岑这个人一直都没心没肺,那几个拿钱办事的大汉还在想这位被绑架的小老板倒有些单刀赴会的奇勇。   沈一岑目光放空,在脑子里把可能结仇的人的名单过了一遍又一遍了,怎么想都觉得那位陆公子嫌疑最大,他就不免为这位初来乍到不懂规矩的小哥打起了小算盘。   人生在世,就不怕没有麻烦找上门,沈一岑想着想着就有些兴奋,双手空握着,大拇指和食指不自觉用力捻了捻,嘴角咧开,连带着那被隐在黑暗里的半张脸都有几分渗人,好在没人注意。   然而到了目的地他才知道是自己想的太简单了,有些麻烦还是能避就避,避不过去,那是给自己找不痛快。   所以当面包车无声晃进盛光俱乐部的后巷,沈一岑被带下车,见到来领人的黑西装男人后就沉默着,眉头皱起,终于表露出不虞的神情。   他发现似乎有些事超出了自己的预料。   那个黑西装却对此视而不见,伸手道了个“请”字,客套却也不容拒绝。他领着沈一岑从俱乐部的后门进去,沿着风格复古的螺旋楼梯走上VIP才能进入的顶楼,也不看途中沈一岑越来越暗的脸色。   这本该又是一个纸醉金迷的夜晚,象征着财富和权力的这层楼却没有一个客人,一共九个房间都房门大开,每一个房间里都是统一的奢华又有各自的风格,像是一个陌生又熟悉的繁华世界在对沈一岑发出邀请。   走过一条不算长的走廊之后,两人来到尽头的那间对比以后略显朴实的房间,门是虚掩着的,仿佛在诱惑来人推开一瞧里头的景色。领路人瘫着脸给他指了指那扇门,就转身去给干活的人结工钱了,留下沈一岑一个人立在门口,完全不怕他跑了。   他还没走出去两步,就听沈一岑幽幽道:“这么大手笔,扫黄□□怎么就没端了这里呢?”   他一顿,也不客气地回道:“生意人不正经,做的却是正经生意,不劳操心。”   听罢,沈一岑面上讥诮之色更浓,不再理他,转身推开了那扇门,进门后见到那张熟悉的脸孔,他就跟点了炮仗一样,心头火起,转而讥讽道:“以前你的地盘上从不许别人玩绑票,怎么去沿海发达回来了,你自己就开始踩自己的规矩了呢?这怎么自己还打自己的脸呢,万老大?”   他完全没有故人相见话道往昔的意思,那故人也不做表面功夫,直言道:“倒不知你这小崽子过了几年还是这个不分青红皂白的脾气,自己一点亏没吃,逮着路过的无辜人士也能下嘴咬,分分钟损去别人大块的血肉,很爽?”   “无辜?我看把你剥皮拆骨,拿漂白剂刷上几百回也找不到‘无辜’这俩字吧?”沈一岑怼他,“爽不爽你也别问我,倒是我想问你,咱们阳光大道各走一边都多少年了,你还跑回来堵我,这不是自己找虐么?你爽不爽?”   万盛还真做出回味无穷的表情来,盯着沈一岑,眼神就跟刷子一样上上下下都过了一遍,才舔着牙,哼笑道:“你还是这样,够味儿。”   沈一岑直抖出鸡皮疙瘩,后退两步,就要开门离开。   万盛却忽然道:“楼下205,一个公子哥几个小跟班,模样倒是挺好的,不是咱本地人吧,请四个人就想堵你,真是对你没一点了解啊。哥刚回来,正好逮了给你做见面礼,出门电梯在哪儿,还认得路吧?”   他如此亲切,沈一岑听了反而走到沙发边,在他对面坐下了。布艺沙发极软,沈一岑都有些陷进去,更是显得他骨架小,“娇小可人”,看得万盛眼里狼光一闪一闪的。   沈一岑翘着二郎腿,斜眼瞧他,还有些怀疑:“不是你堵我?”   “你知道,我干的就不会不认。”   沈一岑捞起茶几上的果汁喝了一口,挑眉道:“找我干嘛?你绝症了所以要分家产?”   “倒不是,不过你也别失望,我回来继续干以前的营生,想让你回来咯。你回来,以后这家产说不定有得分。”   “啧,可是在你的灰色地带滚一滚,我出门都是一身黑啊,倒不如说说你有多少身家,我再考虑下现在把你干了能分多少。”沈一岑咬着吸管,本该是软萌的一个人,那笑看起来却是那么不怀好意的冷。   “好没大没小啊,不过是仗着自己能打,大哥都不认了。”   “分道扬镳,谁管你啊?”   万盛明显不赞同:“殊途还能同归呢,话别说得太满。”   “阿文跟你那么久,好端端做个小厨子,得罪谁了?也能被丢出去顶包,我还没跟你算这笔账呢。我不求你摸着良心给自己算账,你也没有,还不如老规矩,咱俩打一架。”沈一岑咧嘴一笑,特损,“你去镜海边儿上发家致富了,也发福了嘛,很久没动手?我金盆洗手,彼此彼此,咱谁也不占谁的便宜。”   万盛靠着沙发,虽然慵懒,拳头却捏出了声响:“真打?倒是忘了以前动手谁胜谁负,怕你要哭着回来喊我大哥。”   “我要输了跪着哭都行。”沈一岑挑着眉,锐着眼,皮笑肉不笑,道,“不过错认一回就够了,要是老天报应我,回来也是喊你叔啊。”   两人隔着茶几冷冷对视,谁也不让谁,沈一岑还咬着吸管在喝果汁,看起来挺有自信,其实他分了点神在思考有什么方法能够不动手就让自己全身而退。   他可从来没想过会再遇到万盛,以前旧苏城的黑社会老大,不堪回首的是,以前的沈一岑是他手下的小弟。   多年前种下的因,猝不及防它结了果。只是中二黑老大和中二小青年的江湖故事还能有后续发展?   孽缘。 第28章 第 28 章   万盛这个人以前是不念旧的,做事从不拖泥带水的人,掂量起爱恨情仇来心里都记着账,绝对不会为了一时意气冲动行事,哪里还有心思分给离开的人。沈一岑最是清楚这一点,却也知道他的性格里还有固执的一面,只要是上了心的,就特别执着,很难摆脱。   沈一岑和他互瞪,瞪得眼睛都发疼,万盛还是目光炯炯,一点儿也不退步。也不知道他在沿海发财的时候遭遇了什么意外,让他又回到旧苏,还表现得这么缺爱,非要找以前的小弟回来重操旧业。   “大老板当得不开心?非要回忆以前做混混的日子,我说你这人就是欠。”沈一岑也不惧他的威胁,明摆着告诉他不认以前的江湖兄弟,如今日子过得这么好,何必去风里雨里摸爬滚打?   只是万盛这眼神看起来怪怪的,让人心里发毛。   本着语不惊人死不休原则,沈一岑又道:“你别是个M吧,怪渗人的。”   万盛真是无比怀念这个爱损人的小话痨,可也不得不承认,他和以前不太一样了。   沈一岑的中二病来的很晚,二十岁的时候,他天不怕地不怕,满脑子都是不信邪,收拾几件衣服捞上百八十块钱,就敢头也不回地闯进社会里,和一群凶神恶煞的小子们手底下见真章。人在那个时候对人生的理解总是中二而肤浅的,所谓勇气,在很多时候都是无处发泄的精力,不知道什么叫底线,只好一股脑儿奉献给了社会法制建设。   浪子回头金不换,可是实际上,年轻人听得更多的一句话是不撞南墙不回头。他们总要仗着年轻找一滩浑水摸爬滚打,时常为了一件小事斗的头破血流。回头再看,可以说是青春,然而真的无悔么?沈一岑恨不能时光倒流。   “真的不想回来?”万老大觉得有点心塞。   沈一岑给面子没对他翻白眼:“家中有老父,我可干不起高风险低回报的行业,不然早就去卖保险了,呵呵。”   他那笑容太敷衍了,简直是“面目可憎”,万盛撩起酒杯隔空敬他:“如果你能过得好,当年会离家出走?”   沈一岑一愣,暗道麻烦。一个谎言要用很多谎言来圆,或许机缘巧合能够骗到所有人,最后变成现实,可是中二带来的不只是多年后的不堪回首。   “万老大难道真把小孩的话记了这么多年?童言无忌没听过,那还有此一时彼一时呢。当年离家出走是真,我现在回家过得好好的也不假。”他回敬万盛,把杯子里的果汁都喝完了,空杯子放回到茶几上,玻璃和玻璃的碰撞声很是清脆。   “不一样的。我第一次见到你,就知道你叛逆都刻在骨子里了,绝对不是能安稳过日子的人。哪里有狼专门去把牙给磨平了呢?”   “有啊,就成狗了呗。”沈一岑笑笑,“年纪大了,叛逆不起来了,我好端端过我自己的,万老大也做一回路人,皆大欢喜不是么?”   万盛摇头道:“好人面具不是戴久了就能变成真脸皮的,不把它摘下来的唯一理由就是利益不冲突。想想你以前是什么样子,咖啡店小老板挺受欢迎,但难道你能一直装成这个模样过生活?”   “怎么不能呢?”   “不适合你。”   沈一岑失笑:“我那么平凡。”   “金子不发光,只是因为你懒。”   “你总喜欢逼人做漂亮的门面功夫,不知道漂亮的东西有毒么?”   “比如?”   “比如你。”   “既然知道我有毒了,落到我手里,还敢不听我的话?”   “听了才是傻好么?知道你有毒,我才不想接近啊。”   话到此处,又进行不下去了。沈一岑打量他的脸色,倒是有些怕他发飙,只能又添上一个砝码:“我家人朋友都盼着我能找一个伴过日子,这才刚撩到一个,他喜欢我,我也喜欢他,简简单单的,再找不出一个让我能够离家出走的理由。”   这话对单身狗的打击超出预料——沈一岑其实也没想到过了这么多年他还是一个人——万盛眼神一暗:“你果真是变了很多。”   “长残了么?”   “……还好。”   “那我,先回了?”见他突然低落的情绪,沈一岑话说的都有些不太确定,不知道这万老大会不会当场翻脸。他上车的时候把手机丢了,但愿文山敏锐一点,能够快些发现他遇上了情况。   虽然不知道再来一只小羊羔能够改变什么局面。   万盛突然向后一靠,虽然坐着使他的视线远远低于已经起身准备离开到底沈一岑,但是站着的沈一岑气势也明显不如他,那是一种舔过刀口流过血、不畏惧任何人威胁的锐勇和霸道,他光是坐在那处,什么话都不说,抬起的下巴却表达出让人过去跪舔的意思。   沈一岑叹气,觉得极其的累:“你是听不懂人话还是怎么的?”   “我依旧还记得当年你说的话,要把我身边当成家。”   “那是因为我无处可去,而你正好在招兵买马。”沈一岑说到这个,有些感概,毕竟过了许多年,与故旧的重逢总让人唏嘘。他浑身的小刺就收拢了起来,真诚道,“万老大,人脑子不清醒的时候,大家可以一起嗨一嗨,可是现在不糊涂,就别把以前的混账话当真。我们可以是朋友,却做不成兄弟。”   万盛却嗤笑一声,直直地望着沈一岑,视线由下往上在他身上扫了又扫,放肆而虔诚:“那算什么,老子不稀罕。”   沈一岑看他这眼神,心里一个咯噔,暗道:不会吧,不是我想的那么狗血吧?   他望着万盛,万盛盯着他,都没有急着说话。外面的路上不断有车辆行驶过去,车灯的光线照在窗户上,像是被慢悠悠旋转着的吊扇切割的顶灯,又像是时钟的刻度。气氛一时间凝滞,有很多话想说,但还不到时候。   沈一岑一贯拿别人殷切的目光没辙,他曾经一度游离在世界之外,回归正常生活之后不安感也依旧存在,所以一时间极度期待别人那种 “全世界我只认你”的盲目信仰着的目光。有段时间他已近病态,认知扭曲,而现在他也喜欢给多管闲事套上圣母心的外壳,最受不了自己的无能为力。   这个弱点太明显了,可是面对万盛的目光,沈一岑心里却生不出一点软意。他想,我对着这张脸可一点儿也不想发扬什么鬼的圣母心。   一点儿也不想!这破习惯,今天就戒了!   沈一岑把手放在门上,随时准备夺门而出,也能借力反身踹万盛一脚狠的。他神经都绷紧了,盯着万盛,道:“别耍我了,你到底为什么找我?真要重操旧业?”   谁知他沉默一会儿,道:“你知不知道的,早年我心中有一道白月光。”   沈一岑倒吸一口凉气:“……我现在就想干死你你知不知道?”   事出反常必有妖,妖,妖孽伏息啊!   沈一岑听见他说出这么一句,真的好想学着魏林把白眼翻到天灵盖去!   万盛还“委委屈屈”地看过来:“你和他,很像。”   “哦嚯嚯,是么?祝福那位没变成你心口的朱砂痣。”沈一岑冷下脸来,“万老大也想学着城里人时兴的花样玩一玩,我却没有替身情结,逼急了,也不介意堕落成绿茶婊。”   他喵的,还不如正正经经来一回绑架呢,这年头绑匪不靠谱,怎么宣扬着路见不平拔刀相助的热心市民也在脑子上开了个洞呢? 第29章 第 29 章   “我要走。你过来。我就不。”——盛光俱乐部四楼一出扭扭捏捏的狗血短剧僵持着,沈一岑绷着脸,不知道谢锦的气氛也凝滞。   文山看起来是个傻白甜,可本质上还是走南闯北过的成年人,别说他在万盛手底下做厨子的那些年都锻炼出来了,应该对什么事情敏锐、对什么事情警惕,几乎已经成了本能。   他刚来的时候估摸着大概还要在沈一岑家打扰很长时间,所以就费了点功夫把这一带摸了个清楚,比如路线和耗时,什么该知道的不该知道的都记在了脑子里。在记忆方面他确实出色,学习能力和动手能力并肩,不然也不可能学会那么多门手艺,还敢自夸是样样精通。   沈一岑答应了晚上做大餐,提早“下班”去市场挑菜,本来文山是要跟着一起去的,买了菜就能直接回家,可是想想还是分头行动比较好,他收拾下店里再关了门,自己回家去,那时候沈一岑也差不多该回来了。所谓提高效率,不浪费生命嘛。   然而文山在家里左等右等,都快饿过头了,忍不住去冰箱里拿了几个小饼干出来啃,等到足够来回的时间都过去,沈一岑还没有回来。   说心里话,他开始是觉得沈一岑肯定是在路上遇上了可爱的小猫咪,于是忍不住上手撸猫,忘了时间。文山和沈一岑认识的时间其实不长,却很不幸亲眼见识过他的凶残,根本不觉得在他岑哥身上会发生绑票的事情,这太奇幻了,不是正常人的脑子能够一下子想到的。当年面对万老大他都敢直接动手,还在万老大脸上留了伤痕,在旧苏混日子的人哪个不知道岑哥大名,谁敢绑他啊,真绑了,那些绑匪还能好么?   可沈一岑的手机一直无人接听,这太反常了,他脱单之后就再没给手机静过音,还开了震动,怎么可能连续七八个电话都没听见?文山有些担心,出门沿着一路去找沈一岑,却只找到一个被丢在地上的手机。手机的质量太好了,屏都没裂,边响边震动,积极地回应着。   文山这才觉得不好了。他回到谢锦给自己倒了一杯冰水冷静下来,找到孟余忘的电话拨了过去。   孟余忘人就在旧苏,他和文山串通好了想给沈一岑一个小惊喜,没想到会出这种事情,急急忙忙赶到谢锦的人脸色还是青白的,又惊又怒。   文山见他这样,还不合时宜地想,沈一岑这男朋友找的真好。   他潜意识里还是觉得沈一岑不可能吃亏。   “他最近得罪了什么人?”   这事儿文山脑子都快想穿了,摇摇头,说:“他除了来店里和去买菜,都没几个去处。也没听他说和什么人起了冲突呀,怎么人就突然失踪了呢。”   孟余忘闭了闭眼,沉声道:“你再拿他手机,问问通讯录里的人。”   虽然沈一岑去找朋友的可能性微乎其微,但孟余忘只能用这个来说服自己冷静下来,文山也需要做别的事情来分分心,而他拿出自己的手机,拨出了一个极少使用,却熟记于心的电话号码。   他对嫌疑人模模糊糊有个印象,可是对方是自己轻易动不了的人,还得找人帮忙。   尽管打扰对方的晚餐,但事急从权,现在不是计较表面的礼貌作态的时候,孟余忘努力说服着自己心里的焦虑,但很不走运,电话并没有一下就接通。他沉着脸继续拨打,漫长的三分钟过后,终于有了回应,电话那头传来一个温婉的女声:“阿忘?”   “……嫂子。”他猛地喘了口气,咽了口唾沫,“大哥有空么?我有事想找他帮忙。”   沈一岑的手机通讯录里人很少,再看通讯记录那就更少了,文山照着记录一个一个地打过去,也没敢把慌张的情绪传给接电话的那些人,只是说沈一岑出门去朋友家忘了带手机,他想问问是在哪儿、什么时候回来。   唯有乐蔚不算是沈一岑的朋友,文山这一通电话,让她觉得奇怪,诱(逼)问之下,才知道沈一岑可能出了事,于是冷着声告诉文山他可能在同学宴上得罪了人。   这和孟余忘知道的信息一对,他的脸色更不好了,捏着手机的指骨都泛起了青白。他深吸一口气,对着电话那端的男人道:“哥,能帮我么?”   男人勾起一抹笑,并未出声。孟余忘从来不在他面前流露出这样低微的姿态,纵使是电话里,但为了沈一岑,什么他不能做,就又说了一遍,已经是恳求:“帮帮我吧。”   在旧苏的地界上找一个人,本来找秦唯是最好的,秦大少爷被沈一岑打趣般地喊“二十二叔”,那是因为他是秦老爷子的侄子,和沈白一个辈分,走到外面哪有人敢这么喊,都是叫“廿二爷”。   可坏就坏在他还在国外追求“真爱”,远水解不了近火,孟余忘就只能求助于家里的兄长。南北之隔也很远,好在孟家如今也算小有成就,嫂子家里和政界关系匪浅,那位陆副市长也是从北方调来的,拜托他或许还快些。   在孟余忘简直忍不住要把拳头砸在那个姓陆的脸上的时候,沈一岑也几乎忍不住揍万盛的心,面对每一个得不到白月光就企图找替身的渣男都不该给好脸,何况对方企图把自己当做替身,这怎么能忍?   人倒霉的时候,喝凉水塞牙,去同学聚会被盯,出门买个菜还要被绑架。沈一岑咬着后槽牙死瞪着万盛,杵在门口,一副“你敢过来我就咬人了”的模样。   但是万盛哪里不倒霉,他如今身家千万都不止,哪个人听了不动心?他也没想把沈一岑当做一个替身对待,可才说了一句,这小子就是不给他继续的机会,都是倔脾气,就发展成了干瞪眼。   打破僵局的还是先前那个黑西装男人,也不知道他是不是又返回来听墙脚了,能那么准确地在□□桶爆炸前推门进来,沈一岑被他一推,默默地往门外走了两步。   “老板。”他朝沈一岑瞥过去一眼,声音没什么起伏,“楼下等不到人,要闹起来了。”   万盛已经站了起来,说:“没话说了,正好,下楼去看看到底是谁要堵你吧。”   其实不看也猜得到。   沈一岑默了会儿,同意了,落后两步让他俩先走,他自己走在后面,见万盛也不玩突然回头吓人那套幼稚的把戏,才缓缓松了口劲。尽管不怕人来,可双拳难敌四手,能不打就别打,他日子过得安安稳稳的,金盆洗手不是说笑,这万一一个照面就被人打趴了,那脸可就丢大发了。   离开VIP专属的顶楼,楼下渐渐就热闹起来了,来到二楼更是,不过倒是见不到什么衣着暴露的女孩子,万盛离开旧苏,这里还能经营下去,靠的就是正正经经地做这类看似不正经的生意,这话倒是真的。   陆楷声已经等人等了很久了,跟来的朋友还在抱怨雇来的人不靠谱,做件小事还这么拖拉,他倒是觉得有些不对,打算离开的时候,很不巧,正好遇上万盛一行。他不认得万盛,却认得他身边的俱乐部经理,还有慢悠悠走在他们后面的沈一岑。沈一岑还笑呵呵地和他打了声招呼,也不管他的脸色,一转头又对着经理不客气地说道:“服务没做好吧,客人都想走了。”   经理也不假辞色道:“要像你这样儿的,赶紧走咯,还在这儿惹人嫌?”   沈一岑哈哈一笑,转身就走,万盛才来得及喊他一声,谁知他回身就是一拳:“万老大,玩笑别太过啦。” 第30章 第 30 章   这一晚上,要沈一岑来总结一下,惊魂夜倒是算不上,顶多被强吞了几口不可名状,闹得他都不知道以后再见到万盛该用什么态度对待对方了。   沈一岑想的是,看上他不要紧,谢锦小老板人见人爱嘛,可是万盛这题,超纲了呀,他心想我又不想抱个艳红艳红的大鸭蛋回家,不做又尴尬,那只能把超纲的题目举报了踢出局咯。   万盛也郁闷得很,好好的旧识,还是他最赏识的、是真心想问问他愿不愿意和自己发展看看的人,被“白月光”的半句故事骇得翻了脸。真有那么厌恶?万盛还不敢在沈一岑面前闹委屈,生怕以后再见面就是仇人。   这又是一段感情发展出结果前就被早早掐灭了的惨案,还是当事人自己作的,怪谁?至于白月光、朱砂痣和绿茶婊是个什么情形,也许这辈子都要烂在万盛心里。   沈一岑觉得这样挺好,乐呵呵地抢了单程车费,打车回了春谢里。孟余忘托他哥帮的忙就差临门一脚,就见沈一岑一脸没事儿人的回来,当时还愣了一会儿,倒是文山大叫了一声,飞快地跑过去抱上了。   孟余忘:“……”   沈一岑乐了:“哟,这几个小时不见,这么想我啊?”   文山抱了抱就松了手,把他的手机网桌子上重重一拍,摆出一副与捉到小孩晚上偷跑出去玩的家长重合率很高的架势来,道:“你知道你今天要吓死人了么?!”   作为文山的“岑哥”,沈一岑面对他肯定不怂,反而是捞起手机,指着右上角一个小小的磕到的伤痕心痛不能自已,冲文山甩出烧人的目光。   文山觉得他简直就是好心被狗吃了,后退一步,一脸难以置信:“……这锅我不接。”   那分明、分明他捡到的时候就有了,肯定是沈一岑自己摔的!   孟余忘缓过神来,沉着脸走过来死死地抱住了沈一岑。沈一岑本来就想逗逗这俩面色凝重都要拧出水来的人,刚才也就是和文山闹着玩,还没来得及哈哈大笑缓和一下气氛呢,孟余忘死紧的怀抱就把他的笑声堵在嗓子眼里了。   孟余忘抱得很紧很紧,并不颤抖,可沈一岑被按在他怀里,脸贴着他的脖颈,才感觉到对方的皮肤冷冷的,像是出了冷汗,而孟余忘在沈一岑耳边的吐息急促,慢慢地放缓,才听他咬牙道:“发生了什么事?”   发生了很多事呢。沈一岑也抱着他,慢慢地拍着他的背,说:“我最近好像命犯桃花。”   他好像真的是把孟余忘吓到了,好半天才听对方闷声说道:“来一朵撕一朵,碎成八瓣儿的,装罐儿里酿酒喝!”   沈一岑蹭蹭他,轻笑道:“我不喝酒,还是做点心吧。”   被晾在一边的文山神情复杂,退后了一大步,做出难以下咽样子,喊道:“撒狗粮就算了,撒之前还要自夸,这狗粮我不吃!”   沈一岑心想,你爱吃不吃。   好在他俩撒狗粮还有点良心,“亲亲抱抱举高高”都没做全套,只是拥抱的时间有些长,又或许是在互相的感觉里觉得漫长。孟余忘从没这样“撒过娇”,沈一岑却常常扮演一个安慰人的角色,上手的很,一边说:“我这不是回来了嘛。”一边用眼神示意文山别嘴欠。   文山眯着眼,假装自己站着睡着了。   等到孟余忘缓过来了,沈一岑就拉着人坐了下来,简单地给他们两个解释了下今天晚上去了哪里。文山天性乐观,听见万盛回来了倒没什么怨恨的意思,孟余忘也对这些往事不清楚不明白,但是听到陆楷声才是一切的开端,他的脸色就黑沉下来了。   “我找人查了他们家,听说他最近在旧苏有个项目,手上不是很干净?”   沈一岑撑着脑袋,说:“断人财路啊,以前倒是听人说,‘宁可分杯羹,莫要断人财。’”   “左右也不是什么正经财路。”   “那倒是。不过你怎么能这样接话呢?应该说‘那我也要给他断了。’才对,谁让他冲我下手了。”   “又自恋了。”文山这时候递过来一杯冰咖啡,还有一杯冰水,“不过长得好看就是好啊,出门在别人眼里就跟刷了蜂蜜的烤肉一样,忍受不了诱惑的人扑上来要咬你一口,嗨呀那可就倒霉了呀。”   “可去你的吧,说的我不是好人一样。”   文山连忙讨饶:“好好好,你是好人,就是武力值有点高,小弟我可崇拜啦。”   沈一岑刚想喝一口冰咖啡,就被孟余忘拿水换走了,他喝了一口,脑门上还有点青筋没下去呢,:“别人还和你动手了?”   沈一岑摇摇头,文山不怕死地开了话匣子,接口说道:“孟哥你也别担心,你是不知道啊,我岑哥打架可帅了,但是我总是和他说别去和人打架,你想啊,他这么帅,跑去打架那吃亏呀。”   沈一岑“咔嚓咔嚓”地咬着冰块,似笑非笑看着文山。   孟余忘看了他一眼,道:“因为会被打脸?”   文山道:“那可不是嘛!人家一见他这么帅,可不就是冲着脸招呼过去了嘛。孟哥,你知道的还蛮清楚。”   孟余忘幽幽说道:“差不多吧,我以前回家被我哥揍,他哪儿都不打,专打脸。”   这下沈一岑也笑了,特别自信地说:“我要是被人打脸了,那肯定是对方只打得到我的脸。”   孟余忘伸手在他脑袋上揉了一把,柔声道:“回家吧,还没吃饭呢。”   一行三人,文山走在最前面,小情侣落在后面说悄悄话,沈一岑说:真的被吓到了?孟余忘答:差点吓疯了。沈一岑就说:没下次了,下次见了就是一拳,先把来人打晕。然后乐呵呵地往孟余忘脸上亲了一口响的,文山在前面骂人,当然没敢出声,用的是口型。   回到家里,沈一岑却主动打开了柜子,拿了好几瓶他存着打算做菜的啤酒出来,豪迈地全开了,说要破戒。   孟余忘缓过劲儿来,就不像刚才那样小孩似的总想黏着他,而是恢复了平时的模样,无奈道:“破什么戒啊,不是说不喝酒么?”   沈一岑傲娇道:“我就想喝,但是你不能喝,我搬不动。”   文山感觉自己好像知道了沈一岑的小算盘,默默地不说话,转身去厨房做菜。吃饭的时候孟余忘果然被勒令不能喝酒,文山陪着沈一岑吹瓶子,吃完这顿极晚的晚饭,沈一岑的脸红的不行,刚起身走一步就又摔坐在了椅子上,孟余忘无奈:“看吧。”   文山继续默默地收拾碗筷。隔了一阵,他在厨房听见关门的声音,沉痛地叹了口气,放下碗偷偷蹲门口听墙脚去了。   房间里端的是春宵。   沈一岑瘫在孟余忘身上撒娇,他说话含糊,似把句子在唇齿间滚了滚,沾着不少的酒气,喷吐到孟余忘的口鼻间,发酵成叫人难耐的甜腻。   于是被他两只手框着的孟余忘也不要那装腔作势,低头就狠狠咬住了沈一岑的唇,舌头一勾,这醉了的人就呵呵的笑起来,说:“你醉了。”   孟余忘眼里有笑意:“是我醉了。”   任谁所爱在怀,简单就能动情,缠绵一瞬,口舌交结难分,孟余忘还是忍下了心脏里汹涌的情潮,主动抽离之后,只见一条暧昧的银丝连在唇间,沈一岑微醺的面上一时间褪不下绯色,眼神倒是很快脱离□□迷离,只是微有不愉之色,道:“你可怜我。”   “冤枉。”他捧着心,“我爱你。”   因为爱,所以克制自己不要发狂。虽然被沈一岑吓得不轻,好像迫切地需要某种仪式来向自己证明这个人平平安安地回来了,可是孟余忘不想做让他不高兴的事情,乘人之危更是下作。   所爱在怀,又是满面春光,他大概是拿出了生平最好的耐性,目光专注炽热,却平静地完全没有进一步举办一场激烈活动的样子,好像方才的亲密接触也是蜻蜓点水不痛不痒。   哦,心不痒,舌头估摸着还是被嘬麻了。   红云满面的沈一岑还在不怕死地撩汉:“不乘此危,我怕你明天后悔!”   “我后悔倒在其次,怕你明天早上起来难受。”孟余忘捞住他胡乱挥动的手,“喝醉了就别撩人了,宿醉滋味不好受,你还想多试一个‘腰肌劳损’?乖,睡吧。”   沈一岑迷瞪着眼睛,不知道是听懂了还是吃饱了犯困,很快就不闹腾了,窝在孟余忘怀里发出了细小的呼声。   等孟余忘也睡着之后,怀里的醉鬼轻巧地挣开了他的双手,坐了起来,眼神清明,脸颊上的红色也褪去了,看不出一点儿醉了的样子。   沈一岑摸着孟余忘的额头,轻道:“傻瓜。”然后光脚下床,开门出去,都没给蹲在门口被他吓醒的文山一个眼神,径直去了厨房倒水喝。   那些都是根本说不上头脑发热做出的举动,所以沈一岑很是平常心地端起杯子润了润干燥的口舌,可在一口饮尽之后却听到了自己心脏急促的响动,以及映在不锈钢墙饰里他茫然的模样。   文山跟了过来,小心翼翼地把自己藏在隔断之后,冒出个板寸脑袋来,用着压低的声音说兴奋的话:“你终于把孟哥压倒了?”   沈一岑冷冷地望过去:“我怎么从你的神情里体会出了老父母嫁女儿的急切心?”   文山就没敢再说话了,觉得但凡他说个“是”字,他就别想再进这个门。但是心里还是嘀咕个不停,无非就是吐槽沈一岑也太害羞了,告白搞事都要假装自己喝醉了,也就是骗骗孟余忘那个不清楚他酒量的傻瓜。   好一会儿,两个人都没出声,沈一岑端着杯子在想事,文山也不知道他有没有想通,但他还是回房去睡了,走前还警告文山别偷听。   文山默默地想:我还不是怕你太凶猛,我孟哥别给你吓着。   房间里却是开了盏小夜灯,沈一岑一愣,看见本应该睡熟了的孟余忘侧卧在床上,一手撑着脑袋,一手拍拍身前的床铺,一副喊他过去的样子。   “你。”沈一岑失笑,心道这模样还真像妖精。“你也没睡啊。”   孟余忘没说话,只笑着邀他过去,沈一岑躺回到床上,看着他,说:“怪我骗你了?”   “我是怕你又不见了。”他说完这句,沈一岑就给了他一个深吻,吻得互相的嘴唇都发亮。   沈一岑说:“想听个故事么?”   他说起他以前的难搞。他曾经孤独得需要一只老猫来温暖,却拒绝家里那两人真诚的关心,把所有叮嘱抛却脑后,甚至在父亲生日的那天早晨离开家,用放弃一切的方式庆祝自己一直压抑的叛逆。   同十岁那次负气出走不一样,二十岁那年,他自己走出了沈家无忧的生活,走进沈白最厌烦的那个黑灰白混杂的世界,并且不再想回去。   那时候想,老子终于自由了!可不是,二十岁的人了,就算他受伤或者饿昏在别人家门前,也不会有人捡回去当儿子养十几年。   沈一岑在沈白给的人生里度过了十五年,除了偶尔的叛逆,和别家的小孩也没什么不同,他一样交朋友,却会为了别人一句“捡来的”动怒。有的时候自傲,有的时候自卑,有一次从一个噩梦中醒来之后,陡然让记忆回到了流浪的那五年,人间冷暖清晰分明,他就突然怕了。   为什么要对他这么好呢?   “所以我也想问你,你为什么对我这么好呢?”   “一见钟情够不够?”孟余忘为了逗他,故意用方言说了几句,直把沈一岑逗笑了,说:“你这口音明明就是刻意学的,一点都不正宗,还以为我不知道。”   那些过去被讲述出来,说不上有很强烈的悲喜,沈一岑本想平平淡淡的,当做一个故事说,可惜重新体验了一回当年的无知和自傲,说话间就还是不自主地带上了个人的感情主观色彩。故事时断时续,时而听着孟余忘说自己童年里些微的小趣事,时而抵额亲昵相吻,这一次剖心之谈,竟持续到了天亮。   文山不敢再待在屋中,轻手轻脚地经过沈一岑的房间,出门的时候又故意弄出了声响,告诉屋子里的人,现在开始是真正的二人世界,干柴烈火,随你们去。这老妈子的心也算是往下落了点。   房间里拉着窗帘,光线透不过来,声音却不受限制,沈一岑的故事讲完了,孟余忘的也无可再说,他们就着房间里暗淡的光线辨认枕边人的轮廓,沈一岑觉得,孟余忘的眼睛看来越发的好看了。   他默了一会儿,轻声道:“我好像快不是无神论者了。”   “为什么这么说?”   “你还记得我咖啡店的名字么?谢锦,从前我只当是自己一时兴起,胡乱扣了春谢里和锦荣街名字里的一个字来给我那个小拐角命名,现在想想,好像还有另一种解释。”沈一岑把手收紧了些,靠在孟余忘的怀抱里,又故意往下挪了挪,额头贴在他的心口,说话声音闷闷的,字里行间都是否极泰来似的庆幸和欣喜,“你猜是什么呀?”   孟余忘说猜不到。   沈一岑呵呵笑个不停,抬头吻在他唇角,含糊而缠绵,道:“是‘谢我人生锦绣时候,能够遇见你’呀。”   一见钟情、日久生情,最妙不过人生锦绣时候,我能够遇上你。   缘分真是奇妙,而此后的人生,但愿我们的命运始终相连,在每一个清晨相拥着醒来,互相还能说一句“我爱你”。   作者有话要说:   我是很想写一个拽拽的小老板的,然而写完自己都觉得很尬啊_(:з)∠)_又情节需要咯,又不能不写咯,好在终于尬完了。   下次一定好好做人。   谢谢观看。   小说下载尽在http://www.bookben.net - ★★书本网论坛★★.   附:【本作品来自互联网,本人不做任何负责】内容版权归作者所有!